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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5章 把前因后果一抹,谁看了不迷糊?(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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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关系被切断了!

主观恶性被定性了!

断章取义不等于编造虚假信息也被驳斥了!

面对张伟和公诉人滴水不漏的联合绞杀,她之前精心准备的所有关于“定罪与因果”的辩护策略,就像撞在石头上的鸡蛋,碎得稀巴烂。

但王倩依旧没有放弃。

她用力咬了咬嘴唇内侧,强迫自己从寻衅滋事罪的惨败中抽离出来。

她迅速翻开另一份案卷,坐直了身体。

“审判长!既然控方坚持认定我当事人构成敲诈勒索罪,那辩方必须指出本案在客观要件上的重大缺陷!”

“敲诈勒索罪的成立,前提固然是受害者因陷入恐惧而处分财产。”

“但这里有一个不可忽视的先决条件!”

“如果索赔行为本身存在事实基础,就绝不能轻易定性为敲诈勒索!”

“以起诉书中的‘天价理发店’事件为例,我当事人确实在涉事店铺遭遇了诱导消费和劣质服务!”

“她事后索要赔偿,本质上是基于真实消费纠纷的超额索赔!”

王倩试图重新夺回阵地:“有事实基础的维权,哪怕手段稍微激烈,索要的金额超出了合理范围,那也属于民事纠纷中的赔偿款!”

“这是民事法庭该管的,不是刑事庭的管辖范围!”

公诉方立刻按开麦克风:“反对!被告人利用自身巨大的粉丝量作为要挟筹码,索要数倍于消费金额的钱财,已经完全脱离了正当维权的范畴……”

张伟也同时抛出反击:“维权手段必须具备合法性边界,以毁坏商誉为威胁的‘赔偿’,就是披着维权外衣的勒索……”

……

接下来的整整一个小时里,控辩双方围绕着“民事过度维权与刑事敲诈勒索的界限”、“有无正当权利基础”以及“数额认定”展开了极为激烈的拉锯战。

法条、判例、司法解释在控辩双方口中不断交锋。

直到下午三点半,这场高强度的法庭辩论才终于走向尾声。

法庭内彻底安静了下来。

审判长翻阅完面前的庭审记录,抬起头环视全场。

“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环节至此结束。”

审判长看着台下询问道:“控辩双方,还有新的意见需要补充发表吗?”

张伟平静地合上面前的卷宗,摇了摇头:“原告代理人无补充意见。”

公诉人整理好材料:“公诉方无意见。”

王倩喉咙干涩,疲惫地靠坐在椅子上,也跟着摇了摇头。

“砰!”

法槌重重落下。

“既然控辩双方已充分发表意见,法庭辩论终结。”

“合议庭将于一个小时后,对本案进行当庭宣判。”

“现在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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