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千四百七十四章 钱兴良案,退卷!(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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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父,您叫我?”
周辰推门走进了自己师父孙卫国的办公室,孙卫国是老检察官,四十多岁,拥有独立的办公室,是那种看着面相就很正气的男人,办案经验丰富,周辰跟了他三年,学到了不少东西。
孙卫国看到周辰,立马招了招手。
“来,过来坐,小周啊,上次你做主公诉的那个案子,做的非常好,证据扎实,庭辩有力,咬住了关键,非常好。”
周辰谦虚道:“都是师父教得好,我只是学到了一点皮毛。”
孙卫国呵呵发笑:“行了,你就别给我带高帽子了,我干检察官这么多年,你是我见过的最有天赋的年轻人,不愧是人民政法大学毕业的,专业能力就是强,学习能力也很厉害。”
周辰这三年多在检察院发展的很不错,进步特别快,所有人都觉得是孙卫国教导有方,但孙卫国自己清楚,他是教了周辰一点东西,可周辰能取得现在的成绩,完全是靠周辰自己的努力。
面对孙卫国的夸赞,周辰面露谦虚的笑容,他对这个师父也挺满意的,孙卫国从来不会强求他做什么,很尊重他,给了他足够的自由,专业上是没有指导太多,但他是真的从孙卫国身上学到了一些东西。
“今天院里又给了我两个案子,这两个案子我都准备交给你,其中有一个故意杀人案,是公安局刚递过来的。”
说着,他就把一份文件档案递给了周辰。
周辰接过文件袋,这两年,他主诉过几次命案,都没有出现过差错,但因为他年轻的缘故,院里能分到他手里,并且让他深度参与的案卷,还是少数。
这三年来,他经历过的一些案件,被系统判定为有效案件的,一共就只有四十多件,距离系统要求的一千个案件,还差得老远,连二十分之一都没到。
不过周辰也不着急,毕竟他现在还年轻,只有二十五岁,等他在检察院多待几年,到时候案子就会越来越多。
“师父,这个案子有什么说法没?”
“没什么说法,我看过了,公安局那边的侦查结果就是故意杀人,犯人叫钱兴良,死者是他老婆于三花,主要两人是夫妻关系,而且还是分尸,所以这个案子的影响不小,关注的人不少,所以你办案的时候要注意些。”
“钱兴良杀人案吗?我正好之前听说过。”
听到是这个案子,周辰面色变得严肃,这个分尸案他前些天就听说了,不过他对这个案子的了解更多,清楚地知道钱兴良并没有杀人,于三花也没有死,可剧情中钱兴良却被判了刑,结果多年之后,于三花回来了,才推翻了这个案子。
可以说,钱兴良真的是极其冤枉,如果不是最后于三花还算有良心,主动去了公安局报案,恐怕钱兴良一辈子就都要待在监狱里了。
而且这个案子也是让夏英杰受到了牵连,然后引发了后面一系列的意外,所以周辰对这个案子很关注。
孙卫国面色严肃地指了指案卷:“小周,我实话跟你说吧,钱兴良这个案子,我仔细地看了一遍,虽然公安那边给出的证据和结果都表明是是钱兴良,但其中也存在疑点,跟以往的那些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不太一样,如果你没把握的话,这个案子就交给我来做,你不参与这个案子,做另外一个案子就行。”
周辰心中感动,他知道孙卫国这两年看出了他的心思,所以有案子的情况下,都会愿意交给他,只不过这一次钱兴良的案子,确实存在很多疑点和矛盾点,孙卫国这是担心,所以才会这么说。
不过想想也正常,孙卫国可是老检察官了,钱兴良这个案子,连夏英杰都能看出问题来,孙卫国没理由看不出来,只不过检察院跟公安局终究不太一样,日常办案的情况下,诉讼职能更接近主责主业,侦查范围有限,肯定是不如公安局的。
但这个案子既然到了检察院,还到了他这里,他自然不会放过,不仅仅是想要帮一帮无罪的钱兴良,同时也是想要帮还没有接触到案件的夏英杰。
“师父,这个案子我接。”
“真要接?”
“接。”
“好。”
孙卫国点了点头,周辰的这个态度他很满意,做检察官的,不能遇到问题就推走,还是要有责任感的,一遇到问题就退缩,以后难成大事。
“你既然愿意接,我还是要叮嘱你几句,这个案子有风险。”
“师父,我们检察官的职责是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不管有多大风险,我们都不能退缩。”
孙卫国呵呵笑道:“你小子,还跟我说上大道理了,行,这个案子就交给你,不过到时候真要上庭,你来说,但责任还是以我为主。”
“师父……”
“行了,就这样,这两个案卷你都拿回去,好好研究去吧。”
孙卫国不给周辰反驳的机会,直接把案卷丢给周辰,让周辰赶紧走。
周辰默默地站了起来:“谢谢师父。”
孙卫国的意思很清楚,就算这个案子最后真的出了什么问题,他愿意承担主责,这是在让周辰放心胆大的去做,就算出错了,也有他来负责。
这份爱护之心,周辰心中很感动,也牢牢地记在心里。
周辰拿着两份案卷回到了自己的办公位置,他没有先去看钱兴良故意杀人案的案卷,而是先拿起另外一个案卷认真看。
这是一个拦路抢劫案,是这个年代比较有名的拦车抢劫,是一个村的五个人,拦住了过路的货车司机要过路费。
其实这种事情,在这个年代,甚至二十一世纪之后都常有发生,大部分情况下,司机都只能认命,给点过路费。
可这一次不一样,这次要的过路费比较多,而司机一趟来回赚的钱都不够,所以当然不愿意给,于是双方就发生了冲突,一共三名司机,五个拦路抢劫的人,一番搏斗后,有一个司机重伤,其余人也都是各自带伤。
这个案子不算多复杂,事实清楚,证据没问题,验伤报告也完全属实,属于完全可以钉死的案件,上了法庭之后,只要正常公诉就可以了。
接下来是钱兴良的案卷,仔细地看了一遍之后,发现跟剧情中没什么两样,属于是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但问题就出在这‘基本’上。
基本不是确定,事实上,钱兴良这个案子,甚至连死者的身份都无法确定,到底是不是于三花,只是于三花的母亲认定是女儿,可于三花的妹妹却有怀疑。
但问题就出在钱兴良的心虚,他明明没有杀于三花,也不知道死的是不是于三花,可他却去找人串供,而且还是串本来就做过的事,这也就导致了公安抓着他不放。
现在的破案技巧和水平跟几十年后还没法相提并论,又因为这是一个分尸案,再加上是女工,这也就导致了很不好的影响,所以面对这巨大的社会舆论和压力,公安方面才迫切地想要结案。
这个年代还没有疑罪从无,钱兴良有作案动机,还有他自己的一连串骚操作,所以最后就导致了那样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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