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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8章 举证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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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人起身,从公文包中拿出一个黑色U盘,转身递给走上前来的法警。

“审判长,既然本案是由被告陈锦婷以四岁小孩猥亵为由,强行进行索赔为开端的。那么公诉方提交的第一份核心证据,就是事发当时商场过道的完整监控录像!大家请看大屏幕!”

法警将U盘接入庭审主机,法庭正前方的高清投影大屏幕亮起。

画面右下角显示的时间,正是九个月前那个周五的晚高峰。

监控探头对准了“大碗先生”湘菜馆门外的过道。画面中,人头攒动,摩肩接踵。

只见四岁的小宝像个小炮弹一样从饭店里冲出来,手里还拿着个塑料小汽车。过道里人挤人,他跑到陈锦婷身后时,去路完全被挡住。小家伙为了挤过去,顺势伸出左手。

画面清晰地记录下这一瞬:小宝的手掌呈现水平状态,没有任何自下而上的抓握、揉捏等多余动作,仅仅就是为了借力钻出缝隙,结结实实地在陈锦婷包臀裙的侧后方推了一把。

下一秒,陈锦婷猛然转身,一把从后面死死扯住小宝卫衣的后衣领。巨大的拉力瞬间勒住了小宝的脖子,孩子被勒得双脚一软,一屁股跌坐在地上剧烈咳嗽。林清雪急忙冲出饭店,打掉陈锦婷的手,将孩子护在身后。

由于当时正是晚高峰,商场里极其吵闹,过道探头的前期收音非常嘈杂,几乎听不到具体的言论,只能看见画面中双方在激烈争执。

公诉人抬起手示意:“请法警将进度条拉到第八分钟。”

画面快进。第八分钟,高大挺拔的张伟从人群中挤出来,挡在了林清雪和小宝身前。

周围的吃瓜群众渐渐围成了一圈铁桶,原本吵闹的过道因为双方的对峙而诡异地安静了下来。监控探头的收音器,终于将下方的交谈声清晰地录进了系统。

大屏幕里,陈锦婷见张伟出面,不仅没收敛,反而往前猛跨一步,尖着嗓子大喊:“怎么?摸了人就想跑?有个男的撑腰就想把事压下去是不是?”

她二话不说,直接从挎包里掏出手机,熟练地打开摄像头,镜头直怼张伟和林清雪的脸。

紧接着,陈锦婷迅速后退拉开距离,声音一秒带上了刻意的哭腔与颤音:“家人们,谁懂啊!今天好不容易周末,出来吃个饭,店门都还没进呢,就被一个小孩给猥亵了!”

“那小孩上来就直接摸我屁股,手劲特别大,明显就是故意的!结果我刚质问了两句,这小孩的家长不但一句道歉都没有,反而还叫了个男的过来恐吓我!”

她一边拍一边指着头顶大喊:“我告诉你,你别想动手打人!这里可是有监控的,你要是敢动我一下试试?我马上报警抓你!”

画面中,张伟面无表情,连躲都没躲:“你也知道这里有监控啊?我还以为你不知道呢。说吧,你想怎么样?”

陈锦婷对着镜头理直气壮:“我的要求很简单!第一,让你家小孩当众给我鞠躬道歉!第二,我现在因为你们的恐吓和包庇,严重怀疑自已出现了呼吸性碱中毒的先兆。你们必须赔偿我两万块钱的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

“好。”张伟语气平静得可怕,“既然你提到了监控,那咱们就拿证据说话。如果监控拍到,孩子真的是故意猥亵摸了你,这两万块钱,我当场给你转账,当众道歉也绝对到位。”

张伟直视她的眼睛,眼神极具压迫感:“但是!如果监控证明,孩子只是借过时不小心碰到。你刚刚不仅无理取闹,还动手勒伤了孩子的脖子,这涉嫌故意伤害未成年人。如果证明你是诬陷,孩子后续看心理医生的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医疗费、精神损失费,我也会一分不少地向你索赔!”

“不仅如此,你现在未经同意录像,并当众捏造事实进行诽谤,已经构成了名誉侵权。这笔账,我会走法律程序,跟你算得清清楚楚!”

面对这番警告,陈锦婷硬是梗着脖子,有恃无恐地喊道:“走啊!看监控就看监控!真以为我怕你啊?我倒要看看,等监控放出来,你还怎么狡辩!”

视频播放到这里戛然而止,画面定格在陈锦婷那张嚣张至极的脸上。

【666,这就是所谓的猥亵吗?那小孩手是水平的,没有特意地往上抓!!!】

【这就是推了她一下!是因为孩子的身高原因才会碰到她屁股的!要是矮一点,高一点碰到的就是大腿或者腰部!】

【我也是有儿子的人,看了视频我现在瑟瑟发抖,以后出门得给儿子带手铐吗?这还是人类吗?还有一点底线吗?】

【这手法太熟练了!手机一掏,眼泪一挤,两万到手!流水线一样的碰瓷!】

【这女的真不要脸,前一秒还在那儿喊打喊杀,手机一开立马装柔弱受害者,奥斯卡欠她一个小金人!】

【这就是长发男!她不是女的!这绝不是我们女性群体的代表!】

【恶心!就是有这种不要脸的人恶意维权,才让我们正常人的维权更加艰难!必须严惩这女人!】

公诉人站在发言台前,目光锐利地看向旁听席上的陈锦婷。

“审判长,这份监控视频可以清晰地看见当事男童手部动作的自然性和水平角度,完全证明这只是拥挤状态下的借力推搡,绝不可能是猥亵!”

“这直接证明了,被告陈锦婷索赔的精神损失费基础根本不存在!”

公诉人拿起激光笔指向大屏幕上陈锦婷举着手机的定格画面:“在受害者张伟出现后,被告陈锦婷不仅没有停止纠缠,反而举起手机大肆拍摄。她通过刻意改变嗓音、捏造不实言辞,强行营造一种被欺凌的受害者形象。”

“她的意图极其明显,那就是拿着‘我要发到网上去引导舆论’为底牌,当众威胁张伟!她正是利用这种在互联网时代极其致命的社会性死亡要挟,去对张伟施加心理强制,并明确开出了两万元的价码!”

“此证据确凿无误地证明了被告陈锦婷以恶害相通告,强行索要他人财物的敲诈勒索犯罪事实!”

审判长低头记录下公诉人的举证意见,转头看向辩护人席位,沉声问道:“辩护律师对该证据及证明目的,可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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