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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3章 无意路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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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媛媛伸手捏了捏宁儿软乎乎的小脸,“谢谢你呀宁儿,真乖。”

宁儿扎着短短的小辫子,脸蛋圆嘟嘟的,被大人这么一夸,脸颊瞬间像熟透的小苹果。

俩小家伙不好意思地抿了抿嘴,迈着小短腿哒哒跑开了。

跑开的俩孩子没走远,又凑到摆着喜糖的桌边,眼睛直勾勾盯着盘子里的喜糖。

那些喜糖裹着花花绿绿的糖纸,有红的、粉的、黄的,在灯光下看着格外讨喜。

孩子们馋得直咽口水,小手攥着衣角,却没敢乱拿一颗。

只乖乖蹲在桌子旁边,仰着小脸巴巴看着,那副懂事又馋嘴的模样,讨喜得很。

路过的大人见了,都忍不住笑着多看两眼。

后厨的烟火气越来越浓,老板媳妇系着围裙,手里端着一大盆炖得软烂的排骨从后厨出来。

浓郁的肉香混着酱香直往人鼻子里钻,勾得屋里的人都不约而同抬了头,目光齐刷刷落在那盆排骨上,眼里满是期待。

“开席咯!”

老板媳妇笑着喊了一嗓子,屋里的邻里们立马笑着应和。

原本闲聊的人纷纷坐回座位,手里的筷子都悄悄攥紧了些,眼底满是对饭菜的期待。

毕竟大多数人平日里日子过得节俭,难得有这样热闹的喜宴能好好吃一顿。

张大叔见状,赶紧起身走到桌边,帮着老板媳妇摆碗筷。

他做事向来细致,每副碗筷都摆得端端正正,生怕有半点马虎,嘴里还念叨着,

“大家都等着吃呢,别耽误了时辰。”

林心萍在一旁看着眼前的热闹景象,看着邻里们脸上的笑容,心里暖暖的。

她转身往后厨看了看,老板正围着灶台忙得热火朝天,锅里的菜冒着热气,香味源源不断地飘出来。

孟凡志起身,整理了一下身上崭新的衣服,走到屋子中央,清了清嗓子。

原本闹哄哄的屋子,瞬间就安静了下来。

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了他身上,等着他说话。

他眼神扫过每一个人,目光里满是感激。

最后视线落在马媛媛身上,眼底瞬间漾开满满的郑重与欢喜,藏都藏不住。

他的声音里带着点不易察觉的紧张,微微发颤,却格外清晰,一字一句落在每个人耳朵里,

“今天谢谢大家来参加我和媛媛的婚礼,我从小没亲人,这些年全靠大家平日里多照顾,不管是大事小事,邻里们都没少帮衬,现在又费心费力帮着操办婚事,这份情我记在心里,一辈子都不会忘。往后我和媛媛好好过日子,好好经营这个家,也会好好孝敬邻里,不管谁家有事,我们都尽力帮忙,不辜负大家的心意。”

话音刚落,屋里就响起阵阵响亮的掌声。

掌声此起彼伏,持续了好一会儿。

张大叔率先站起身,大声喊了句,

“好!凡志这孩子实诚,人品好,做事也靠谱,往后好好跟媛媛过日子,好好疼媛媛,往后在这儿住,有事尽管开口!咱们邻里之间,本来就该互帮互助,不用客气!”

大家跟着纷纷附和,笑声,祝福声混在一起,满屋子都是温暖又热闹的滋味,每个人脸上都挂着真诚的笑容,真心为这对新人高兴。

老板媳妇又端着一道糖醋鱼出来,鱼身金黄,上面浇着红红的酱汁,看着就有食欲。

她笑着往桌上放,招呼道,

“大家趁热吃,今天的菜管够,千万别客气,吃好喝好才是对新人最好的祝福!”

一时间,碗筷碰撞的清脆声响,邻里们聊天的欢声笑语,孩子们跑闹的清脆嬉闹声交织在一起,烟火气与温情满满地充斥着整个屋子,暖融融的,让人心里格外踏实。

孟凡志坐回马媛媛身边。

他拿起筷子,仔细挑了块炖得最软烂的排骨,又轻轻吹了吹,生怕烫着她,才放进她碗里,轻声叮嘱。

“快吃,别凉了,凉了就不好吃了。”

马媛媛点点头,拿起筷子,看着眼前满屋子的热闹与温情,看着邻里们真诚的笑脸,又转头看了看身边温柔体贴的孟凡志,嘴角的笑意止不住地往上扬,眼底满是幸福。

饭菜一道接一道端上桌,每道菜都香气扑鼻,邻里们吃得津津有味,一边吃一边闲聊,话题离不开对新人的祝福,偶尔也说起平日里的家常,氛围格外融洽。

孩子们吃了几口菜,就耐不住性子了,拿着大人给的喜糖,跑到屋子角落嬉闹,你追我赶,给这场喜宴添了更多热闹。

马媛媛吃着碗里软烂的排骨,口感细腻,酱香十足,心里也暖暖的。

孟凡志时不时给她夹菜,怕她光顾着看热闹,忘了吃饭。

他每一个小动作都满是贴心,马媛媛看在眼里,心里的幸福感更浓了,只觉得往后的日子,定然会这般温暖安稳。

屋外的阳光正好,透过窗户洒进屋里,落在红色的喜字上,落在每个人的笑脸上,连空气里都飘着幸福的味道。

就在春风饭店热闹非凡的时候。

汪军推着一辆旧自行车,慢慢悠悠地在门口停下了脚步。

那自行车看着破旧不堪,车身掉了漆,车座磨得发亮,链条松松垮垮的,走起来哗啦作响,妥妥的除了铃不响哪儿都响。

他是闻着浓郁的肉香过来的。

肚子里早就空了大半天,中午啃的半个冷馒头,早就消化得干干净净,此刻饿得前胸贴后背,连走路都没什么力气。

最近他找的临时工活计刚好完工,这三天里,他就没正经吃过一顿饭,有时候实在饿极了,就找个水龙头喝几口凉水垫垫,日子过得格外窘迫。

本来,春风饭店离家属院近,还挨着以前马媛媛家的住处,他是万万不敢来的。

他心里一直揣着顾虑,怕在这里遇到戚何,或者派出所的人。

那些人之前都知道他纠缠马媛媛的事,要是再撞见他,肯定以为他还没死心,还要来找马媛媛的麻烦,到时候就算他有一百张嘴,也说不清道不明,说不定还会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自从上次被戚何等人赶回老家以后,他颓废了好一阵子,回了家也不干活,就靠着家里的父母接济,天天在家啃老,浑浑噩噩地过日子,半点正经心思都没有。

直到前不久,家里实在没什么钱给他造了,父母也天天对着他唉声叹气,他才总算有点醒悟,收拾了简单的行李出来挣钱,想着好歹得养活自己。

可他没读过多少书,没什么知识,也没学过什么手艺,平日里又好吃懒做惯了,那些体面又挣钱的好工作,怎么可能轮得到他?

好不容易托人找了个临时工的活,虽然干活的地方就在家属院附近,他心里犯怵,却也实在没别的办法,只能咬着牙答应下来。

他心里安慰自己,都已经过去三年多了,时间这么久,当年的事早就没人记得了,想必也没人会再认出他这个人,就算遇到熟人,说不定人家也早就忘了他是谁,应该不会有什么事。

可没想到,那活计一点都不靠谱,他才干了一半,就被老板的亲戚顶替了位置,干了这么久,一分工钱都没拿到,白白忙活了一场,运气实在是背到了极点!

此刻的他,实在是饥肠辘辘,肚子饿得咕咕直叫,闻着春风饭店里飘出来的肉香,更是控制不住,忍不住咽了口唾沫,喉咙里干涩得厉害。

他抬头看了看饭店门口贴的大红喜字,红得刺眼,又看了看门口挂着的红绸子,心里一动。

心里想着说不定是哪家在这里办喜事,办喜宴的人家大多心善,要是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能蹭顿饱饭,好好填填肚子。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服,袖子破了好几个洞,衣角也磨得发毛,上面还沾着不少灰尘和污渍,看着狼狈不堪。

他抬手理了理破得不成样子的袖子,尽量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邋遢,深吸一口气,给自己壮了壮胆子,伸手掀开了饭店的门帘。

门帘刚一掀开,一股热气就扑面而来,带着饭菜的香气,瞬间包裹住他,让他忍不住缩了缩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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