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4章 敕勒川的母狼(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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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里勒台的第三天,素巴第设宴。
宴席摆在归化城西三里外的一片空地上。喀尔喀人搭起了十几顶大帐,帐前燃起篝火,烤全羊的油脂滴在火堆里,滋滋作响。草原上的晚风裹着肉香和草腥味,吹得火苗东倒西歪。喀尔喀的诺颜们围坐在火堆旁,每人面前摆着一碗马奶酒,气氛松弛了些,不像三天前在帐中对峙时那般紧绷。
素巴第坐在主位——不是大汗位,而是临时铺设的一张虎皮坐垫,比袁崇焕三天前坐的那张白虎皮矮了一截。他没有去争那个位置,而是另起炉灶,在自己的营地里设宴。这个举动本身就是一个表态:你不让我坐大汗位,那我就在自己的地盘上做主人。
袁崇焕应邀赴宴,只带了满桂和二十名亲兵。祖大寿被他留在城里,盯着土默特旧部的动静。他入席时,素巴第起身相迎,笑容满面,仿佛三天前的不愉快从未发生过。两人碰了酒碗,各自落座。
酒过三巡,素巴第拍了拍手。
一名年老的歌手从人群中走出来,抱着火不思,在火堆旁盘腿坐下。他头发花白,脸上的皱纹像干涸的河床,但腰背挺直,眼神锐利。他没有立刻弹唱,而是先端起一碗酒,敬了天地,又敬了火堆,然后将剩下的半碗酒泼在地上。
火不思的声音响起来了。调子很慢,很低,像风从远处的山脊上滑下来。
老歌手开口唱了。他的嗓音沙哑,但每一个字都咬得很清楚,像是在讲述一段不该被遗忘的历史。
《阿巴噶的白驼》
——满都海哈屯颂歌
阿尔泰山高耸的脊梁,是大地不移的法度,
阿巴噶草原丰美的牧草,是众生共分的财富。
黄金家族衰微的时辰,哈屯扛起折断的大纛,
柔弱女子的肩膀,担起全蒙古漂泊的骨肉。
她的马刀挥向境外的仇敌,不砍本家台吉的头颅,
她手握汗廷的银印,等到汗王长成便双手交出。
把公的归于汗国,把私的埋入黄土,
后世台吉要记清:高位的权柄,不是子孙的私物!
她的马蹄踏过瓦剌的营地,驱散扰边的豺狼,
她的目光越过戈壁的尽头,寻回失散的羔羊。
七岁的孤儿在她怀中长大,成了统一蒙古的汗王,
她把江山还给了主人,自己退回毡帐的阴影里安享夕阳。
后世哈屯要记清:手中的权柄终须归还,
后世台吉要记清:头上的苍天自有法眼。
莫把公器当成私产,莫把汗廷当作家园,
待到两腿一蹬归天去,留下的究竟是赞歌还是咒怨?
歌声落下,火堆旁一片寂静。几个喀尔喀的老台吉低下头,用手背擦了擦眼角。
素巴第端起酒碗,向着老歌手举了举,然后转向袁崇焕,笑道:“大将军觉得此歌如何?”
袁崇焕放下酒碗,慢慢点了点头:“曲好,词也好。满都海哈屯的事迹,我在辽东时就听说过。能交出兵权、还印于汗的人,草原上不多。”
“是啊。”素巴第的目光越过火堆,望向远处黑暗中的归化城城墙,“交印的人不多。扣印不放的人,倒是有一个。”
他说这话时语气很轻,像是在说一件无关紧要的旧事。但帐中所有人的目光都在那一瞬间转向了坐在角落里的一个人。
素囊台吉。
他坐在火堆的最外围,靠近阴影的地方。面前摆着一碗酒,几乎没有动过。听到素巴第那句话,他的身体僵了一下,但很快又放松下来,端起酒碗喝了一口,没有抬头。
袁崇焕没有看素囊。他也端起酒碗,喝了一口,然后说了一句模棱两可的话:“各人有各人的难处。汗王身处高位,自然知道有些事不是非黑即白的。”
素巴第笑了笑,没有继续这个话题。他又拍了拍手,示意老歌手继续。
老歌手调了调琴弦,换了一个调子。这一次的旋律比上一首要低沉得多,开头几个音符像是从地底下冒出来的,压在每个人的胸口上。
他开口唱了。
《敕勒川的母狼》
敕勒川丰沃的滩地,曾受俺答汗的恩光,
万骑骁勇的甲士,是守护万户的屏障。
关口叮咚的铜铃,牵起汉蒙两方的通商,
汗廷交付的王印,本该归给合律的君王。
嗬依——
有一头强悍母狼,筋骨堪与群峰相抗,
奔跑越过戈壁滩,利爪能把坚土刨伤。
长生天赐她威势,叫她看护广阔牧场,
她却满心只挂念,洞窟之内幼崽安康。
嗬依——
不去追境外的豺狼,消解四方的祸殃,
反倒撕咬帐内同族,争夺部落的仓箱。
把汗廷公用的弓矢,拿来护自家儿郎,
把互市得来的财货,填进自家的窖房。
嗬依——
王印扣在自己手上,不肯交还给汗王,
草场之上刀兵相向,台吉们互举刀枪。
纵然集市依旧喧闹,人间已经埋下创伤,
骨肉离心万户分裂,根基一点点朽亡。
嗬依——
到如今万户星散,旧王庭就此沦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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