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7章 逐朝(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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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朝
县下唯宗族,宗族皆自治,自治靠伦理,伦理造乡绅。
里甲制度,便是将中央朝廷让渡出去的权力,原本掌握在少数人手中的权力切割,分散给更多人。
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小小的一乡之地,也可以「诸侯并起」,天下县乡,正式进入「群龙无首」的时代。
削弱县乡,不妨再把话说的明白些,削弱士绅对中央朝廷的抵抗力,从而增加中央朝廷的权威。
下不去的乡,刘据宣布,不下了!
霍光、徐乐、严安反而恐惧到了极点,经此一制,地方士族将彻底丧失成为豪族、强宗的可能,再没有颠覆朝廷的可能。
此后,农民可以造反,工民可以造反,甚至是商民都可以造反,唯独士民,没有造反的可能。
农民有粮食,工民有工具,商民有钱财,只有士民,有著滔滔不绝的「之乎者也」。
陛下,剥夺了士民造反的可能,今后,除非是权臣篡位,否则,就没有士民执掌乾坤的可能。
甚而,一旦江山社稷动荡或者武夫当国,士民,将成为予杀予夺的存在,每次社会变
迁,都会是士民的一场浩劫。
当想到这,三人的眼前,不由得浮现出乱世之中,武夫率众冲入士族之中,肆意杀戮士人,劫掠士人钱粮,并将死去的士人尸体随意丢弃在旁的画面。
无法接受!
怎能接受!
三位中枢重臣的哭喊,刘据没有丝毫反应,后悔,晚了!
不是现在晚了,而是很早以前就晚了。
秦始皇二十六年,秦国统一天下,秦始皇旋即与群臣商议:是实行分封制还是郡县制?
当时的廷尉李斯认为,周天子实行分封制,把皇室子弟都封到各个封国内,但他们因为从属疏远而相互攻伐,天子也不能禁止,如今天下统一,应当实行郡县制,并用国家税赋来赏赐诸王子功臣,这样就可以「天下无异志」,秦始皇听后深表赞同。
实行郡县制的初衷就是加强中央集权,防止权力旁落导致国家分裂,但是,皇权是「弗远无届」的,所有皇帝都希望自己的命令能传达到帝国的最底层,最好能十成十地执行,如臂使指。
可这根本不可能。
不信邪的秦始皇帝进行了首次尝试,对于县以下的基层组织,每三十户设一位「里典」、一位「伍老」,乡一级设「啬夫」「三老」「游檄」。
这些人属于朝廷官吏,代表朝廷履行治安、征税、司法等职责,并由县一级的官员对其进行管理。
看上去,皇帝的意志可以贯彻到帝国的最底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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