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黑石镇的新生(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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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事屋的木门被推开时,晨光斜射进来,在地面上切出一道明亮的梯形。
屋内已经坐满了人。
长条木桌两侧,黑石卫的队长们穿着洗得发白的军服,腰杆挺得笔直;工坊主事们手上还沾着木屑或铁锈,脸上带着熬夜的疲惫;各村推举的代表大多是些上了年纪的老人,穿着补丁摞补丁的棉袄,眼神里透着谨慎和好奇;早期跟随罗慧的村民骨干坐在靠前的位置,有的搓着手,有的低声交谈。
空气里弥漫着烟叶味、汗味,还有木头发潮的霉味。油灯在长桌中央一字排开,灯焰在晨光中显得微弱,但烟雾缭绕,在屋顶横梁间缠绕成灰蓝色的雾带。屋外寒风呼啸,从门缝窗隙钻进来,吹得油灯焰苗摇晃,在每个人脸上投下跳动的阴影。
罗慧走进来的时候,所有声音戛然而止。
她穿着那件深灰色粗布衣裳,头发在脑后挽成简单的发髻,脸上那块暗红色的胎记在晨光与灯火的交织下格外醒目。但此刻,没有人再敢因为这块胎记露出异样的眼神——那些眼神里,有的是敬畏,有的是期待,有的是不安,有的是审视。
她走到长桌尽头,转过身。
身后墙上挂着一幅新绘制的羊皮地图。墨迹新鲜,线条清晰,将黑石集原有的围墙、工坊、学堂、民居标注得清清楚楚。更醒目的是,地图向外延伸了一大片——柳家庄的八百亩良田被朱红色圈出,三百亩山林用墨绿晕染,五十亩水塘涂成淡蓝。一条粗黑的线将这些新获的土地与黑石集原有的范围连成一片,形成一个完整的、前所未有的区域。
“把门关上。”罗慧说。
萧衍站在门边,闻言抬手将厚重的木门合拢。砰的一声闷响,屋外的风声被隔绝,屋内顿时陷入一种压抑的寂静。只有油灯燃烧时发出的细微噼啪声,还有人们压抑的呼吸声。
罗慧的目光缓缓扫过每一张脸。
她看到了黑石卫一队队长张铁柱——这个三十多岁的汉子脸上有道新疤,是三天前攻打柳家庄时留下的。他坐得笔直,双手放在膝盖上,指节因为用力而发白。
她看到了墨衡——这位系统召唤来的水利工匠坐在工坊主事们中间,手里拿着炭笔和草纸,随时准备记录什么。他的眼睛在油灯下闪着光,那是技术狂人看到新蓝图时的兴奋。
她看到了苏婉娘——坐在长桌右侧靠前的位置,面前摊开一本厚厚的账册,手里握着毛笔。她的脸色还有些苍白,但眼神坚定。
她还看到了王老栓、李石头这些早期村民——他们是最早跟着罗慧开荒、筑墙、建工坊的人。王老栓五十多岁,脸上皱纹像刀刻一样深,此刻正低着头,用粗糙的手指捻着衣角。李石头年轻些,三十出头,眼神在罗慧和地图之间来回移动,嘴唇抿得很紧。
最后,罗慧的目光落在那些各村代表身上。这些老人大多六七十岁,一辈子在土里刨食,见过饥荒、匪患、官吏盘剥,也见过柳家庄的霸道。他们的眼神浑浊而警惕,像荒野里活了太久的老狼,知道每一次变革都可能带来好处,也可能带来灾难。
“今天叫大家来,”罗慧开口,声音不高,但在寂静的屋里清晰得如同钟鸣,“是要说三件事。”
她停顿了一下,让每个人都听清。
“第一件事,”罗慧抬起手,指向身后的地图,“从今天起,这里不再叫‘黑石集’。”
屋内响起一阵轻微的骚动。有人交换眼神,有人身体前倾。
“我们有了围墙,有了工坊,有了学堂,有了六百口人,控制着上千亩土地。”罗慧的声音平稳而有力,“一个‘集’字,装不下我们现在的东西,也装不下我们将来要有的东西。”
她转过身,面对地图,手指划过那片朱红色的区域。
“所以,从今天起,”罗慧一字一句地说,“这里叫‘黑石镇’。我是镇长。”
“镇长”两个字落下时,屋内静得能听见灯芯燃烧的声音。
在大雍,只有县以上的行政单位才有正式的“官”。乡、里、村、集,大多由乡绅、族长、里正管理,算不上正经的官职。但“镇长”这个称呼,在边境地带并不罕见——一些人口聚集、自成体系的地方,往往会推举或自称“镇长”,官府大多睁只眼闭只眼,只要按时交税、不闹事就行。
可罗慧这个“镇长”,不一样。
她身后是刚刚覆灭柳家庄的黑石卫,手里控制着上千亩土地,麾下有工坊、有学堂、有实实在在的武力。这个“镇长”,不是虚名。
“有异议吗?”罗慧问。
没有人说话。
张铁柱第一个站起来,右手握拳捶在左胸——这是黑石卫的军礼:“黑石卫,听镇长令!”
工坊主事们互相看了看,墨衡推了推鼻梁上并不存在的眼镜(这是他的习惯动作),清了清嗓子:“工坊这边,没问题。”
各村代表们沉默着。一个头发花白、脸上布满老年斑的老人缓缓开口,声音沙哑:“罗……罗镇长。改名的事,我们没意见。但有个问题。”
“您说。”罗慧看向他。
“柳家庄那些田,”老人指了指地图上的朱红色区域,“现在归了黑石镇,那原先租种柳家田的佃户,怎么办?他们还能不能接着种?租子怎么算?”
这个问题问到了关键。
屋内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罗慧脸上。
罗慧没有立刻回答。她走到长桌旁,从苏婉娘面前拿起一叠厚厚的草纸。纸张粗糙,边缘参差不齐,但上面的字迹工整清晰。
“这是第二件事。”她说。
她将草纸在桌上摊开,最上面一页写着四个大字:《黑石镇约法》。
“昨晚,我和萧队长、苏管事、墨工师,还有几位老人商议到半夜,”罗慧说,“草拟了这份《约法》。今天叫大家来,就是要当众宣读,听听大家的意见。”
她拿起最上面一页,开始念。
“《黑石镇约法》,第一条:凡黑石镇镇民,无论男女老幼、原籍何处、此前身份,皆享有三项基本权利。”
罗慧的声音在屋里回荡。油灯的烟雾在她头顶盘旋,灯光将她的影子投在身后的地图上,拉得很长。
“一,生命权。非经镇务会公议、新民会监督,任何人不得剥夺他人生命。”
“二,财产权。镇民合法劳动所得之财产,受镇规保护,他人不得侵夺。”
“三,申诉权。镇民若觉遭受不公,可向镇务会、新民会申诉,有权要求公开审理。”
念到这里,罗慧抬起头,看向众人。
屋内一片寂静。那些各村代表的眼睛睁大了,几个老人嘴唇微微颤抖。在大雍,普通百姓哪有什么“权利”?官府说抓人就抓人,乡绅说收租就收租,谁管你申诉不申诉?这些字眼,他们只在戏文里听过——那是“青天大老爷”才会给的东西。
“第二条,”罗慧继续念,“凡黑石镇镇民,皆需承担三项基本义务。”
“一,纳税义务。按田亩、工坊产出、商铺经营,缴纳定额税赋,用于镇内公共建设、军备、抚恤、教育。”
“二,服役义务。适龄男子需参与民兵训练,战时需服从征调;所有镇民在紧急时需服从镇务会调配,参与筑墙、修路、抢险等公共劳役。”
“三,守法义务。遵守《黑石镇约法》及后续颁布之各项镇规。”
义务这部分,大家听得懂。纳税、服役、守法,天经地义。但“定额税赋”、“公共建设”、“抚恤”、“教育”这些词,又让他们感到陌生。
罗慧翻过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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