第285章 法务战书(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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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一页是说明:以下一百四十三条逐条对应原始出处,共附截图四百零九张、公开数据三百一十七处、第三方来源九十二处。
第二页开始是正文。左边一列是他列的编号和原文,右边一列是出处,中间用线连着。
她翻到中间,指着一条给林远看。那一条是去年辩论里他讲过的一句话:这份榜单剔除了赔付失败的样本。
右边那一列写着:许董公司官网公示页,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七日抓取,附抓取时间与完整页面截图;同页样本量说明,第三行。
沈青说,他自己的官网,自己写的。林远看了一会儿,说,你什么时候截的。
沈青说,辩论前三天。
罗律师是下午来的。四十来岁,说话慢,一句一句的,中间留空。
他把起诉状和沈青那沓表都翻了一遍。
翻完,他抬头。
他翻那沓表的时候比翻起诉状慢,翻到一半停了一下。他问,这个表是谁做的。沈青说,我。
罗律师说,你这不是在做证据,你这是在给对方上课。我做了十来年,头一回见被告把原告的指控一条一条编上出处。
他说,这个表不能保证您赢。可它能保证一件事:对方再说咱们造谣,得先过这一沓。
他说,这就够了。
他说,这一条最要紧。林总您是个人被告,不是公司被告。
他说,公司被告,赔多少是公司的事。个人被告,您的房子、车、存款,都在执行范围里。林远说,能不能把我摘出去。
罗律师说,有一条路。您当时那些话要是以公司名义说的,就能摘。可我看了一下,您那场辩论是您本人去的,您那几次直播用的是您自己的号。这个摘不干净。
他说,还有一样您得知道。个人被告,这个案子记在您名下。就算这回过去了,往后您要贷款、要跟人签合同,对方一查就查得着。这个东西跟着人走。
林远说,跟着人走。罗律师说,嗯。
屋里没人说话。
林远说,那就是说,当年我站出来说的那些话,今天一件一件都算在我头上。罗律师说,从法律上看是这么回事。我见过不少这样的,站出来的时候是胆子,算账的时候是债。
陈岚说,那要是不站出来呢。
罗律师说,那就没有今天这个官司。可也没有远舟。
他临走的时候,把一张纸放在桌上。
他说,这是我们的报价。全案代理,一审,十八万。可以先付一半,剩下的开庭前付清。
陈岚把纸拿起来,说,账上四千二。
罗律师说,我知道,我听说了你们这边的事。我给您分期。您慢慢想,想好了给我打电话。
陈岚说,十八万。分部那八个的工资,一万八。这两笔,都在同一个月。
她说,咱们现在是拿嘴吃饭的时候,兜里没钱。
罗律师走了以后,那张纸还在桌上。十八万。
林远把它推到一边,压在老孙那个本子底下。
窗外的天阴着,没下雨,闷。远处有雷声,滚过去,没落下来。抽屉里现在有两样东西。他看了一会儿,把抽屉推上。
没关严,留了条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