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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台湾来信(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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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台湾来信

一九八七年,十月二十六。

那天和平常没什么两样。嘉禾四点起床,和面、吊汤、发海参。春梅六点起来,扫院子、擦桌子、摆椅子。建国七点到店,把算盘从布袋里掏出来,搁在柜台上,拨了几下试手感。

静婉来得晚些。八十五了,腿脚不如从前,春梅去接的她。老太太下了车,拄着拐杖慢慢走进来,在那把吱呀响的椅子上坐下,把铜勺从布包里取出来,搁在手边。

一切照旧。

九点,第一拨客人进门。两个老头,是老主顾了,进门就点炸酱面。嘉禾在灶边应了一声,开始擀面。

十点,又来了三四拨。八张桌子坐满了,门口开始有人等座。

十一点,忙起来了。春梅端着盘子跑进跑出,建国拨算盘拨得手指发酸,嘉禾站在灶前,锅就没离过手。

没人注意到那封信是什么时候来的。

它夹在一沓报纸里,被邮递员从门缝塞进来,落在门槛边。春梅端着盘子经过,踩了一脚,把它踩到墙角。

直到下午两点,最后一桌客人走了,春梅扫地时才看见它。

她捡起来,拍了拍灰。

信封是黄色的,牛皮纸,比平时见的信要大一些。右上角贴着一张邮票,邮票上是一个老头子的头像,她不认得。左下角盖着一个邮戳,字迹模模糊糊,辨认不清。

她翻过来,看信封正面。

收件人写的是:北京前门东街二巷沈家菜馆沈嘉禾收。

寄件人写的是:台湾台北市大安区信义路三段xxx号陈大勇。

春梅的手抖了一下。

台湾。

她把信攥在手里,攥得死紧,站在原地,半天没动。

嘉禾从灶间出来,看见她愣在那儿。

“怎么了?”

春梅转过身,看着他,张了张嘴,没说出话。

她把信递过去。

嘉禾接过,低头一看。

他的手指也抖了一下。

“台湾?”他说。

春梅点头。

嘉禾看着那封信,看了很久。

信封上的字迹很工整,一笔一划,写得用力。邮戳盖得模糊,但能看出日期:十月二十日。从台北到北京,走了六天。

他把信翻过来,又翻过去。

没拆。

春梅说:“你不打开看看?”

嘉禾没答。

他拿着那封信,走到柜台前,放在建国面前。

“哥,”他说,“您看看这个。”

建国正在对账,抬起头。

他看见那封信,愣住了。

他把老花镜戴上,凑近了看。看了一遍,又看了一遍。

“陈大勇?”他说,“这是……”

他没说完。

嘉禾点点头。

“是姑父。”

---

陈大勇这个名字,在沈家已经三十八年没人提起了。

嘉禾对他只有很模糊的印象。那是一九四九年,他九岁。那年春天,姑父来过一趟,带了一包点心,给他和哥一人一块。他记得姑父个子很高,说话嗓门大,笑起来露出一口白牙。

他问娘:姑父是哪来的?

娘说:你姑父是东北人,跟你姑在那边认识的。

他问:那我姑呢?

娘没答。

后来他才知道,姑父那次来,是来告别的。他要走,去一个很远的地方,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姑留在这儿,等他。

姑等了三年,没等到。

五二年,姑走了。走的时候才三十一岁,还没他如今大。

娘说,姑是病死的。可嘉禾长大后想,姑可能不只是病死的。有些病,是心病。

如今三十五年过去了。

姑父的信,来了。

---

嘉禾把信拆开的时候,手还在抖。

信纸很薄,薄得透光,叠成四折。他打开,一行行看下去。

字迹很用力,有些地方把纸都划破了。笔画有些抖,像是握笔的手不稳。

“嘉禾吾侄:

见字如面。

我是你姑父陈大勇。你可能不记得我了。你九岁那年,我去过你家,给你和建国带过一包点心。那时候你瘦瘦小小的,站在门口看我,不叫我。

那年我四十岁,如今七十八了。

我写这封信,是想告诉你一件事:我在台湾开了个馆子,东北菜。招牌菜是锅包肉。

这道菜,是你姑最爱吃的。

我和你姑是在沈阳认识的。那年她十八,跟着你爹去东北办货,在我家开的馆子里吃饭。她点了一盘锅包肉,吃了第一口,说好吃。

后来我问她,你愿意嫁给我吗?她说,你要是能天天给我做锅包肉,我就嫁。

我做了。

做了三年。从沈阳做到北平,从北平做到……做到这儿。

四九年我走的时候,她说,你去吧,我等你。我说,你等着,我回来。

这一等,就是三十八年。

我在台北开了这个馆子,叫‘大勇东北菜’。招牌菜就是锅包肉。我做了三十八年,每天做,从不间断。我想着,说不定哪天她就来了,能吃上一口热乎的。

可她没来。

去年我才知道,她早就走了。五二年走的。等了我三年,没等到。

我把这个消息告诉她的时候,她已经听不见了。

可我还是要告诉她。

秀英,你最爱吃的锅包肉,我做了三十八年。做了多少盘,数不清了。每一盘都是按你的口味做的——多放醋,少放糖,肉片要薄,炸得要脆,汁要挂在肉上,不能流下来。

我记得你说过的话。每一个字都记得。

如今我七十八了,不知道还能做几年。可只要还能动,我就做。做不动了,就让徒弟做。徒弟做不动了,就让徒弟的徒弟做。

总有一个人,能把这道菜传下去。

秀英,你等着。

嘉禾,你收到这封信,要是方便,替我到你姑坟前说一声。就说大勇还活着,还在做锅包肉。就说他想她。每天都想。

附上地址。你要是回信,就寄这儿。

陈大勇

一九八七年十月十五日”

嘉禾读完信,手还在抖。

他把信纸放下,抬起头。

建国看着他。

春梅看着他。

静婉不知什么时候从里屋出来了,站在柜台边,也看着他。

三个人都没说话。

嘉禾把信递给静婉。

“娘,您看看。”

静婉接过信,凑到窗前,对着光看。

她看得很慢。一行一行,一个字一个字。嘴唇微微动着,像在默念。

看到一半,她的手抖了一下。

看到最后,她把信放下。

她没哭。八十五了,眼泪早就流干了。可她的眼睛红了,红得厉害。

“大勇……”她说,“他还活着。”

---

那天下午,沈家菜馆没开门。

春梅把门口的牌子翻过来,写上“今日休息”。建国把门板上了,一扇一扇,严严实实。

一家人围坐在柜台前。

静婉把信又看了一遍。看完,递给建国。建国看完,递给嘉禾。嘉禾看完,又递回给静婉。

就这样传了三遍。

最后静婉把信折好,小心地放回信封。

“这孩子,”她说,“等了你姑三十八年。”

嘉禾没说话。

他知道娘说的“这孩子”是谁。陈大勇今年七十八了,可在娘眼里,还是那个四十岁、嗓门大、笑起来露出一口白牙的年轻人。

娘这辈子,送走过太多人。

爹走的时候她四十三。姑走的时候她四十六。姑父走的时候,她也是四十六。如今她八十五了,等来了姑父的信。

三十八年。

她等了他三十八年。

静婉把信封放在桌上,手指按在上头。

“嘉禾,”她说,“你姑的坟,你知道在哪儿吗?”

嘉禾点头。

“在廊坊。跟奶奶埋在一起。”

静婉点点头。

“明儿你去一趟。”她说,“替大勇说一声。”

嘉禾说:“好。”

静婉站起来,拄着拐杖,慢慢走回里屋。

走到门口,她停下来。

“这孩子,”她说,“苦了他了。”

门帘落下。

---

那天晚上,嘉禾没睡着。

他躺在炕上,翻来覆去,脑子里全是那封信。

“秀英,你最爱吃的锅包肉,我做了三十八年。”

“做了多少盘,数不清了。”

“每一盘都是按你的口味做的——多放醋,少放糖,肉片要薄,炸得要脆,汁要挂在肉上,不能流下来。”

他把这些话想了无数遍。

一个男人,在几千里外的小岛上,做了三十八年锅包肉。每天做,从不间断。做给谁吃?做给一个永远不会来的客人。

可他还是在做。

做了三十八年。

嘉禾翻了个身。

窗外有月光,从窗缝漏进来,落在地上,白白的,凉凉的。枣树的影子印在窗纸上,一晃一晃的,像在招手。

他想起姑。

他记得姑的模样。瘦瘦小小的,头发挽成髻,穿一身蓝布衫。她话不多,笑起来有点腼腆。每次来他家,都给他和哥带吃的。有时候是糖,有时候是点心,有时候是自己做的黏豆包。

姑做的黏豆包特别好吃。黄米面,红豆馅,蒸熟了趁热吃,又黏又甜。他记得有一回,他吃了五个,撑得直打嗝。姑笑着说,慢点吃,还有呢。

那是四八年的事了。

第二年姑父就走了。

第三年姑就病了。

第四年姑就没了。

他记得姑下葬那天,娘哭得站都站不住。他扶着娘,问,姑去哪儿了?娘说,姑去找你姑父了。

他不懂。

他以为姑真的去找姑父了。

后来他才知道,姑没找到。姑父在很远的地方,回不来。姑等了他三年,没等到。

如今姑父的信来了。

晚了三十五年。

他把眼睛闭上。

黑暗中,他看见姑的模样。瘦瘦小小的,穿一身蓝布衫,站在门口冲他笑。

他想对姑说,姑,姑父来信了。他还活着。他还在做锅包肉。他做了三十八年。

可他张不开嘴。

姑已经听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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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嘉禾去了廊坊。

他骑自行车去的。八十里路,骑了三个多钟头。到的时候快中午了,太阳明晃晃的,晒得人头皮发麻。

他把车子靠在村口的槐树下,顺着田埂往里走。

坟地在村后的小山坡上。一片荒草,几棵柏树,几十个坟包。有的立着碑,有的只有一块石头,有的连石头都没有。

他奶奶的坟在坡顶,旁边埋着姑。

他走到姑的坟前。

坟不大,长满了草。草有半人高,枯黄枯黄的,被风吹得东倒西歪。墓碑是块青石,上头刻着几个字:沈门陈氏秀英之墓。生卒年月已经模糊了,看不清。

他在坟前蹲下。

把草拔了拔。拔了半天,才把墓碑露出来。

他从怀里掏出那封信。

“姑,”他说,“姑父来信了。”

风把草吹得响。没人应他。

他把信展开,对着墓碑,一字一句念起来。

“秀英吾妻:

见字如面。

我是大勇。你在那边还好吗?

我在台北。这儿冬天不冷,夏天热,常下雨。我开了个馆子,东北菜。招牌菜是锅包肉,按你的口味做的——多放醋,少放糖,肉片要薄,炸得要脆,汁要挂在肉上,不能流下来。

你还记得咱们第一次见面吗?在沈阳,我家开的馆子里。你跟着你哥来办货,点了一盘锅包肉。吃了第一口,你说好吃。我问你,你愿意嫁给我吗?你说,你要是能天天给我做锅包肉,我就嫁。

我做了。做了四十三年。

头三年在沈阳,在北平。后三十八年在这儿。每天做,从不间断。我想着,说不定哪天你就来了,能吃上一口热乎的。

可你没来。

去年我才知道,你走了。五二年走的。等了我三年,没等到。

秀英,我对不起你。

让你等了三年。让你等了三十八年。让你等了这辈子。

我没回去。回不去。

可我没忘了你。一天都没忘。

我把你的照片放在柜台后头,每天都能看见。照片是你十八岁那年拍的,扎两个辫子,笑得眉眼弯弯。我对着照片说,秀英,今儿又做了一盘锅包肉,你尝尝。

你尝不着。

可我知道你能听见。

秀英,我七十八了。不知道还能做几年。可只要还能动,我就做。做不动了,就让徒弟做。徒弟做不动了,就让徒弟的徒弟做。

总有一个人,能把这道菜传下去。

你等着。

大勇

一九八七年十月十五日”

念完了。

他把信折好,放回怀里。

风还在吹,吹得草哗哗响。柏树的枝丫摇晃着,投下斑驳的影子。

他蹲在那儿,看着那块碑。

碑上的字模糊了,可姑的模样他还记得。瘦瘦小小的,穿一身蓝布衫,站在门口冲他笑。

“姑,”他说,“姑父挺好的。您放心吧。”

风停了。

草也不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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