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凑齐束脩(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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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玉卿到底是吃了那个鸡蛋,只是一边吃,一边掉眼泪。
玉卿又哭了?
宋玉卿不是个爱哭的人,前世,他只哭了两次,一次是她不愿娶他为夫,一次是她要将他赶出家门。
这辈子怎么变得这么爱哭了?
看见宋玉卿的眼泪,姜念之的心绪有些复杂,她递了块帕子过去。
她前世有数个男人,宋玉卿跟在她身边的时间是最久的。
姜家是耕读之家,除去曾祖母做过小官,其余的人都没有功名,平日里抄书种地,勉强糊口。
在姜家,宋玉卿跟着她过了不少苦日子,一直任劳任怨,伺候得殷勤妥帖,满心牵挂着她。
三夫四侍,正夫平夫侧夫,贵侍良侍小侍贱侍。
前世她想着,虽然宋玉卿是个孤儿,出身不好,不配当她的夫,但当个良侍还是绰绰有余的。
她曾经发誓,会对他好的。
偏偏发生了那件事……如果没有发生那件事,她是万万不会将他赶走的。
姜念之低头扒饭,碗里的米,虽然叫白米,却是往年的陈米,只比糙米好上一些,口感粗粝。
幸好野菜清爽可口,伴着野菜,姜念之勉强吃完了饭。
途中她看了眼宋玉卿,他吃得很香,想来是饿极了。
姜念之心想,等进了城,要换些好米回家。
她能吃苦,可不能一直吃苦,也不能吃没有必要的苦。
吃了饭,姜念之马不停蹄地开始抄书。
她没忘记自己还要靠抄书凑齐去集英书院的束脩。
她接的活是抄儿童识字的书籍,一卷七十文,接了十五卷,只给了十天时间。
一两五分银子,放在前世,她是看不上这点少得可怜的钱的。
但对于现在的她来说,即使只是一文钱掉在地上,也值她屈膝捡起。
十天,咬咬牙还是能如期上交的。
她原本已经抄写了四日,不料中途病了三天,还有三日,就要把抄好的书交到书斋去。
但剩下的最少还要五日才能抄完。
前世她紧赶慢赶,也没交上。
不过这辈子她有信心按时完成任务。
现在她写字的速度比前世快了一些,加上前世去到集英书院后,她为了显示自己异于常人,苦练左手写字,练得久了,左手写的字竟只比右手差了一点。
集英书院是文州府最好的书院,她的同窗虽有家境贫寒的,但总有那么几人家世显赫,一个个衣着华丽、出手阔绰。
她没有什么优点,只比常人聪明上一些,但在集英书院,聪明的遍地都是,她的对手谢灵玉更是生而颖悟、灵慧绝群。
时间久了,她不免生出卑怯之心,为了转移注意力,读书之余,她开始用左手练字。
聪明人虽多,能用左手写字的人却少,她练左手,一是为了显示自己的不凡,满足虚荣心,二也是为了磨一磨她那被山长评价为“十分浮躁”的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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