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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丛林法则第二条:不养闲人,只养杀神!(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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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亿竖起五根手指,目光如刀,刮过每一个人的脸。

“剩下的三百个,要么拿着三个馒头滚蛋,继续去当孤魂野鬼;要么……”

他冷笑一声。

“去后面那个坑里,把刘黑狗埋了。然后去修路,去挖矿,当苦力。”

人群瞬间炸了锅。

“长官!我们要当兵!我们不想当苦力!”一个看似是个连长的汉子喊道。

“想当兵?”林亿从装甲车上跳下来,走到那个连长面前,“凭什么?”

“凭……凭我们会打枪!我们跟共军干过仗!”

“会打枪?”林亿嗤笑一声,突然出手,一把夺过那个连长腰里的刺刀,反手一甩。

“咄!”

刺刀精准地扎在十米外的一棵枯树上,入木三分,刀柄还在嗡嗡颤抖。

“在我这儿,会开枪那是娘们儿都会的事。”

林亿转过身,看着这群人。

“我要的是狼。”

“陈俊!”

“到!”

曾经的废物少爷,如今已经一脸坚毅的陈俊从队列里跑了出来。他身上那股子书卷气早就没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股子冷冽的杀气。

“带他们去‘狼坑’。”林亿指了指橡胶园后山的那片泥沼地。

“负重二十公斤,越野五公里。最后跑回来的三百人,淘汰。”

“另外。”林亿顿了顿,眼神变得森然,“把他们的军衔全给我扒了。在这儿,以前是团长还是连长,那是屁。”

“想当官?拿敌人的脑袋来换!”

“是!”陈俊敬了个礼,转身冲着那群还在发愣的溃兵吼道:“都听见了吗?全体都有!向右转!目标狼坑!跑!”

队伍动了。

为了不当苦力,为了下一顿还能吃上红烧肉,这群刚刚填饱肚子的溃兵,爆发出了惊人的求生欲。

林亿看着那条蜿蜒向山的灰色长龙,点了一根烟。

“旅座,这帮人虽然底子差了点,但见过血,养一养能用。”张大彪凑过来,嘿嘿笑道,“刚才我看有几个眼神挺凶的,是个好苗子。”

“底子差不怕,就怕没心气。”林亿吐出一口烟圈,“只要给他们一口饭,再给他们一个奔头,这帮人比谁都狠。”

“对了。”林亿像是想起了什么,“那个刘黑狗的尸体,别埋了。”

“啊?那……”

“挂在桥头。”

林亿转过身,向吉普车走去。

“写个牌子:‘这就是抢老子肉吃的下场’。”

“我要让后面再来的溃兵都知道。”

“来这儿,要么当狗摇尾巴,要么当狼去咬人。”

“想当大爷?那是找死。”

风卷起地上的尘土,遮住了那具渐渐冰冷的尸体。

而在橡胶园的深处,那支名为“林家军”的狼群,正在一次次残酷的筛选中,迅速壮大,露出更加狰狞的獠牙。

下一站,该是把这獠牙,刺向更深的地方了。

“赵文山。”林亿坐在车上,看着手中的地图。

“在。”

“发电报给路易。告诉他,我需要一批工兵铲,还有……炸药。”

林亿的手指,重重地按在了地图上那个标着“奠边府”的位置。

“这路修通了,有些碍眼的钉子,也该拔一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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