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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1章 走在路上(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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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炎用了两天,把这个案子的所有资料整理完了。

它翻开法院的判决书。

“被告人阿泉,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院认为,被告人犯罪动机极其卑劣,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虽有‘酒后’情节,但不足以从轻处罚。”

苏炎把“不足以从轻处罚”这七个字读了两遍。法律说了,喝酒不是理由。

“积分+5,判决采集。当前积分3975点。”

它翻开下一页,是审判长的判后解读。

“本案中,被告人与被害人素不相识,无冤无仇,仅因一次轻微的肢体接触,就采取极其暴力的手段剥夺他人生命。这种行为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了极大威胁。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下一个被害人——不是因为你做错了什么,而是因为你出现在了一个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遇到了一个错误的人。”

苏炎把这段读了两遍。不是因为你做错了什么。小云没有做错什么。她只是下班回家,走在那条巷子里。她只是活在那里。她只是运气不好,遇到的不是一个正常人。

“积分+8,判后解读采集。当前积分3983点。”

下午的时候,苏炎从老屋的院子里走出来,去了井台边。赵婶、张婶、刘婶、李婶都在。张婶抱着平安,赵婶在洗衣服,刘婶在择菜,李婶在喂鸡。双胞胎在巷子里追着一只蝴蝶。

“苏记者,你写的那个鹭岛的案子,我看了。”赵婶抬起头,“那个女的,就因为在路上被人撞了一下,就被杀了。她妈再也等不到她回家了。”

张婶叹了口气。“我昨天给平安喂饭,喂着喂着,想起那个案子。我以后可得好好教平安,让他知道不能欺负人,也不能被人欺负。”

刘婶接话:“现在的孩子,得教。教他们别惹事,也教他们别怕事。”

李婶摇了摇头。“我年轻的时候,走夜路也害怕。那时候怕的是黑,现在怕的是人。”

苏炎蹲在旁边,听着这些话。它想起小云的母亲。她的女儿再也不能回家了,再也不能喊一声“妈,我下班了”。她只能对着手机里最后一条信息发愣。

正说着,村口传来一阵自行车铃声。王局长又来了。他停下车,把自行车支在老槐树下,擦了擦额头的汗。“苏记者,张婶赵婶都在呢?”

“王局长,您来了。今天吃排骨。”赵婶喊。

王局长笑了笑,走到苏炎身边。“苏记者,给你看个东西。”他从公文包里拿出一封信,递给苏炎。信封上写着:“苏记者收。鹭岛。”

苏炎拆开信封,里面是一张照片。照片上是一个年轻的女人,穿着白色的连衣裙,站在海边,笑得很灿烂。照片背面写着:“小云。2024年夏天。她最喜欢海。”

苏炎把照片翻过来,又看了看那个女孩的脸。二十一岁,嘴角弯弯的。她最爱海。她再也不能去看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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