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0章 破除迷信(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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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华十六年四月,《破除迷信手册》正式出版发行。
这本小册子只有巴掌大小,封面是朴素的白色,印着红色的书名。
全书共一百二十页,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讲常见的江湖骗术。
比如“神水治病”其实是加了止痛药的清水,“符咒驱邪”其实是利用了磷粉自燃的化学反应,“算命改运”其实就是模棱两可的话术。
第二部分讲邪教的识别方法和危害。
列举了古今中外各种邪教的典型案例,包括它们是如何蛊惑人心、敛财害命的。
第三部分讲国家关于宗教的法律法规。
第四部分讲科学常识。
用最通俗的语言解释什么是日食月食、什么是雷电风雨、什么是疾病瘟疫,告诉读者这些都不是鬼神的作用。
第五部分是举报电话和求助方式。
这本小册子印刷了整整一亿册,免费发放到全国每一个家庭。
在城市,居委会工作人员挨家挨户送上门。
在农村,村干部敲锣打鼓地把村民召集起来,当场宣读并发放。
一开始,有些地方的百姓不愿意收。
“俺们不信那些,发这个干啥?”
但工作人员坚持要发:“拿着吧,不拿白不拿。万一以后遇上骗子呢?翻翻这本书,就知道他是不是在骗你了。”
渐渐地,小册子的作用显现出来了。
一些曾经靠“跳大神”为生的神婆发现,自己的生意越来越难做了。
村民们开始质问她:“你上次说你能请神,那书上说那叫心理暗示,你是不是在骗我们?”
神婆哑口无言。
一些曾经香火旺盛的“仙洞”“神泉”,也渐渐冷清了下来。
游客们拿着小册子对照着看,发现那些“神迹”的原理,书上写得清清楚楚。
兴华十六年五月,林枫签署了《关于严厉打击邪教组织的紧急法令》。
法令明确规定:凡是以宗教、气功、养生、慈善等名义,实施诈骗、强奸、非法拘禁、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犯罪行为的组织,一律认定为邪教组织。
邪教组织的创始人、领导者、核心骨干,一律处以死刑。
积极参与者,视情节轻重,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
一般受蒙蔽的普通成员,经教育后释放,但需定期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到,接受监督。
法令颁布后的第一个月,全国范围内共捣毁邪教窝点四百余个,抓获邪教骨干分子三千余人,解救被邪教控制的普通民众两万余人。
在西北某地,一个名为“圣天道”的邪教组织被连根拔起。
这个组织的头目自称“弥勒转世”,骗取了数百名信徒的信任,不仅榨干了他们的钱财,还强迫女信徒与他“双修”,导致多名女性怀孕。
禁卫军突袭时,在地下室里发现了十几名被囚禁的女子,她们已经被关押了数年之久,有的已经精神失常。
头目被抓获后,当地百姓群情激愤,围在法院门口要求判处他死刑。
法院从快审理,从重判决——死刑,立即执行。
行刑那天,围观者人山人海,枪响之后,人群中爆发出一阵欢呼。
兴华十六年六月,林枫收到了关于内地伊斯兰教问题的报告。
新汉统一后,林枫的政策很明确:国内不存在所谓“回族”,只有“信仰伊斯兰教的汉族”。
这些人与其他汉族一样,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不享有任何特殊的民族政策。
他们的宗教信仰受到法律保护,但宗教活动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
这个政策实施几年来,大部分信仰伊斯兰教的汉族人都接受了现实。
毕竟,日子越过越好,没人愿意为了一个虚无缥缈的“民族身份”去跟朝廷对着干。
更何况,朝廷并没有禁止他们信教,只是要求他们遵守法律而已。
但仍有少数顽固分子,坚持认为自己“不是汉族”,要求恢复所谓的“回族”身份,甚至试图私自开设经文学校,向未成年人灌输极端思想。
林枫的处理方式简单而强硬。
第一,重申“信仰伊斯兰教的汉族属于汉族”的政策不变。
任何主张“回族”独立民族身份的言论,均被视为分裂国家的言论,依法处理。
第二,所有清真寺必须接受国家宗教事务管理局的派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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