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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黄菡识得李叔叔(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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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阳光透过稀疏的云层,洒在静水县城郊的土路上。李致贤牵着马,与黄惜才并肩走着,心中涌动着难以言说的复杂情绪。就在半个时辰前,他在集市的人潮中瞥见了一个熟悉的背影——那个曾经在破败茅屋中,以惊世骇俗的“神妖论”震撼他的穷秀才。

黄惜才的变化是明显的。虽然衣衫依旧简朴,但不再是当初那件补丁摞补丁的旧袍,而是一身洗得发白的青色布衣,干净整洁。他的背脊挺直了些,脸上虽仍有风霜之色,却少了那份被生活压垮的颓唐。最让李致贤注意的是黄惜才的手——那双手曾经因长期握笔而磨出厚茧,又因各种粗活而布满伤痕,如今指甲修剪整齐,掌心的老茧似乎也软化了些。

“李……李贤弟。”黄惜才犹豫了一下称呼,最终还是用了旧称,“真没想到能在此处重逢。自你离去后,黄某时常想起那夜月下长谈。”

李致贤微微一笑:“黄兄近来可好?我看这市集比往日热闹许多。”

“托贤弟的福。”黄惜才的话里带着真挚的感激,“那袋银钱解了燃眉之急。内子买了些粮食布匹,又修缮了房屋,至少风雨天不必担忧屋顶漏雨了。”他顿了顿,声音低了些,“黄某也听了贤弟临走前的劝告,这些时日未再说书,只在城外开了个小小的蒙学堂,教几个邻家孩童识字。”

李致贤心中一动。这倒是黄惜才的好出路——既能发挥所长,又不至于因言辞惹祸。他点点头:“教书育人,善莫大焉。不知学堂现有多少学生?”

“八个。”黄惜才脸上浮现出一丝光彩,“都是穷苦人家的孩子,不收束修,只每日带些米粮柴火即可。其中有两个颇为聪慧……”

他的话未说完,前方巷口忽然传来一阵孩童的嬉笑声。李致贤抬眼望去,只见三四个七八岁的孩子正在玩跳格子的游戏,其中一个小男孩背对着他们,身形比同龄孩子瘦小些,但动作格外灵巧。

黄惜才见状,脸上不自觉露出笑容,扬声喊道:“菡儿!”

那小男孩闻声回头。

时间仿佛在那一瞬间凝固了。

李致贤看到了那张脸——依然是记忆中稚嫩的模样,但眉眼长开了些,那双眼睛还是那般黑亮,透着不属于这个年龄的清澈与敏锐。是黄菡,那个曾在漏雨的茅屋里与他一起看星星、问出“为什么坏人做了官就是神,好人做了贼就是妖”的孩子。

黄菡先是看向父亲,随即目光落在李致贤身上。

李致贤今天穿着寻常文士的素色长衫,与当初那身华贵的道袍判若两人。他蓄了须,肤色因连日奔波而略显黝黑,整个人的气质更加沉稳内敛。按理说,一个只见过一面的六岁孩童,时隔数月后很难认出这样改扮过的成年人。

但黄菡盯着他看了三息。

然后,小男孩的眼睛一点点睁大,那黑亮的瞳孔里闪过辨认、确认、惊喜的复杂神色。他撇下玩伴,迈开小腿奔跑过来,却不是扑向父亲,而是直直跑到李致贤面前,仰起小脸,清脆地喊了一声:

“李叔叔!”

这一声“李叔叔”叫得自然又亲切,仿佛他们昨日才分别。

李致贤愣住了。他设想过许多重逢的场景,甚至想过黄菡可能早已忘记他,却没想到这孩子能在瞬间认出改头换面的自己。他蹲下身,平视着黄菡的眼睛,温声问道:“菡儿怎么认得是我?”

黄菡眨了眨眼,语气理所当然:“李叔叔的眼睛没变呀。”

“眼睛?”

“嗯。”黄菡认真地说,“爹说书时讲过,人的模样会变,衣服会变,但眼睛不会变。李叔叔看人时,眼睛里有一种……一种很安静的光,像夜里看星星时那样。”

李致贤心中震动。他想起那个漏雨的夜晚,他与这孩子并肩躺在稻草铺上,透过屋顶破洞望着星空。那时黄菡问了许多问题,他也难得地卸下心防,说了些平日不会与人言的话。原来那些记忆不仅留在他心里,也深深印在了这孩子心中。

黄惜才在一旁有些尴尬,轻斥道:“菡儿,不得无礼。该叫李大人……”

“无妨。”李致贤站起身,摸了摸黄菡的头,“菡儿记性真好。这些时日,可有认真读书?”

黄菡用力点头:“爹教我《千字文》已经背完啦,现在在读《论语》。李叔叔,你上次说京城很大,有好多好多书,是真的吗?”

“真的。”李致贤笑道,“京城的藏书楼有几十万卷书,堆起来像小山一样高。”

黄菡的眼睛亮了起来,那光芒让李致贤想起夜空中最亮的星。孩子扯了扯他的衣袖:“李叔叔,你能给我讲讲京城是什么样子吗?爹说你去京城做大事了,是不是把坏人都抓起来了?”

这话问得天真,却让李致贤心中一紧。他此次途经静水,本就是秘密行动,连当地官府都不知晓,却没想到被一个孩子问到了最核心的问题。他看向黄惜才,后者显然也意识到儿子问了不该问的,急忙上前拉住黄菡。

“菡儿,李叔叔有要事在身,莫要纠缠。”黄惜才说着,又转向李致贤,歉意道,“小儿无状,贤弟莫怪。”

李致贤摇摇头,他从怀中取出一个小小的油纸包,递给黄菡:“叔叔来得匆忙,没带什么好东西。这是路上买的芝麻糖,你尝尝。”

黄菡接过,却没有立即打开,而是抬起头,眼睛直直看着李致贤:“李叔叔,你还会走吗?”

这问题简单,却让李致贤一时语塞。他当然会走,而且要尽快赶赴京城,那里有堆积如山的案卷、错综复杂的势力、一个号称“茂儿爷”的神秘盗贼在等着他。他在静水县停留本就是计划外的事,能挤出这半天时间已是极限。

但看着黄菡期待的眼神,那些准备好的推托之词竟有些说不出口。

黄惜才解围道:“李叔叔有皇命在身,自然要走的。菡儿,咱们请李叔叔回家坐坐可好?你娘前日不是还念叨,若再见到恩人,定要好生款待。”

黄菡闻言,小脸上立刻绽开笑容,一手拉着父亲,一手竟主动牵住了李致贤的手:“李叔叔,去我家!娘做的菜饼可好吃了,我让她给你做!”

孩子的手很小,很软,却很有力。李致贤感觉到那只小手紧紧攥着他的两根手指,那种毫无保留的信任让他心头一暖。他抬眼看向黄惜才,见对方眼中也满是期盼,终于点了点头。

“那就叨扰黄兄了。”

去黄家的路上,黄菡一直牵着李致贤的手,叽叽喳喳说个不停。孩子的话语天真烂漫,却在不经意间透露出许多信息。

“李叔叔,你知道吗,自从你留下那些银子,娘就不哭了。以前她夜里总是偷偷哭,怕第二天没米下锅。”

“爹现在白天教书,晚上还帮我温书。他说等我再大些,要送我去县学。”

“前阵子下雨,我们家屋顶没漏!王大叔来帮我们修过了,爹说要谢谢你,因为修屋顶的钱是你留下的。”

李致贤默默听着,心中感慨万千。那袋银钱对他而言不算什么,对黄家却是救命稻草。他想起第一次踏入黄家茅屋时的情景:破败的屋顶、摇晃的三腿椅、酸臭的被褥、黄李氏强装的笑脸和黄菡怯生生的眼神。如今看来,那些银钱确实让这一家的生活有了转机。

黄惜才走在前面,偶尔回头插几句话,语气中透着满足:“蒙学堂那几个孩子都很用功。有个叫栓柱的,家里是卖豆腐的,每日寅时就起床帮父母磨豆子,辰时准时来上课,从无一日缺席。还有个丫头叫小杏,她爹原是县衙书吏,早逝了,母女俩相依为命。那孩子天资极好,过目不忘……”

李致贤注意到,黄惜才说起学生时,眼中焕发着前所未有的光彩。那是一个读书人找到自身价值时的光芒,比任何锦衣玉食都更让人精神饱满。

“黄兄能安于教化乡里,是静水县孩童之福。”李致贤由衷道。

黄惜才却苦笑着摇头:“不过是尽些绵薄之力。真正要改变这些孩子的命运,需要的是朝廷的政策、县学的完善、科举的公平……这些,都不是我一介草民能左右的。”

这话说到了李致贤心坎上。他此次赴京任职中枢令,名义上是查办“茂儿爷”连环盗案,实则肩负着整顿吏治、肃清官场的重任。若能成功,或许真能为天下寒门学子开辟一条相对公平的出路。

正思索间,黄菡忽然拉了拉他的手,指着前方:“李叔叔,你看,那就是我们家!”

李致贤抬眼望去,微微一怔。

记忆中的破败茅屋已然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座规整的土坯院墙,墙内是三间新修缮的瓦房。虽然依旧简陋,但屋顶的瓦片整齐,墙壁用黄泥抹得平整,院门是新打的木门,门楣上还贴着一副褪了色的春联。

“天地间诗书最贵,家庭内孝悌为先。”李致贤轻声念出对联内容,看向黄惜才,“黄兄的字?”

黄惜才有些不好意思:“胡乱写的,让贤弟见笑了。”

“写得极好。”李致贤认真道。这副对联朴实无华,却正道出了一个读书人在困顿中坚守的根本——诗书与孝悌。这比那些华而不实的辞藻更让人敬佩。

三人走进院门,还未推开,便听见院内传来妇人的说话声和锅碗瓢盆的响动。黄惜才推开院门,扬声唤道:“内子,你看谁来了!”

黄李氏从灶房探出身来,手里还拿着锅铲。她比上次见时丰腴了些,脸色红润,头上裹着干净的蓝布头巾,腰间系着围裙。看到李致贤的瞬间,她先是一愣,随即睁大眼睛,手中的锅铲“哐当”一声掉在地上。

“李……李大人?”她的声音有些发颤,连忙在围裙上擦了擦手,快步迎上来,“真是李大人!民妇……民妇……”

她似乎不知该说什么好,眼眶却先红了。李致贤还记得第一次见面时,这位妇人的泼辣与精明,以及那隐藏在埋怨背后的艰辛。如今再见,那份泼辣被感激取代,精明中多了几分从容。

“黄家嫂子,不必多礼。”李致贤温声道,“我途经此地,偶遇黄兄,特来叨扰。”

“什么叨扰不叨扰!”黄李氏激动地说,“大人是我黄家的恩人,我们请都请不来!快请进,快请进!”她一边说,一边弯腰捡起锅铲,又朝屋里喊,“菡儿,给李叔叔倒茶!用娘藏在柜子里的那个茶叶!”

黄菡应了一声,像只小麻雀般跑进屋里。

李致贤被让进堂屋。屋内的变化比外面更大:地面夯实平整,墙壁用白灰简单刷过,虽然家具依旧简陋,但那张着名的“三腿椅”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几张结实的木凳和一张方桌。桌上摆着笔墨纸砚,还有几本摊开的书,显然是黄惜才教书所用。

最让李致贤注意的是东墙——那里挂着一幅字,上面写着“恩重如山”四个大字,笔力遒劲,落款是“静水黄惜才敬书”。字的

黄惜才见李致贤看向那幅字,有些窘迫:“让贤弟见笑了。内子非要挂,我说不妥,她却不听……”

“应当的。”李致贤轻声道。他不是矫情之人,但看到黄家将他的恩情如此郑重对待,心中仍难免触动。那袋银钱对他来说微不足道,对这个家庭却是改变了命运。这种认知让他更加清醒地意识到,为官者手中权力的一丝一毫,对百姓而言都可能意味着生死荣辱。

黄菡端来茶水。粗瓷碗里,茶叶舒展开来,散发着淡淡的清香。李致贤品了一口,是市井间常见的粗茶,但冲泡得法,别有一番甘醇。

“李叔叔,好喝吗?”黄菡趴在桌边,眼巴巴地看着他。

“好喝。”李致贤笑着摸摸他的头,“菡儿泡的茶,比京城最好的茶楼里的还好。”

孩子开心地笑了,露出缺了一颗的门牙。

黄李氏在灶房忙活了一阵,端出几碟小菜:一碟腌萝卜,一碟炒豆角,一碟煎豆腐,还有一小碗黄澄澄的炒鸡蛋。菜式简单,却摆放得整整齐齐,显然是拿出了家中最好的东西。

“李大人,家里没什么好东西,您将就着用些。”黄李氏搓着手,脸上带着歉意的笑。

李致贤看着这些菜肴,想起上次来黄家时,晚饭只有稀粥和咸菜。如今虽然依旧清贫,但至少有了炒菜和鸡蛋,这已是天壤之别。

“嫂子客气了。”他拿起筷子,夹了一块煎豆腐放入口中。豆腐煎得外酥里嫩,咸淡适中,可见烹者用心。他由衷赞道:“嫂子好手艺。”

黄李氏闻言,笑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大人喜欢就好!喜欢就好!锅里还烙着菜饼,马上就好!”

这顿饭吃得很慢。

李致贤刻意放慢了速度,细细品尝每一道菜,认真听黄惜才讲述这几个月的经历。黄李氏不时插话补充,黄菡则挨着李致贤坐着,小脑袋靠在他胳膊上,安静地听大人们说话。

从黄家人口中,李致贤了解到静水县这几个月发生的变化:新来的县令还算清廉,至少没有横征暴敛;城外的流民被安置了些,虽然日子依旧艰难,但总算有了落脚处;黄惜才的蒙学堂渐渐有了名气,邻村也有家长想送孩子来读书……

“只是,”黄惜才话锋一转,眉头微蹙,“近来县城里有些不太平。”

李致贤心中一动:“哦?怎么不太平?”

“也说不上来具体的事。”黄惜才斟酌着词句,“就是感觉气氛不对。市集上多了些生面孔,不是商贾,也不像农户,整日闲逛,眼神却锐利得很。县衙的差役也比往日忙碌,时常半夜还有马蹄声。”

黄李氏也接口道:“对,前几日我去买布,听布庄老板娘说,她家铺子夜里好像有人翻墙进去,但什么都没丢,就是东西被翻乱了。报官后,衙役来看了一眼,说是野猫野狗,让她别声张。”

李致贤放下筷子,神色严肃起来。这些看似零散的迹象,拼凑起来却透着一股不寻常的气息。静水县距离京城不过三日路程,若真有什么风吹草动,这里往往是前兆。

“黄兄可曾听说‘茂儿爷’?”他试探着问。

黄惜才一怔,随即压低声音:“贤弟也听说了?近来确有些传言,说京中有个专盗贪官的大盗,来无影去无踪,官府拿他没办法。但那些传言真真假假,也不知可信几分。”

“爹,我知道茂儿爷!”黄菡忽然抬起头,小脸上满是认真。

三个大人都愣住了。黄李氏急忙去捂儿子的嘴:“小孩子家胡说什么!”

“我没胡说!”黄菡挣脱母亲的手,看着李致贤,“李叔叔,我真的知道。前些天我在城外玩,看见一个老爷爷在土地庙里睡觉,他怀里抱着一把刀,刀柄上刻着一只猫头鹰。”

李致贤的瞳孔猛然收缩。

猫头鹰——这正是“茂儿爷”标记的核心图案!根据案卷记载,这个神秘盗贼每次作案后,都会在现场留下一个猫头鹰爪印的标记。京城中无人知晓这标记的含义,只能根据其形态称之为“猫鹰标记”。

“菡儿,你看清楚了?”李致贤尽量让声音保持平静,“什么样的猫头鹰?”

黄菡歪着头想了想:“就是……就是普通的猫头鹰呀。圆眼睛,尖嘴巴,站在树枝上。不过,”他补充道,“那只猫头鹰的头上好像还有皱纹,看起来像个老爷爷的脸。”

这话如同惊雷在李致贤脑中炸开。

老爷爷的脸?猫头鹰标记中暗藏人面?他猛地想起卷宗中那些猫鹰标记的拓本——那些图案看似只是简单的飞禽轮廓,但若换个角度,将弯曲的喙看作鼻子,圆眼看作双目,翅膀的纹路看作皱纹……或许真能看出一张模糊的人脸!

“菡儿,你能画出来吗?”李致贤问道。

黄菡点点头,跳下凳子,跑到父亲的书桌前,拿起毛笔,在一张废纸上勾勒起来。孩子的手很稳,几笔就画出了一个猫头鹰的轮廓,然后在头部加了数道线条。果然,那些线条让猫头鹰的头看起来像一张布满皱纹的老人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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