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3章 神奇灯泡(1/2)
中国澳门,大三巴牌坊背后的一条老街。
这里没有赌场的金碧辉煌,只有密密麻麻的老旧唐楼。
街道两旁挂满了五颜六色的霓虹灯牌,红的、绿的、紫的,在潮湿的夜风中疯狂闪烁,晃得人眼花缭乱。
林远和顾盼穿过满是积水的窄巷,停在了一家连招牌都没有的五金修理铺门前。
“老板,你确定那个什么爱迪生传人、通用电气的前首席科学家,就躲在这种破地方?”
顾盼捂着鼻子,这地方充斥着一股烧电焊的松香味和发霉的饭菜味。
“大隐隐于市。”
林远推开那扇油腻的玻璃门。
屋里没开大灯,只有无数个小灯泡在黑暗中像萤火虫一样亮着。一个头发花白、乱得像鸟窝,穿着一件破洞T恤的外国老头,正戴着一副厚厚的电焊护目镜,对着一个发光的玻璃球发呆。
他叫阿瑟,曾经是全球照明巨头GE最顶尖的光学疯子,后来因为提出的理论“太费钱且没有商业价值”,被董事会扫地出门。
“阿瑟先生。”林远走过去,用流利的英语打了个招呼。
老头没理他,手里拿着一把小改锥,在那儿拧螺丝。
“买灯泡去隔壁,修电器放下东西滚蛋。”阿瑟的声音沙哑,透着一股常年酗酒的颓废。
“我不买灯泡。我是来买你的光WIFI技术的。”林远开门见山。
听到这话,阿瑟的手猛地停住了。
他缓缓转过头,隔着那副滑稽的护目镜,上下打量了林远一番。
“又是一个来寻宝的傻瓜?”阿瑟冷笑一声,把改锥扔在桌上。
“年轻人,看在你能找到这儿的份上,我劝你一句,拿着你的钱回去买排骨吃吧。那门技术,是个死胎。上帝不让它生下来。”
“为什么?”林远拉过一把破椅子坐下。
“因为它反人类。”
阿瑟站起身,走到房间角落,拉下了一个电闸。
“想看是吧?我给你看!”
“啪!”
头顶上,一盏看起来普普通通的LED吸顶灯亮了。
发出的是很正常的白光,把这间破屋子照得通亮。
“这就完了?”顾盼抬头看了看,“这不就是个普通的灯泡吗?有什么稀奇的?”
“你拿出手机,连一下那个叫Arthur-Light的WIFI。”老头冷冷地说。
顾盼掏出手机,连上。
“测个网速。”
顾盼点开测速软件。
下一秒,顾盼的眼珠子差点瞪出来。
“下载速度:100Gbps?”
顾盼吓得手一哆嗦,手机差点掉地上。
“老板!这速度……比咱们的5G基站还快一百倍啊!下部几个G的高清电影,连一秒钟都不到!进度条都不带动的!”
“这就叫可见光通信。”阿瑟得意地哼了一声。
“原理很简单。灯泡就是路由器,光线就是网线。我让这个LED灯,在一秒钟内,开关十亿次!”
“亮代表1,灭代表0。光速传输,没有辐射,没有电磁干扰。只要灯亮着,网速就快到飞起!”
听起来完美无缺。
这简直是颠覆通信行业的超级黑科技。
但是。
林远还没来得及高兴。
旁边的顾盼突然捂住了胸口。
“老板……我……我有点恶心。”
顾盼的脸色瞬间变得惨白,额头上冒出了大颗大颗的冷汗。他踉跄了两步,扶着桌子,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怎么了?”林远赶紧扶住他。
“不知道……头晕,想吐……感觉脑子里面有几万只虫子在钻……”顾盼闭着眼睛,表情极其痛苦。
林远抬头看了一眼头顶那盏“安静”的白炽灯。
他自己也开始感觉到,太阳穴在“突突”地跳动,一种莫名的烦躁和恶心感从胃里翻腾上来。
“关灯!”林远大吼。
“啪!”阿瑟拉下了电闸。
灯灭了,屋里陷入黑暗。
几乎是瞬间,顾盼那种想吐的感觉消失了一大半,他瘫坐在地上,像条离水的鱼。
“看到了吧?”
阿瑟在黑暗中点燃了一根烟,火光照亮了他那张充满绝望的老脸。
“这就是我被赶出公司的原因。”
“这种病,在医学上叫高频闪烁诱发综合征。”
“你们以为光在以每秒十亿次的速度闪烁,人眼看不见,就没事了?”
“错!”
阿瑟狠狠地抽了一口烟。
“人眼的视觉暂留(看电影觉得连贯的原理),大概是每秒24帧。超过这个速度,人眼就觉得光是长亮的。”
“但是!”
“你的大脑没瞎!你的视神经没瞎!”
“哪怕是一秒十亿次的闪烁,那也是一明一暗!你的视神经依然在被迫接收这种极其高频的刺激!”
“这就好比,有个人在你耳边,用你听不见的超声波,每秒钟敲一亿次锣!”
“你虽然听不见,但你的脑血管受不了,你的神经会崩溃!”
“只要在这个灯底下待超过三分钟,正常人就会头晕恶心;待超过十分钟,就会口吐白沫、癫痫发作!”
死结。
想传数据,光就必须闪。
光一闪,人就要吐。
难怪这项技术被雪藏了。
谁敢在家里装一个会让人发癫痫的路由器?哪怕网速再快,那也是凶器!
林远盯着那个已经熄灭的灯泡。
这是一个纯粹的生理学悖论。
机器的频率,超越了碳基生物的承受极限。
“不能让光闪吗?”顾盼虚弱地问,“一直亮着不行吗?”
“一直亮着,那都是1,没有0,怎么传数据?打摩斯密码还得有长有短呢!”阿瑟像看白痴一样看着顾盼。
林远在屋子里慢慢踱步。
“阿瑟先生,如果我们不改变亮度呢?”
林远突然停下脚步。
“什么意思?”阿瑟愣了。
“我是说,我们在传数据的时候,灯的亮度,始终是百分之百,一丁点都不变。没有任何的明暗交替!”
“不改变亮度,你怎么表示0和1?”阿瑟反驳道,“你拿什么发信号?”
林远看向窗外,那条街上五颜六色的霓虹灯。
“我们不改变亮度。”
林远嘴角勾起一抹精明的微笑。
“我们改变颜色。”
“改变颜色?”
阿瑟和顾盼都听懵了。
“对。”林远走到桌子旁,拿过一张白纸和几支彩笔。
“阿瑟先生,你这盏白光灯,其实不是白色的吧?它是用红、绿、蓝三原色的LED芯片,混合在一起发出的白光,对不对?”
“对,这是常识。”阿瑟点头,“三原色光混在一起,人眼看着就是白光。”
“那就对了!”
林远在纸上画了三个圈。
“以前,你是把这三个灯同时关掉、同时打开,来发信号。所以灯会闪烁,人会头晕。”
“现在,我们换个玩法。”
“这叫色彩键控!”
林远用大白话,给这位曾经的首席科学家上了一课。
“我们保证,这盏灯的总亮度,永远是100%!”
“但是,我们在内部做小动作!”
“比如,我们要发信号1。”
“我们就把红光调暗一点点,然后把绿光和蓝光调亮一点点!”
“总亮度,还是100%!”
“如果要发信号0。”
“我们就把蓝光调暗,把红光和绿光调亮!”
“总亮度,依然是100%!”
“因为颜色的切换速度是每秒几亿次,人眼根本反应不过来。在人眼看来,红绿蓝的平均值,永远是那一团稳定、柔和的白光!”
“没有明暗的闪烁,没有亮度的波动!你的神经感觉不到任何刺激!”
“但是!”
林远敲了敲桌子,眼神灼灼。
“我们的光电接收器,它的眼睛比人尖啊!”
“它能清楚地看出,这一微秒是红光偏弱,下一微秒是蓝光偏弱!”
“它只看颜色配比,不看亮度!”
“这就像是……”顾盼恍然大悟,“就像是你拿一杯白开水,一秒钟给里面加点糖,下一秒给里面加点盐。我喝着都是水,但机器能尝出味道变了!”
“没错!”
林远兴奋地打了个响指。
“我们用颜色的跳舞,代替了亮度的开关!”
“在人眼看来,这灯稳如泰山。”
“在机器看来,这灯在疯狂发报!”
阿瑟听完这番话,整个人像被雷劈了一样,呆立在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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