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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6章 梁县令的梦(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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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咸丰年间,江南水乡有个乌有县,县城不大,却因一条漕河穿城而过,倒也繁华。县衙坐北朝南,青砖灰瓦,门口两棵老槐树,夏天遮天蔽日,冬天张牙舞爪。

县令姓梁,名秉文,三十出头,生得清瘦,一双眼睛却格外有神。他是顺天举人出身,捐了个知县,分到这乌有县已经三年。此人做官倒还清廉,断案也算公允,只是有个毛病——爱琢磨,凡事总要问个究竟,县里百姓背地里叫他“梁三问”。

这年秋天,漕河水涨,上游冲下来一具浮尸。保甲报上来,梁秉文带了仵作去验。死者是个中年男子,衣着寻常,身上没有伤痕,像是失足落水。仵作验了半天,说是溺亡无误。

梁秉文蹲在尸体旁边看了半晌,忽然问:“他手里攥着什么?”

衙役掰开死者的手,掌心果然有团黑乎乎的东西,仔细一看,是片烧焦的纸角,上面还剩半个字,墨迹已经洇得看不清了。

“烧纸?”梁秉文皱眉,“落水的人,手里捏着烧过的纸?”

仵作说:“许是河边的纸灰,顺水漂过来,他死前胡乱抓到的。”

梁秉文没再问,让保甲认领了尸体,发付掩埋。

这事本就这么过去了。可当天夜里,梁秉文却做了个梦。

梦里他还在县衙后堂,案上堆着公文,烛火忽明忽暗。忽然门外进来一个人,穿着黑布长衫,头戴方巾,像是旧时的教书先生。

那人朝他拱手:“梁大人,别来无恙?”

梁秉文定睛一看,竟是三年前在顺天赶考时结识的一位举子,姓周,名怀安,河南人。两人曾在同一家客栈落脚,秉烛夜谈过几回。后来听说周怀安落第,回乡去了,再没消息。

“周兄?”梁秉文又惊又喜,“你怎么在这里?”

周怀安笑了笑,笑容里有些苦涩:“我如今不在人间了。”

梁秉文一惊,后背汗毛竖起。

周怀安摆摆手:“大人莫怕。我今日来,是奉了差事,请大人走一趟。”

“什么差事?”

“大人去了便知。”

话音未落,梁秉文只觉得眼前一花,再睁眼时,已经站在一座衙门前面。

这衙门比他那个县衙大了十倍不止,青石台阶,黑漆大门,门楣上却没有匾额。两盏白纸灯笼悬着,灯火幽幽的,照得门前一对石狮子面目狰狞。

周怀安在前引路,梁秉文跟着他进了大门,穿过甬道,两边站着的差役都穿着皂衣,脸色青白,一动不动,像泥塑的。

到了二堂,周怀安请他稍候,自己进去禀报。片刻出来,说:“大人请。”

梁秉文进了二堂,只见正中一张公案,案后坐着一个穿红袍的官员,方面大耳,胡须浓密,手里捧着一本簿子在看。两旁站着几个书吏,都在伏案抄写,纸页翻动,沙沙作响。

红袍官抬起头,打量了梁秉文一眼,点了点头:“梁知县来了。请坐。”

梁秉文在旁边的椅子上坐下,心里七上八下。红袍官把那簿子合上,递给身旁的书吏,说:“今日请梁知县来,是有一桩公案,想请你做个见证。”

“什么公案?”

红袍官指了指旁边站着的一个人:“此人告你断案不公,害他枉死。”

梁秉文扭头一看,那人的脸,正是白日里河边的浮尸。

梁秉文心里咯噔一下,站起来说:“这从何说起?今日验尸,仵作说是溺亡,本官并未冤枉他。”

那浮尸跪在地上,抬起头来,一脸悲愤:“大人,我不是溺亡,是被人害死的!”

梁秉文问:“何人害你?”

浮尸说:“是我妻弟。他贪图我家房产,趁我夜里去河边收渔网,从背后推我下水。我挣扎时抓到他衣襟,撕下一块布来,那布就在他家里藏着!”

梁秉文皱眉:“你白日为何不说?”

浮尸哭道:“我白日里魂不守舍,说不出话来。到了这阴司,才把冤情诉清。”

红袍官在一旁开口:“梁知县,你验尸时,可曾见他手里那片烧焦的纸?”

梁秉文点头:“见了。”

“那不是河边的纸灰,是他生前求的护身符。他信一个野庙里的五通神,每月十五去烧香,求了一道符贴身藏着。落水时符纸浸湿,被他抓破,只剩一角。”

梁秉文心里一沉。白日验尸,他只顾着看有没有外伤,却没细想那纸灰的来历。若真是护身符,那这人信五通神,便是入了邪祀,按大清律,该枷号示众的。可如今人死了,这罪名倒不重要了,要紧的是他说的冤情。

他问那浮尸:“你妻弟叫什么?住在哪里?”

浮尸说了名姓住址,正是城外刘家村的村民,叫刘二。

红袍官摆摆手,浮尸被带了下去。他对梁秉文说:“梁知县,这人命案,本该由你阳间断。但如今他先告到了阴司,按规矩,我们得查一查。请你来,一是做个见证,二是想问你一句——你验尸时,可曾发现什么疑点?”

梁秉文回想白日的情形,摇头道:“当时只道是寻常溺亡,未曾细究。”

红袍官叹了口气,说:“这就是了。你断案虽勤,却失于粗疏。这一条人命,你是有过失的。”

梁秉文心里不服,正要辩解,红袍官摆摆手,示意他别急。

“我且问你,你到任三年,断过多少案子?”

梁秉文想了想:“大小案件,总有百余起。”

“可有冤屈?”

“本官自问,问心无愧。”

红袍官笑了笑,那笑容里有些说不清的意味。他指了指旁边一个书吏,说:“你把梁知县的功过簿拿来。”

书吏捧过一个青布包袱,打开,里面是一本簿子,封面写着“梁秉文”三个字,字迹朱红,像是血写的。

红袍官翻开簿子,一页页看过去,嘴里念着:

“咸丰二年三月,断刘姓争产案,查明实情,判归原主,公。记功一笔。”

“咸丰二年六月,断张王氏被殴案,误信保甲之言,未究真凶,过。记过一笔。”

梁秉文听得心头一跳。张王氏被殴案,是他上任头一年的事。那妇人被丈夫打了,告到县衙,保甲说那妇人素日泼辣,定是惹恼了丈夫才挨打。他便判了丈夫罚几板子了事。后来听说那妇人回了娘家,再没消息。他当时没多想,如今才知道,这竟是一桩过。

红袍官继续念:

“咸丰三年正月,断赵寡妇窃牛案,查明牛系走失,还其清白,公。记功一笔。”

“咸丰三年七月,断李姓斗殴案,各打五十大板,未究起因,过。记过一笔。”

梁秉文额上沁出汗来。

红袍官念完,合上簿子,看着他说:“梁知县,你可知你这三年,功过相抵,还剩什么?”

梁秉文摇头。

红袍官说:“还剩十年阳寿。”

梁秉文心里一沉。他今年三十三,原以为自己身强体健,再活个三四十年不成问题,如今只剩十年?

红袍官像是看穿了他的心思,说:“你莫要不服。你断案虽勤,却常凭经验揣度,不求甚解。那些被你疏忽的细节,积少成多,便折了你的寿数。今日这浮尸案,若你当时多问一句,多看两眼,或许就能发现破绽。可惜你没有。”

梁秉文沉默半晌,问:“那这案子,阴司如何判?”

红袍官说:“既已告到我这里,自然由我审。那刘二谋财害命,按律当入油锅,转世为猪,任人宰割三辈子。至于你——”

他顿了顿,说:“你虽有过失,却非有意。且你平日为官清廉,不曾贪赃枉法,这三年积下的功德,也够抵消这一桩过失了。只是那折去的寿数,补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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