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9章 太平年之愿(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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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沈一贯踏入中书门下五房。
如今中书门下五房作为內阁的秘书和执行机关,威权日重,以至於外朝现在都直接简称为“中书门下”。
中书门下,唐代设三省,中书省、门下省和尚书省。
刚开始的时候,中书省负责决策,门下省负责封驳,尚书省负责执行。
但是这样决策的流程太长,逐渐开始將中书省和门下省合在一起办公,宰相也都兼任中书省和门下省的长官,“中书门下”就成为宰相办公之地。
唐宋时期,中书门下为最高决策机关,超然於三省之上。
所以省去“五房”二字,直接称呼“中书门下”,这体现了群臣对这个机构的敬畏。
沈一贯就是从中书门下五房出去的,他每次回来,都觉得中书门下五房更忙了。
五房的官吏们抱著一摞摞文牘,在各值房间穿梭。
但是见到沈一贯的朱紫官袍,不管认不认识,官吏们都会停下行礼。
但也是仅仅行礼而已,中书门下五房实在是太忙了,每日进出的朱紫重臣也太多了。
沈一贯轻车熟路的来到了苏泽公房外。
苏泽的公房门敞著。
这是苏泽立下的规矩一五房主事及以上官员,值房门不得关闭,以示无私,亦方便属僚隨时请示。公房內討论的內容,都是公事,既然是公事就没有不可对外人言的。
但很少有人真的来“请示”苏泽。
五房运转至今,已自成章法。
各房的官员,皆是从六部、翰林院、通政司精选的干员,熟知本部事务,又通晓文书程序。日常庶务,如核对六部呈文、擬写內阁票擬草稿、转发皇帝批红、督办各衙门回报,皆由各房自行处置遇到跨房协调的事务,苏泽也倾向於让各房主司自己协调商议。
只有涉及重大国策需提请內阁决断时,主司们才会將文书送到苏泽案头。
所以和忙碌的沈一贯不同,苏泽这个权更重的检正中书门下五房公事,反而是整个衙门中看起来最不忙的那个。
苏泽坐在最东侧的公房內,沈一贯踏入公房的时候,就看到苏泽一边喝茶一边看公文,桌案上十分的整洁,这让沈一贯不由得羡慕起来。
同样是部门之主,可苏泽的衙门集中了罗万化、王任重等精兵强將,苏泽又充分信任他们,他们自己就能把很多事情办完。
而自己的鸿臚寺,连个得力的下属都没有,事事都要自己决断,每天都累得要死,根本不得清閒。见到沈一贯进来,苏泽说道:
“肩吾兄来的正好,这是李阁老重订的《大明律》目录,你快来看看。”
沈一贯接过,是《大明律》与《大明民律》分列的草案。
《大明民律》就是李一元起草的,將刑事犯罪和民事分开,一直都是李一元推动的事情。
李一元作为司法专务大臣,入阁的誓言就是重订律法。
忙了这么久,李一元主要工作就是將罪行列出来,刑民分离,这就是李一元立法的整体思路。“子霖兄也是赞同李阁老的吧只是礼部那边”
沈一贯以前在鸿臚寺主客司郎中的时候,就经常和礼部打交道,后来又做中书门下五房的刑礼房主司,他对於礼部官员的想法十分的了解。
“礼部那边恐怕要闹。民事诉讼单列,等於承认民间爭產、钱债、田土这些“细事』值得官府专门审理。他们怕百姓从此健讼,动輒对簿公堂,坏了“息讼』的礼法之道。”
苏泽摇头,他的思路和沈一贯不一样。
到了苏泽这个层次,他看到的已经不是各种细则了。
苏泽说道:
“礼法合一,刑民不分,根源是朝廷要牢牢控制民间一切纠纷的解释权。”
“一旦民事单列,就推翻了“礼法自治』的空间。礼部怕的不是健讼,是怕这套口子一开,地方官、乡绅、宗族手里的“礼法』权威就弱了。”
“从此地方官府,可以通过民事诉讼之权,將手插进宗族中。”
沈一贯听完,眼睛也是一亮。
原来如此!
苏泽的分析,与沈一贯的层次不同,他看到的是本质。
在民间,“宗法”,是乡绅们用来对抗官府插手民间事务的利器。
如果《民律》推广,如果百姓不使用宗法而是用律法来解决问题,那乡绅的影响力必然会大减,宗族的力量就会衰落。
这也动摇了礼部的基础。
李一元將“户役”“田宅”“婚姻”“钱债”这些民事细目都单列出来,擬成《民律》初稿。他正琢磨著礼部会如何反对,苏泽的声音却將他拉回现实。
但是苏泽话锋一转又说道:
“但是过於推崇律,也有问题。”
“肩吾兄,律法之事,不可只看条文。”
“李阁老欲分刑民,立意是好的。刑律责罪,民律理纷,各归其道。但若推得太急,只怕要生出新弊。沈一贯抬头:“子霖兄是指……民间滥讼”
苏泽说道:“正是。你我皆知,民间爭產、田土、钱债,歷来多由乡老、族中尊长调处。”“不是官府不愿管,是管不过来。一县之地,讼案堆积,县官纵有三头六臂也审不完。若《民律》颁行,百姓遇事便想告官,衙门岂不成了集市”
他顿了顿,继续说道:“更麻烦的是讼棍。这些人熟稔律条,专挑条文漏洞,唆使百姓兴讼。一桩田界纠纷,本可乡邻说和,经他们一搅,变成连环诉讼,耗光两户家財。到头来田还是那块田,人却成了仇人。”
沈一贯沉吟道:“礼部反对分列民律,也是怕坏了“息讼』之风。”
苏泽摇头,“礼部怕的是官府借《民律》插手宗族事务,削弱乡绅权柄。这倒是其次。我所忧者,是律法被抬得太高,反成了懒政的藉口。”
“懒政”
苏泽说道:“对。”
“有些官员,遇事便推给“依法办事』。百姓喊冤,他说“律条如此』;乡里纠纷,他说“诉讼解决』。看似严守律法,实则是不愿费心调和,不肯担责。长此以往,官府与百姓之间只剩冷冰冰的条文,再无温情可言。”
沈一贯心头一震。他从未从这个角度想过。
苏泽又道:“律法是底线,不是万能药。”
“一个社会若全靠律法维繫,那便是人心坏了。”
“什么事都等官府裁决,什么衝突都靠对簿公堂,那还要乡约、族规、公议做什么道德、信义、人情,难道都不要了”
他拿起一份草稿,指向其中一条:“你看这条,“钱债纠纷,月息过三分者,债主负刑责』。写得明白。可民间放贷,真有几人会去告官多数是忍了,或是私下解决。若人人都去告,衙门审得过来吗审了又能执行吗最后不过是空文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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