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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6章 干柴既至,猛火自来 自传四(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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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张着嘴不出话,只能“啊啊呜呜”地叫着,眼泪流得更凶了。

没等我回个话儿,一名兵匪头目带队杀来,七八个人手持刀枪,气势汹汹。我那兄弟一声冷哼,只身迎敌,丝毫不怯。他身法如燕,出招似龙,那矫健的身姿在月光下如同舞蹈,美得让人移不开眼。短短呼吸间,十几名兵痞就双臂尽折,膝盖也被郗超踢碎,一个个嘶声惨嚎着倒在了地上,面孔扭曲、不断的破口谩骂,那骂声比我这辈子听过的最难听的话还要难听一百倍。有个家伙骂得尤其难听,连“你娘偷人生了你”这种话都出来了,我听了都想替他脸红。

最后,那名兵痞首领在了郗超手上。郗超轻轻一捏,那首领的手臂就好像清脆的春笋,“咔嚓”一声被捏得粉碎,骨头渣子都露了出来。断臂被他轻轻一甩,飞出了老远,恰恰在了一头我的面前,血淋淋的,还在抽搐。

我被吓得连连大叫,又忍不住连连叫好。那叫好声从我合不拢的嘴里传出来,含混不清,但那股子畅快劲儿,却是实打实的。

爽!爽死老子啦!

那名兵痞首领挣扎着爬了起来,强忍着胸前断骨剧痛,脸色煞白,咬着牙骂了一声:“你给老子等着!”便带上手下一众,背上伤员,连滚带爬地远遁去了,消失在夜色中,如同丧家之犬。

听见兵痞首领威胁,郗超来不及与我叙旧,纵身跃起,凌空掐断绳索,那绳子“啪”的一声断开,我从树上掉了下来,被郗超稳稳接住。他背起我动心念,一股脑奔下山去,那速度快得惊人,风声在耳边呼啸,雪花扑面而来,我趴在他背上,感觉像是在飞。

回到渡口,隐于芦苇荡。由于害怕被追兵察觉,我俩不敢点柴、不敢生火,只能猫在芦苇丛中,大气都不敢出。郗超脱下了自己的外套披挂在我的身上,那外套还带着他的体温,暖融融的,我终于告别了裸奔的羞臊状态,心里那叫一个踏实。

他为我一番推拿,那双修长有力的手在我身上揉捏推拿,手法娴熟,力道恰到好处。热气从他掌心传入我体内,驱散着寒气。我的身体渐暖,僵硬的四肢开始恢复知觉。疗过伤后——主要是帮我接上了脱臼的下巴——我范围活动几下,扭扭脖子,甩甩胳膊,身体暖了一暖,心中感慨万千。

我转头看着郗超,月光下他的脸庞轮廓分明,比五年前分别时多了几分英气,少了几分稚嫩。我对他道,声音里满是劫后余生的庆幸:“兄弟,月亮和你,来的都太合时宜啦!你要是再晚来半个时辰,你就得给你兄弟收尸了——不对,是收尸棍。”

郗超满怀歉意地看我,眼中满是愧疚:“兄弟,不好意思。我在路上遇到了一桩奇缘,得以入境致物,所以便在客栈稳固了两日境界,便耽搁了行程。我昼夜赶路,行船刚到淮安,便听你家家老你已经启程琅琊,便马不停蹄地飞身赶来。恰巧在渡口碰见路人你被绑架至此,遂来此营救。千幸万幸,兄弟你大难不死,不然,我要后悔一生啊!你要是死了,我找谁喝酒去?”

他这话得真诚,我听了心里暖洋洋的。

我嘿嘿一笑,摆手道,那笑容里带着几分自嘲:“兄弟你这个,便见外了。活着就是好事儿,只不过,你兄弟我这人,可丢大了!你是没看见刚才那场面,我光着屁股被挂在树上,那帮兵痞拿树枝捅我……唉,不了不了,多了都是泪。”

在郗超的疑惑中,我把此行所遇和盘托出,没有丝毫保留。从王世飞毁约,到被劫匪绑架,到那女子的调戏,到被挂树上示众,再到他及时赶到——一五一十,添油加醋,得绘声绘色。到那女子调戏我的时候,郗超笑得前仰后合,差点从芦苇丛里滚出去;到我被挂在树上的时候,他笑得眼泪都出来了,捂着肚子直叫“不行了不行了”。

郗超听后,也是哭笑不得。他轻按我的肩膀,换了个话题,语气变得认真起来:“兄弟,按照你的推断,王世飞既欲杀你,下一步你打算怎么办?是就此罢手,回淮安去,还是……?”

脱离生死陷阱,我逐渐清醒,思路也开始活络了起来。将今夜之事细细回想,又把我南上寻求王氏襄助的整个脉络梳理了一番,我灵机大动,脑中忽然闪过一个大胆的念头。我转头看着郗超,眼中闪烁着狡黠的光芒,对他道:“兄弟,咱们还得再闯一趟贼窝!”

郗超一愣,随即笑了:“我就知道,你不是那种轻易认输的人。吧,怎么干?”

我和郗超的兄弟情谊,坚不可摧。

他是我的少年好友,过命兄弟。二十年前,他郗氏同我王氏一样,都是族争失败的魄世族,都是难兄难弟。二十年前,王家从德诏东南下淮安,他郗家从柳州北上淮安,我们两家人,便在这里不期而遇。因为囊中羞涩,我们两家人同时选择了僻静又便宜的北城稻菽巷作为脚点,他郗家与我王家,便成为了近邻。

那条巷子又窄又破,下雨天满地泥泞,晴天则尘土飞扬。两家的房子挨在一起,隔着一道矮墙,站在墙这边能看见墙那边。我们两家都是魄户,谁也别嫌弃谁,日子虽然清苦,倒也其乐融融。

我俩从穿一条开裆裤长大。那时候穷,买不起新衣裳,娘就把旧衣服改了给我穿,他娘也把他的旧衣服改了给他穿。我们俩站在一起,活像两个叫花子,可谁也不觉得丢人。我们一起偷过邻家的枣,一起被狗追过,一起在河里摸过鱼,一起挨过先生的板子。夏天的时候,我们躺在院子里的凉席上数星星,他指着天上最亮的那颗:“那是我。”我指着旁边那颗:“那是我。”然后我们一起笑,笑到半夜。

五年前,我俩的家族选择了不同的道路。郗超的父亲选择了隐没尘烟,诗酒江湖,厌倦了官场的尔虞我诈,把家业一收,带着妻儿老过起了逍遥日子。郗超天资聪颖,被他父亲送去了栖光道府,拜在季遁门下,学杂家之学。而我父亲选择了振兴族业,长安城遥寄书信予我,命我接管族业,重振威风。他:“坦之,咱们王家能不能东山再起,就看你了。”

少年知己,就此分开。聚少离多,难得把酒。偶尔通一封信,信里的也都是些鸡毛蒜皮的事——“今天吃了吗?”“天冷了多穿点。”谁都不提那些沉重的话题,仿佛只要不提,那些烦心事就不存在似的。

当日我书信寻他,也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毕竟时过境迁,现在的人还是不是当年的人,谁也不准。五年不见,谁知道他变没变?谁知道他还会不会把我当兄弟?按我的话来讲,人家来这一趟,是情分,不来,是本分,来与不来,你都得认。可我心里,终究是盼着他来的。

他来了!冲着当年那点儿情分,来了!

此刻的他,背负长剑,姿容俊秀,飘飘然站在我的身前,俨然武林高手。月光洒在他身上,给他镀上了一层银色的光晕,他站在那里,像一柄出鞘的利剑,锋芒毕露。

与他相比,我这个自诩八大家族的空壳子族长,身上套着人家的长衫,蓬头垢面,狼狈不堪,和人家无形间产生了天渊之差。可他不嫌弃我,就像时候不嫌弃我穿开裆裤一样。

他伸出手,拍了拍我的肩膀,那动作自然而亲昵,一如五年前。他笑着:“兄弟,走,咱们去把那帮孙子揍个稀巴烂。”

我也笑了,笑得眼眶发酸:“走!”

月光下,两个少年,一前一后,消失在芦苇荡深处。身后,是那轮皎洁的明月,和满地的银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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