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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3章 鄂伦春猎术(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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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日根摇头:“不打。十月,熊肥,凶。现在,瘦,凶。”

鄂伦春人把熊叫“哈拉玛”(黑熊)或“莫日根”(棕熊,和老人同名,所以避讳叫),视为山神的亲戚,一般不主动打。除非熊伤人,或者冬天饿急了祸害营地。

他们绕过熊的踪迹,继续沿着溪流走。莫日根边走边教认脚印:

“这个,”他指着一串小圆点,“雪兔。冬天,毛白,好看。”

“这个,”指着分叉的蹄印,“狍子。兴安岭狍子大,肉多。”

“这个,”指着最大的蹄印,“马鹿。公鹿,角大。”

走到一处河湾,莫日根停下。这里的脚印格外密集,泥地被踩得稀烂,还有打滚的痕迹。

“鹿,打架。”莫日根说。

曹大林仔细看。确实,脚印杂乱,有蹬踏的痕迹,还有断掉的鹿角碎片——是新断的,断面白生生的。

“为什么打架?”曲小梅问,手里拿着笔记本准备记。

“母鹿,”莫日根言简意赅,“公鹿争。”

正说着,远处传来鹿的叫声——不是悠长的呼唤,是短促、激烈的吼叫。莫日根示意大家蹲下,悄悄摸过去。

拨开灌木丛,眼前的一幕让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

两头公马鹿正在对峙。都是壮年鹿,肩高得有一米五,头上的角像两棵小树,分叉多,尖端锋利。左边那头角更大,但右角尖断了——就是刚才看到的碎片;右边那头角小些,但完整。

两头鹿低着头,角抵着角,在较劲。肌肉绷紧,脖子上青筋暴起,鼻孔喷着白气。地上的草被蹄子刨得乱七八糟。

“真打啊…”刘二愣子喃喃道。

突然,右边那头鹿发力,把左边那头顶得后退几步。左边鹿稳住,猛一甩头,用断角刺向对方脖子。右边鹿躲开,角擦过肩膀,划出一道血口。

血刺激了它们。两头鹿更加疯狂地冲撞、顶刺,角碰撞发出“咔嚓咔嚓”的闷响。

莫日根看着,摇摇头:“可惜。”

“可惜啥?”曹大林问。

“好鹿,打死一个,可惜。”

正说着,战斗分出了胜负。右边那头鹿——角完整的那头,找准机会,一角刺进左边鹿的侧腹。左边鹿惨叫一声,踉跄后退,侧腹血流如注。

胜利者昂起头,发出胜利的吼叫。失败者喘着粗气,一步一瘸地退进林子,消失了。

莫日根站起来,走到战斗的地方。地上有血,有断毛,还有胜利者掉下的一小截角尖。老人捡起角尖,看了看,递给曹大林。

“纪念。”他说。

曹大林接过角尖。温热的,还带着鹿的体温。他心里不是滋味。在长白山,他们打鹿是为了吃肉、取茸,但这种自然界的生死搏斗,还是第一次亲眼看见。

“走吧,”莫日根说,“受伤的鹿,活不久。狼会找到它。”

果然,下午他们在回营地的路上,听到了狼嚎。声音从东边传来,正是受伤鹿逃走的方向。

莫日根停下脚步,听了一会儿,说:“三只狼。今晚,鹿没了。”

鄂伦春人不干涉自然的生死循环。受伤的鹿被狼吃,狼吃饱了不祸害其他鹿,这是平衡。

回到营地,太阳已经偏西。莫日根开始教第三样:下套子。不是铁丝套,是用鹿筋做的活套。

“铁丝,不好,”老人说,“勒断腿,鹿疼,死得慢。鹿筋,有弹性,不伤骨。”

他演示:选一处鹿常走的小径,在两棵树之间系一根横绳,离地一拳高;在横绳上挂几个活套,套口对着鹿来的方向;鹿走过,腿绊到横绳,受惊前冲,正好把腿套进活套;活套收紧,但鹿筋有弹性,不会立即勒断腿,只是困住。

“明天来看,”莫日根说,“可能有货。”

晚饭还是肉汤泡饼子,但莫日根加了点新东西——刚才在路上采的蘑菇。兴安岭的蘑菇和长白山不一样:松蘑伞盖厚,榛蘑香味浓,还有一种叫“猴头菇”的,毛茸茸的像猴头,长在柞树上。

“这个,”莫日根指着猴头菇,“炖鸡汤,好。”

曹大林尝了一口蘑菇汤,鲜,比长白山的蘑菇更鲜。他让曲小梅记下蘑菇的样子、生长环境,准备带回长白山试种。

饭后,围着火堆,莫日根开始讲鄂伦春的狩猎故事。李干事在一旁翻译。

老人说,他十六岁第一次单独打猎,遇到一头大公鹿。他追了三天,最后在一条冰河上追上。鹿在冰上打滑,他穿着滑雪板,稳稳地靠近,一枪毙命。

“那鹿,”莫日根比划,“角这么大。”他张开双臂,表示角展超过两米。

“鹿肉,吃了半个月。皮,做了袍子。角,现在还在家里挂着。”

他又说,有一年冬天特别冷,雪深过腰。鹿都躲到深山里,找不到。整个乌力楞快断粮了。后来,他在一处悬崖下发现了鹿群——鹿在避风。他一个人打了三头,用滑雪板拖回来,救了全族。

“现在,”莫日根叹气,“年轻人,不打了。滑雪板,不会了。鹿哨,不会吹了。别拉弹克枪,锁在柜子里。”

曹大林深有同感:“我们那儿也一样。年轻人想去城里,想当工人,觉得打猎苦、累、没出息。”

“苦?”莫日根摇头,“打猎不苦。山是家,鹿是兄弟。苦的是…手艺没了。”

夜深了,火堆渐熄。曹大林躺在兽皮上,睡不着。今天学的东西太多了:鹿哨、别拉弹克枪、滑雪板、下套子…还有那些规矩,那些故事。

他想起莫日根说的“手艺没了”。是啊,长白山那边,老猎人们的手艺也在消失。吴炮手那套认脚印的本事,父亲那套抬参的绝活,还有那些山里的规矩、山歌、故事…要是没人学,再过几十年,就真的没了。

不行,得学,得记,得传下去。

曹大林坐起来,借着最后的火光,在曲小梅的笔记本上写下一行字:

“一九八三年九月十一日,大兴安岭。学鄂伦春猎术:一、鹿哨引鹿;二、别拉弹克枪,慢但准;三、滑雪板追猎;四、鹿筋套,不伤骨;五、规矩:不干涉自然生死…”

写着写着,他停下了。还有最重要的:那份对山的敬畏,对猎物的尊重,对手艺的珍视…这些,写不下来,只能记在心里,化在行动里。

窗外,月亮升起来了。兴安岭的月亮好像比长白山的更大、更亮,照得山林一片银白。

曹大林躺下,闭上眼睛。

明天,还要学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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