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1章 公告:沉默的第二十条修正!(1/2)
“第一,因果。必须是先有严重的不法侵害(猥亵、威胁公共安全),才会有后续的反击。这就杜绝了主动挑事者借机行凶的可能。”
“第二,程度。只有当侵害行为上升到一定高度,且具有持续性时,才适用这一逻辑。普通的口角纠纷和一般犯罪行为显然不在此列。”
“东江法院的判决,不是在破坏法律,而是在修补法律与现实的裂痕。它符合我们的国情,更完美诠释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正、法治、友善。”
“这一判,既维护了正义的锋芒,又限制了正义的边界。堪称教科书级的判例!”
“我认为法工委可以着重研究研究张伟律师的两个模型,尽早完善正当防卫的法条解释!”
“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不让不法分子钻司法漏洞,这才是我们想要看到的法律!”
韩老的发声让那些叫嚣着“司法倒退”的专家们瞬间哑火,评论区被网友们冲得体无完肤。
【韩老说得对!有些人读书读傻了,连好坏都不分了!】
【支持东江法院!支持张伟!这才是我们需要的法律!】
【我看以后谁还敢在公交车上耍流氓!这一判,至少让社会风气好了十年!】
【就是,这种判决总比‘人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好多了?!现在的社会风气就是被那些奇葩判例带坏的!】
而在这些宏大的叙事之下,评论区里一些不起眼的留言,却看得人鼻酸。
在一个热门视频的下方,点赞最高的一条评论来自一位名叫“等春风”的网友:
【看完了全程,哭得停不下来。三年前,我爸爸下夜班回家,路上遇到两个流氓骚扰一个女孩,当时周围黑漆漆的,我爸看不下去就拿起自已工作的工具把人打伤,结果被判了三年。那时候没有张伟律师,也没有这样的法官。我爸爸出来后,整个人都废了,总说自已多管闲事……】
【我想问问张律师,问问大家,像我们家这种情况,能不能拿着这个判例去申诉?】
这条评论下,瞬间盖起了数千楼的回复。
【集美,别哭!现在的环境变了!】
【支持申诉!拿着这个判例去!法律在进步!】
【以前可能不行,但今天之后,或许真的有希望了!】
【@法外狂徒张伟,张律师,看看这里!还有很多像林叔一样的人在等光!】
......
不出所料,王传斌在一审判决书送达的第二天,就骂骂咧咧地签署了上诉状。
理由也很简单:一审法院枉法裁判,法官收受贿赂,律师和司机串通一气迫害“良民”。
然而,现实给了他一记响亮的耳光。
因为名声太臭,再加上没钱,江城稍微有点名气的刑辩律师都不愿意接他的案子。
至于法律援助?
对不起,经过审查,王传斌虽然没钱,但还没惨到符合法援的硬性标准,且本人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不属于必须指派辩护人的情形。
二审的过程,简直可以用“闹剧”二字来形容。
没有了律师的约束,王传斌彻底放飞了自我。
他站在上诉人席位上,不仅拿不出任何新的证据,反而将庭审变成了他的个人撒泼秀。
从开庭的第一分钟起,他就开始歇斯底里地咆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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