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里昂的夜袭(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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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昂在采石场排水口等了三个小时。
从傍晚到深夜,他一直蹲在那道被山洪冲垮半截的废弃排水涵洞里,后背靠着潮湿的混凝土管壁,夜视镜推到额头上,枪横在膝上。涵洞里很冷,四月山区的夜间温度降到十度以下,呼出的气在眼前结成淡淡的白雾。他嚼了两片杨兴给的百里香碎叶,苦味从后槽牙一直蔓延到舌根,但确实提神。他每隔十五分钟用夜视镜扫一次教堂方向——后院围墙上那两个哨兵的巡逻路线和昨天一样,没有换岗,没有增加兵力。萨德勒把兵力集中在城堡周围,教堂这边反而松了。可能因为他把杨兴当成了主要变量,正在城堡里专心应对明天的午宴。也可能他不在乎阿什莉——总统女儿只是政治筹码,不是战略核心。
凌晨一点,教堂晚间经文结束整整两个小时后,里昂从涵洞里钻出来,沿着采石场干涸的排水渠摸到教堂南侧。月光很亮,他把夜视镜推到额头上,靠肉眼就能看清地形。采石场和教堂之间的野草坡上长着几丛被羊啃过的荆棘,他利用荆棘的阴影匍匐前进了大约三十米,到达教堂南墙外的旧蓄水池入口。蓄水池是罗马式的,用红砖砌成拱顶,池口盖着一块锈迹斑斑的铸铁格栅。格栅上原本有锁链和铁锁,但已经被地下水泡烂了。里昂用匕首柄敲了敲格栅边缘,锈片簌簌往下掉,露出底下还算完整的铁框。他把格栅掀开一道缝,侧身滑下去。落地时靴底踩在淤泥和碎石混合的池底,发出沉闷的水声——不深,只到脚踝。蓄水池已经废弃了几十年,池底积着一层被山洪冲进来的细沙和枯叶。池壁上有一条通往教堂方向的旧涵道,拱顶刚好够一个人弓着腰走。
他打开手枪导轨上的战术灯,低亮度,冷白光贴着水面扫过去。涵道两侧的砖缝里长着灰白色的菌丝,和水道里偶尔飘过的寄生虫卵囊一样颜色。他用匕首刮下一小簇菌丝凑近闻了闻——没有虫卵的甜腥味,只有普通地下真菌的土霉味。安全。他继续前进。
涵道在教堂地基下方约三米处拐了一个九十度的弯,然后陡然上升。里昂从防水背包里抽出折叠撬棍——他自己的,不是杨兴那把——撑住两侧砖墙,三下攀上了上升段。上升段顶部是一道铁栅,栅条间距约二十厘米,栅条本身锈得厉害,有两根已经被他昨天掰断了。他先把背包从栅条间塞过去,然后侧身挤过缺口。肩膀卡了一下,作训服右肩的布料被锈铁茬刮了一道口子,但皮肤没破。他落在教堂地下蓄水池的检修平台上。从这里开始,脚下不再是淤泥和野草,而是被凿平的石灰岩——教堂地牢的外围通道。
他关了战术灯。通道尽头有一扇铁门,门上没有窗,门缝里透出极暗的暖黄色光——油灯。地牢里有人。他贴着墙摸到门边,把耳朵贴在铁门上听了片刻。没有脚步声,没有对话,只有呼吸声。一个人的呼吸。平稳,安静,不像被寄生者那种太规律的呼吸——是自然睡眠的节律。但门口可能还有哨兵。他用匕首尖沿着门缝轻轻划了一遍,在门框右下角触到一根极细的金属线——绊线。机械式,不是电子触发。线连着门内侧的一只铜铃。里昂用指尖顺着绊线摸到铜铃的位置,把铃舌用手指轻轻捏住,然后割断绊线。铜铃没有响。
他推开门。地牢不大,约四米乘五米,拱顶,墙壁是毛石砌的。房间正中央有一根承重石柱,柱上挂着一盏油灯,灯芯捻得很低,火苗只有黄豆大。柱脚放着一只木托盘,托盘里剩了半碗凉透的燕麦粥和一小块没碰过的面包——虫卵面包,她显然没吃。铁栅栏在房间最里侧,从地面到天花板,用粗铁条焊接而成,栅门朝外开,门闩上挂着一把老式铸铁锁。栅内铺着一层干草,上面叠着一条洗到发白的旧毛毯。阿什莉·格拉汉姆背靠石墙坐在干草堆上,膝盖蜷起来,双手抱着小腿,下巴搁在膝盖上。她在假寐,听到门响的瞬间就睁开了眼睛。她的手同时摸到了藏在毯子灰岩碎片,边缘磨得很尖。
她的眼睛在油灯的暗光里炯炯有神,没有任何刚被惊醒的迷糊。这双眼睛和里昂在情报简报里见过的总统全家福照片上的那个二十岁女孩完全不是同一个人。照片里的阿什莉穿着淡蓝色连衣裙,在父亲的就职典礼上微笑,表情得体而空白。现在干草堆上的这个阿什莉瘦了一圈,颧骨比照片里更突出,左脸颊有一道已经结痂的擦伤,头发乱糟糟地扎成马尾,额前碎发被油灯的黑烟熏得发黏。但她眼神里的那种专注,不是被关了六天的人质该有的。是一个在自己也不确定会不会有人来救的情况下,仍然每天观察、记录、画图、计时的人。
“肯尼迪特工。”她说。声音比里昂预想的平稳,没有哭腔,没有颤抖。她认出他靠的是照片——总统直属特勤的档案照片她显然看过。“你比照片上瘦。”
“你比照片上瘦更多。”里昂走到栅栏前,从腰间拔出撬棍——标准的特勤配发撬棍,比杨兴那把短,表面是哑光黑的防锈涂层。他把撬棍头插进铸铁锁的锁环,用力一扳。锁没断。锈得太厉害,锁舌卡死在锁体里。他骂了一声,改用靴子抵住栅门,撬棍卡在门闩和门框之间,全身力气压上去。门闩的焊点发出一声尖锐的金属呻吟,然后砰地崩开了。整扇栅门带着碎铁渣向外弹开。
阿什莉已经站起来了。她把那块磨尖的石灰岩碎片塞进运动鞋的鞋舌里——那是她唯一的武器。然后她弯腰从干草堆样,画着简图。但这张画的方向不是教堂内部,而是从地牢往外的整条逃跑路线——经过蓄水池,穿过地下水道,到达采石场排水口。她在每一个转角处标注了方向箭头,在每一段可能发出声响的路段旁画了警示标记。纸的最下方写着:“如果你们从后墙进来,井口有警报。走水路。采石场最安全。”
“你什么时候画完的。”
“昨天。你们前天没来,我以为还要等。”她把旧毛毯对折,搭在手臂上——不是累赘,毛毯可以盖住她身上的亮色衣物在夜间反光。“走吧。我知道路。这六天我每天听头顶的脚步声,已经把上面的巡逻规律背下来了。凌晨四点整哨兵换岗。我们有十一分钟。”
里昂从腿侧枪套里拔出备用手枪——不是他惯用的那把银色9,而是一把更轻的紧凑型格洛克,握把已经被他的手磨出了包浆。他把枪抛给阿什莉。阿什莉接住了。不是那种手忙脚乱的接法,是双手同时迎上去,右手握把,左手托弹匣底部,食指在接枪的瞬间贴紧扳机护圈外侧。标准得不能再标准的武器交接动作。
“你学过。”
“基础射击课程。总统家属必修。我的成绩是九十二分。”阿什莉检查了一下弹匣,拉了一下套筒确认上膛,然后扣上保险。动作麻利但不下意识——每一个步骤都是认真完成的,不是肌肉记忆,是训练到一半就被绑走了之后残留的知识。“我没在实战中用过。但我知道保险在哪。”
“现在你知道了。跟着我。不要开枪,除非我让你开。如果开了,别停。”他顿了顿,“你的观察点比我高——一路上看到任何异常,直接告诉我。不需要用敬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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