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1章 公告:沉默的第二十条修正!(2/2)
他指责一审法官收受黑钱,污蔑张伟是黑恶势力保护伞,甚至当庭辱骂二审合议庭法官是“官官相护”
他试图用这种无赖的方式来博取关注,甚至妄图通过“闹”来让法律让步。
然而,他打错了算盘。
二审合议庭的三位资深法官,全程冷漠地看着他的表演,眼中仅存的一丝对“重刑”是否适当的审视,也在他的谩骂声中烟消云散。
张伟甚至连辩护词都懒得念完,只是静静地看着王传斌像个小丑一样蹦跶,最后轻飘飘地扔出一句:“上诉人无理取闹,建议维持原判。”
仅仅两个回合,这场闹剧便宣告结束。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随着终审法槌的落下,王传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十年刑期,板上钉钉。
但这,仅仅是他噩梦的序章。
就在二审宣判的同一个月,江城市东江区人民检察院雷霆出击,就王传斌在公交车上猥亵妇女的行为,正式提起公诉。
案由:强制猥亵罪。
这一次,王传斌彻底傻眼了。
“不是判了吗?怎么还告我?!”
但是司法程序不以他的意志为中心,虽然王传斌拼命辩解自已只是“摸了一下”,但在高清监控铁证面前,一切狡辩都显得苍白无力。
公诉方指出:王传斌在公交车这一典型的公共场所,当众对女性实施强制猥亵,情节恶劣,社会影响极坏,完全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关于“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制猥亵”的加重处罚情节!
起步,就是五年以上!
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王传斌,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合上先前的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十年,累计刑期17年!
他已经四十出头了,等他再出来,已经是六十岁的老头了,人生还有什么意义?!
......
林汉升案的影响力,远不止于此。
随着舆论的持续发酵,以及法律界关于“因果论”、“无限防卫权”的大讨论,这股风终于吹到了最高层。
二审判决生效后的两个月。
一个普通的周五下午。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工委)的官方网站和公众号,毫无征兆地发布了一则重磅公告。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中*国刑法》第二十条适用问题的征求意见稿及典型案例说明】
“……为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依法保护公民的正当防卫权利,针对近期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正当防卫案件,经研究,拟对正当防卫制度的适用作出进一步明确。”
“一、准确理解‘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不法侵害既包括实时的肢体暴力,也包括紧迫的、现实的暴力威胁。对于不法侵害是否中止,应结合侵害人的言行、现场环境及双方力量对比进行整体判断,不得将防卫人的反击行为与侵害人的挑衅行为机械割裂。”
“二、关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的认定。不得机械地对照法条上的罪名套用,各法院应结合案发时的环境(如是否孤身一人),侵害人的具体行为(如是否具备强烈的犯罪升级行为),可对部分不满足条件的犯罪行为视为‘严重危及人身安全’。防卫人对此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适用无限防卫权,不属于防卫过当。”
“三、切实矫正‘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倾向。司法机关在办案中,要充分考虑防卫人面临的紧迫情境和心理恐慌,不能苛求防卫人进行精准防卫。对于见义勇为者,应当予以法律上的充分包容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