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章 法庭上的交锋(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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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同意!”小林法官立刻反驳,“疑点利益归于被告,这么多没解释清楚的地方,怎么能随便定罪?再说,李守兔的强奸罪已经认罪认罚,按法律规定判五年就够了,拐卖妇女罪要是证据不足,就该疑罪从无!”
三个人在法庭上吵了起来,张平坚持要定两项罪名,老赵和小林则认为拐卖妇女罪的证据有问题,应该先补充侦查。审判长没办法,只能宣布休庭十分钟,让合议庭再讨论。
休庭时,张平躲到走廊抽烟,刚点着,郝木峰就走了过来,压低声音威胁:“你要是敢把拐卖妇女罪的罪名去掉,我就把你收五万块的事捅出去!到时候你不仅丢工作,还得坐牢!”
张平的手一抖,烟掉在了地上:“可老赵和小林不松口,我也没办法啊!”
“没办法?”郝木峰冷笑一声,“你不会跟他们说,要是不定拐卖妇女罪,检察院会抗诉?再提提李守兔‘认罪态度不好’,把强奸罪的刑期往上提,两项罪名加起来判十年,这样既满足了我的要求,也能堵住他们的嘴!”
张平咬了咬牙,说,其实强奸罪是五到十年,但是一般没有判到顶的。可一想到自己收了钱,又怕郝木峰真的把事捅出去,只能点了点头:“我……我试试。”
十分钟后,庭审继续。审判长宣布合议庭的讨论结果,张平作为主审法官,负责宣读判决理由。他拿着稿子的手一直在抖,念的时候磕磕绊绊:“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守兔犯强奸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其在庭审中虽认罪,但对拐卖妇女罪拒不承认,认罪态度较差,酌情从重处罚;关于拐卖妇女罪,现有证据能够证明被告人参与拐骗外籍女子阮晴晴,虽存在部分细节争议,但结合全案证据,可认定罪名成立……”理由如下:一是阮晴晴是外籍女子,这个谁都不能否认。二是阮晴晴到底是自愿来的还是诱骗来的,的确没有过硬的证据。但是,从李守兔强奸外籍女子这个动机推断,诱骗的可能性很大。
“我没有!”李守兔激动地喊起来,“你们这是冤枉我!有人在背后搞鬼,你们怎么不查他!”
法警赶紧按住他,张平不敢看李守兔的眼睛,低着头继续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百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李守兔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犯拐卖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由于李守兔主动认罪,承认强奸,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张平最终还是敲了法槌:“本案判决已生效,如有异议,可在十日内提起上诉。闭庭!”
法警再次带着李守兔离开,他路过李柔身边时,突然停下,声音里满是不甘:“李警官,我没拐人,你一定要查清楚!”李柔看着他的背影,眼泪差点掉下来,她知道,就一个强奸就可以判十年。对李守兔说,李哥,认了吧。一个强奸就可判十年。这个刑期不重不轻,好好表现,争取早日出来。对你眼睛问题,咱们再慢慢维权。
庭审结束后,郝木峰在法院门口碰到张平,拍了拍他的肩膀:“做得不错,以后有事找我。”张平勉强笑了笑,心里却像压了块石头。但是他知道,这个刑期也算折中。
回到看守所的李守兔听着李柔说的,难道真的认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