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章 二女争子(二)(2/2)
可是所罗门王却说,只有亲生母亲才会在意自己孩子的死活,甚至愿意背负污名,只为拯救孩子的性命。而自己提出要将婴儿一分两半,穿绿衣服的妇人马上面有悲色,可是穿红衣的妇人却直接同意,足以证明穿红衣的妇人根本不是孩子的亲生母亲。
陈远文把这个故事改头换面,只说在某本古籍上看过类似的案情,而官员又是怎样判决的告诉英德县令。
英德县令和师爷听到后,立刻眼前一亮,连呼:“绝妙!妙绝!”
第二天,英德县衙公开审判这桩引起全县关注的二女争子案,引来无数的八卦县民。
当两位女子听到县令大人说要把小婴儿一分为二平分给她们二人后,那位绿衣女子一声不吭,神情还隐隐藏着一丝快意;而另一名粉衣女子则咬咬牙,立定决心,主动认罪,说婴儿确实是绿衣女子的,她因为亲生儿子一生出来就死了,怕下半生无依无靠,所以才想着抢绿衣女子的儿子,一切都是她的错,请县令大人放过无辜的婴儿。
就在绿衣女子一脸得逞,得偿所愿,而粉衣女子心如死灰,等待惩罚的时候,县令大人却哈哈大笑,让衙役扶起粉衣女子,把婴儿还给她,并且把她当庭释放。
然后,一脸懵逼的绿衣女子则被判当庭责打二十大板,并押回牢房关押。
就在围观群众疑惑不解的时候,英德知县把陈远文转述的索罗门国王的那番说话:“只有亲生母亲才会在意自己孩子的死活,甚至愿意背负污名,只为拯救孩子的性命。”得意洋洋地说出来。
县令大人的这番说辞立刻得到观看审案的群众的赞同,大家一致赞扬县令大人明察秋毫、明镜高悬、洞若观火。
英德县令的这次判案,很快就从民间传扬到士林,让没家世兼同进士出身的县令成为一时佳话。
当日在县衙外面静静驻足观看判案全程的陈远文一行,在确定事情解决后,就头也不回地乘船离开英德县,向着下一站进发了。
在船经过连州时,陈远文循例让船靠岸,在当地找了向导陪同游览和讲述当地的情况。
原来,连州在明朝洪武二年(1369年)曾被降为连县,但洪武十三年(1380年)又恢复为州,辖阳山、连山二县。连州在明朝初期曾属广州府,后属韶州府。
?阳山县与连山县同属于连州市管辖范围内,但它们却有一个共同之处——都是出了名的穷地方。
这里山峦起伏、地势险峻,土地资源十分匮乏,人们生活异常艰苦,如果没有那些被人预先带回来种植的红薯之类农作物,恐怕想要填饱肚子都会成为一件难事。
面对这样恶劣的环境条件,陈远文不辞辛劳地走遍了这两个县城及其周边地区。经过一番实地考察后,他深深地感到无可奈何。因为除了一些野生的动物和草药之外,实在难以找到其他能够带来财富收入的途径或方法。
陈远文不由得感叹,怪不得现代人说投胎是一项技术活,投胎在广州府和投胎在阳山县和连山县那是天差地别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