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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0章 大侦探波洛登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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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歇尔觉最近自己简直勤奋不像话。

但也没有办法,既然女王陛下都发话了,那新的侦探故事自然是要提上日程的。

这个新的故事也并非空穴来风。

在之前写给威廉四世的最后一篇福尔摩斯故事,《马斯格雷夫礼典》当中,他就已经埋下了伏笔。

福尔摩斯先生将暂别伦敦,而一位风格迥异的新侦探将会登场。

并且这位新的大侦探的破案风格将会和福尔摩斯先生完全不同。

而现在,正是让这位新朋友与伦敦读者见面的最好机会。

没错,米歇尔选择接替福尔摩斯系列的侦探故事,正是阿加莎.克里斯蒂笔下的那位举世闻名,甚至比福尔摩斯还要长寿的个子侦探。

赫尔克里.波洛。

然而关于波洛作品的选择,其实还是让米歇尔颇为头疼的。

不是最牛逼的就是最好的,还选择最为合适的,更要考虑到如今读者的接受程度。

可以,第一部作品的选择至关重要。

因为这不仅仅是波洛在伦敦的初次亮相,更决定了读者们对这位侦探的第一印象。

所以,米歇尔这次选择魔改的作品,正是阿加莎.克里斯蒂长篇作品的开端之作。

《斯泰尔斯庄园案》。

虽然这部作品在后世无论是知名度还是文学成就,都比不上阿加莎.克里斯蒂那些经典的著作,比如《罗杰疑案》、《东方快车谋杀案》以及《尼罗河上的惨案》。

但是,这篇作品却是最适合用来作为波洛初次登场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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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无论是《罗杰疑案》还是《东方快车谋杀案》以及《尼罗河上的惨案》,它们实际上都是阿加莎.克里斯蒂创作更为成熟之后的作品。

作为波洛系列亮相的第一部作品,这部作品未必要惊艳,但一定要将人物形象给立起来。

一个亮眼且立住的人物,远远比创新和突破还要更重要多。

毫无疑问,《斯泰尔斯庄园案》这部作品就能够完美地做到这一点。

而其他的巅峰之作嘛,各有各的不合适的地方。

就比如《罗杰疑案》。

这部作品的叙事诡计堪称是石破天惊,甚至在后世被誉为三大推理书之一。

然而,它的核心魅力更在于诡计本身的创新,而非侦探本身的魅力。

换句话,并非波洛本身牛逼。

所以如果一上来就是这部作品,很显然读者的注意力会被完全被这个叙事手法所吸引,从而忽略了波洛这个人物。

就像一道菜一样,调味料的风头完全盖过了主菜,这完全是属于本末倒置了。

至于《东方快车谋杀案》,也并不合适。因为这部作品的伟大之处更在于它对于法律和正义的深刻探讨。而结局那场关于人情的抉择,更是升华了整个故事的主题。

但是这种震撼必须建立在读者对于波洛这个人物有足够充分的信任和了解的基础上。

读者首先相信波洛是一个追求秩序与真相的人,才能理解他最后做出那个抉择时候的挣扎与伟大。

在人物形象都还没有立起来的时候,就抛出这种议题。很显然,故事的冲击力会大大的减弱。

至于《尼罗河上的惨案》嘛,那就更不合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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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这部作品作为波洛系列侦探故事的开端,信息量太大了,这简直就是在劝退如今思维还比较简单的读者。

换句话来,门槛太高了。领先时代一步是天才,而领先时代太多则就是疯子了。

《斯泰尔斯庄园案》这部作品或许不如后面那些不朽名篇耀眼,但作为阿加莎.克里斯蒂的长篇作品处女作。

它可以完美地完成了自己的使命。

因为几乎所有波洛系列的经典元素,都在这部作品当中出现了。

就比如后来那个成为标志性桥段的“召集所有嫌疑人,当众揭晓真相”的叙事模式。

再比如波洛那句著名的口头禅,运用你的灰色脑细胞。

当然,更为重要的是,这部作品可以确立了波洛的核心破案理念。

比起现场留下的物证,他更为关注人性与心理。

以及他对于整洁和秩序近乎强迫症的追求,他那独特的观察人性的视角,都在这个故事当中到了充分的展现。

可以,《斯泰尔斯庄园案》就是最为完美的波洛初次登场作品。

当然,这才不是米歇尔犯懒的原因。

虽然相对于其他的作品,《斯泰尔斯庄园案》的一大优点就是魔改的量极少。魔改的难度也相对较低,几乎不需要做太大的改动就能无缝对接到如今的英国社会。

确实可以让米歇尔可以稍稍偷个懒。

起来,米歇尔还对波洛系列进行了不少魔改。

就比如,在新的版本当中,波洛并不再是一个比利时侦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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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在原来的时空当中,阿加莎之所以选择波洛是一个比利时人,完全是一个偶然,因为当时英国有不少比利时难民。

这个设定本身并不是不可替代的。

考虑到法国市场,米歇尔打算将波洛设定成一个法国人。

一个来自巴黎,经历过法国大革命、拿破仑战争以及七月革命的侦探。

这个人物设定的历史厚重感会更强烈。

甚至可以因此来解释波洛截然不同的推理风格。

因为他见过革命,所以他更相信人性,而不是口号。

米歇尔相信,在他新的设计下,关于波洛系列的魔改应该会相当有趣。

在理清思路后,米歇尔的公寓中再度响起了打字机那清脆的声响。

米歇尔的思绪已经飞到了那个即将发生离命案的埃塞克斯郡乡间的庄园中。

在那,他将为伦敦的读者介绍一位全新的朋友。

一位有些自负、有些强迫症、有些洁癖、留着两撇胡子、脑袋像一个鸡蛋的大侦探。

米歇尔甚至能够想象到,当伦敦的读者看到这样一位与福尔摩斯截然不同的侦探的时候,脸上该是怎样的精彩表情。

讲道理,米歇尔也想过要不要把波洛改英俊一些。

毕竟如果有的选的话,谁会抗拒成为一个帅哥呢?

但是在思考过后,他还是选择在保留原本设定的情况下,稍微优化一下。

这不仅仅是忠于原作,更为重要的是这更符合人物塑造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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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阿加莎是故意把波洛写的不帅的。

波洛的形象几乎完美符合当时英国人对于外国人的刻板印象。几乎不少人在第一次见到波洛的时候,都会觉:就这?

然而,在几时之后,所有人都会开始怀疑人生。

因为就这样一个不起眼的人,居然把所有人都看穿了。

其实这正是一种经典的人物塑造技巧。

外表越是普通,能力便越是惊人。反差越大,人物形象反而越经典。

如果把波洛塑造过为英俊,人物的辨识度反而减弱了。现实中可能缺少帅哥,但文学作品中从来不缺少帅哥……

所以在米歇尔的版本中,波洛并没有变更帅,而是变更加精致了。

就比如他出场的着装变更加精致体面了……当然强迫症也更加严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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