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5章 代人受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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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莜怡从没想到,自己哥哥的身后,居然趴着数道嶙峋的伤痕。
陈年伤疤若隐若现,
如同隐藏没在水底的蛟龙,时刻禁锢着他过往的恨和哀伤。
她想起来,他们兄妹自从沈修瑾留学后,见面次数少了很多,
再加上沈修瑾回国后性情大变,针锋相对,两人就很少交流,
像这样袒露身材,毫无保留地信任那是决计不可能的。
她更没想到,突然有一天邪魅亲哥竟然也隐藏着莫大的苦衷。
她抬眸望去,那些伤痕依旧触目惊心,这些年他的后背没少经受过治疗,却收效甚微,
应当想见,当初的伤痕伤势该有如何刻骨……
毕竟血脉相连,她不禁地问,
“你……这些伤是怎么回事?”
“还有,吃的这些苦,你为什么不告诉家人?”
“稀奇,真稀奇!你也会有关心我的时候?”
沈修瑾邪魅一笑,那些恨意从喉腔里晃晃悠悠地跑了出来,
不是那种猛然地倾斜,而更像是绵长的怨毒,
“我说了,能改变什么?”
“告诉你们——我像是被丢进狼窝里的兔子,连骨头渣子都被人嚼碎了,你们又能如何?”
“唉声叹气几句,还不是得作壁上观?”
“沈家那时候的情况,你又不是不清楚,连我的学费,都是从潮汐大哥并不宽裕的手头拿的。”
他呼了一口气,不吐不快,
“9年前的沈氏集团,也被数家集团针对濒临绝境,沈叔叔瘫痪,他也是自身难保,却还是顶着压力拿出了三百万。”
“临行前,潮汐大哥拍拍我的肩膀,他笑着说,希望我能独当一面,帮着家族从大伯父离世的困境里走出来!”
沈修瑾的声音平静得像在讲别人的故事。
他坐到石凳上,背脊的伤痕在午后的光里泛着桃糜的旧色,像被风剥雨蚀的残存的壁画。
世人说,面临绝境的人,总是能发出强大的生命力,
唯独落在沈修瑾的身上,衍变为不伦不类且又无师自通的攀缘。
——
沈莜怡没有动,只是看着那些伤痕,像看一份读不懂的卷宗。
那一瞬,对于休息室和后来的一切,仿佛走样成了自己看不懂的形状。
“荷兰那年,我快满二十。”
沈修瑾低头看着自己的手,那双手修长干净,如今保养得极好,可指翼抠着石桌边缘,像是什么不可多得的支撑。
“拿着三百万,安霆远让林韬给我安排了最好的公寓,最体面的入学。不用挤压浓重臭味的宿舍,有自己的独栋宿舍。”
“头半年,什么都好。好到我以为,那里是我起飞的福地。”
再然后,他的瞳孔开始放大,
像是回忆着什么恐怖的东西,连咬字吐息都开始战栗,
“一个叫‘汉斯’的人出现了。他说他是华国商会的,专帮留学生解决资金周转。我信了。”
他自嘲地笑了,
“我那时候蠢得像条刚睁眼的狗,谁给块肉就跟谁走。”
他曾恨过,恨自己在江城在沈之亦的荫蔽下过的有多舒心,跌落黄泉的泥沼里有多狼狈。
“他们拉我去各种圈层的社交派对,教我如何精致,教我如何最快博得一个名媛的好感,”
“我学会了谈吐,捧哏,还有买单。到后来,我又被忽悠上了赌桌,看着一枚枚小山迭起的筹码起起落落,我渐渐觉得原来的人生……无趣极了。”
“高利贷这东西,借的时候是纸,还的时候是刀。我签了字,画了押,拿了二十万欧。等我回头想还,利滚利已经到了百多万欧。”
“我开始发觉不对,我给江心月打了电话。那时候,她是我的青梅竹马。我想,她好歹会帮我。”
“接电话的是她妈。‘沈家的小子,你自己闯的祸自己收,别拖累我们家心月。’然后就挂了。”
“他妈说的话我这辈子都记得,时时刻刻提醒我什么叫羞辱。”
沈莜怡面不改色,心底确是一片凉意,对于江家的嘴脸,她早就见怪不怪,
江家看似情深意重,实则包藏祸心。
后来的江琴鹤答应女儿和沈修瑾结婚,才不是看重两家的邻里之情,而是看到小沈家重新站稳脚跟,还知道安霆远、顾兮和沈家的关系罢了。
沈修瑾接着道,
“几天后,我就被送到了阿姆斯特丹的‘温莎’会所。对外叫酒吧,对内叫‘鹿特丹街’。你懂是什么地方吗?”
他没看妹妹,只盯着池水里聚拢的锦鲤,它们正争抢最后几粒饵料,张着嘴,拼命朝同类碰撞。
“我永远忘不掉,那里的味道。”
“那地方,很窄很窄,进门就散发一股发酵过头的啤酒味和劣质香水味,还有霉烂的木头味混在一起。”
“头顶的灯光永远是红的,或者紫的,照得人脸不是人脸,是肉。”
“地板上永远黏脚,你也不知道那里曾经流过什么腌臜体液;墙壁上全是抓痕,还有让人脸红心跳的洞;有人笑,有人哭,更多的是不知道在喊什么的声音。”
“第一周,我每天想的是怎么跑。手机早就被踩死了,拨一个电话都是奢侈。”
“我试过一次,趁看门的老东西打瞌睡,我赤脚跑了三条街,脚底板全是玻璃碴和石子儿扎的血口子,我顾不得疼,疯了一样跑,跑到运河边上,我跳了下去。”
“我水性不差,从小在江边长大,可那运河的水冷得像冰刀子,我游了不到两百米,就被他们开着船捞了上来。”
沈莜怡的脸绷得很紧,她不自觉的回忆起冰库里那个令人窒息的夜晚,
也是一样的刺骨。
“回去之后,他们把我吊在地下室的铁架子上,用皮带抽了整整一夜。”
他的眼眶红了,露出斑驳血丝,“我那时就想不明白,一个溺水的男公关,死了就死了,有什么值得他们大费周章寻找。”
“可他们就是不肯放过我。”
“那皮带是特制的,内衬缝了铅条,每一下都像被铁锤砸在骨头上。鞭痕一道叠一道,旧的还没结痂新的又来了,皮开肉绽之后,伤口开始生脓,”
“兴许是怕我的皮相烂了也就没有价值了,又或者是背后的人叫了停,他们才叫医生给我敷药。”
“敷的也是最廉价的汞膏。伤口溃烂了又长,长了又烂,那段时间,我背部永远是湿的,分不清是血水还是脓。”
“那是我最后一次逃跑。”
沈修瑾的声音低了下去,像沉进池底的石头。
“后来我就不跑了,也想明白了!那场围猎从一开始就是为我量身定做,抵抗?鲜笑话?”
“荷兰,汉堡,还是江城,哪里都一样。”
“你知道人在什么时候会放弃吗?不是被打得最疼的时候,是发现连骨头都在害怕的时候。拳头还没落在身上,你的身体就蜷起来了,先于大脑开始求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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