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8章 驼鹿之王(2/2)
果然,驼鹿瞪着血红的眼睛,发出一声低沉的吼叫,挣扎着站起来,低头冲过来。虽然受伤,但速度依然很快,几百斤的体重像一辆坦克。
“散开!”郭春海大喊。
队员们四散躲开。驼鹿冲过了头,撞在一棵松树上,松树剧烈摇晃,松针哗啦啦落下。
这一撞耗尽了它最后的力气。它摇晃了几下,轰然倒地,再也站不起来了。
确认驼鹿死亡后,队员们才敢靠近。即使死了,这头巨兽依然让人敬畏:体长超过三米,肩高将近两米,估计体重在八百斤以上。鹿角更是惊人,展开有两米多宽,分叉繁复,像两座精致的珊瑚树。
“我的天,真大……”二愣子惊叹,“这鹿角能卖多少钱?”
“伊万说五万卢布,但我觉得不止。”郭春海说,“这种品相的鹿角,可遇不可求。”
接下来的工作是处理猎物。剥皮,割肉,最重要的是取下完整的鹿角。鹿角要连同头骨一起取下,这样才完整,才值钱。
托罗布亲自动手。先用刀在驼鹿颈部环切,然后慢慢剥离。驼鹿皮很厚,很坚韧,剥起来很费力。老爷子手法娴熟,一点一点地剥,尽量保持完整。
鹿角的取法更讲究。不能硬砍,要沿着头骨和鹿角的连接处慢慢锯开。这个位置有软骨和血管,处理不好会损坏鹿角。
花了两个小时,完整的鹿角和头骨取下来了。清洗干净后,更显精美:鹿角呈深褐色,表面有细密的纹路,在阳光下泛着光泽。头骨上的眼眶空空洞洞,却有一种沧桑的美感。
“好东西。”托罗布赞叹,“我打了一辈子猎,没见过这么好的鹿角。”
除了鹿角,驼鹿的其他部分也很有价值。鹿皮可以做皮袄,鹿肉可以吃,鹿骨可以入药,鹿鞭更是壮阳的珍品。全部加起来,价值不菲。
但搬运是个大问题。八百斤的驼鹿,加上装备,八个人根本搬不动。只能就地分割,把值钱的部位带走,剩下的留给其他动物。
郭春海让格帕欠带两个人回屯子叫车,其他人在这里守着猎物。
等待的时候,郭春海坐在驼鹿尸体旁,心里有些感慨。这样一头巨兽,活了至少十几年,经历了无数风霜雨雪,最终死在人类的枪下。这是它的宿命,也是猎人的宿命。
“队长,你想啥呢?”二愣子问。
“我在想,这样的驼鹿,以后越来越少了。”郭春海说,“咱们打一头,就少一头。如果一直打下去,迟早会打光。”
“那怎么办?不打猎了?”
“要打,但不能滥打。”郭春海说,“所以我坚持要办养殖场。把野生的动物养起来,取茸,取皮,取肉。野外的就让它们好好活着,保持生态平衡。”
“养殖的哪有野生的好?”
“品质可能差一点,但可持续。”郭春海说,“你看这头驼鹿,要是养起来,每年可以取茸,可以配种,产生的价值可能比一次性猎杀更高。而且它还能活着,还能繁衍后代。”
二愣子似懂非懂。在他观念里,打猎就是打猎,打到就是赚到。养起来?太麻烦。
但郭春海想得更远。他知道,随着经济发展,人们对野生动物的需求会越来越大。如果不加节制地猎杀,用不了几年,兴安岭的野生动物就会锐减。到时候,猎人无猎可打,合作社也会失去根基。
必须转型,必须可持续发展。
下午,格帕欠带着车来了。不是卡车,是拖拉机——山路太陡,卡车进不来。拖拉机后面挂了个拖斗,勉强能把猎物装下。
装车的时候又出了个小插曲。拖拉机的声音惊动了附近的野兽,一群野猪从树林里冲出来,想抢食驼鹿的尸体。队员们赶紧开枪驱赶,打死了两头,剩下的跑了。
“这地方不能久留。”托罗布说,“血腥味太浓,会引来更多野兽。”
队伍赶紧撤离。拖拉机突突地开着,在泥泞的山路上艰难行进。到达屯子时,已经是晚上八点。
合作社大院里灯火通明。听说猎到了“驼鹿之王”,社员们都跑来看热闹。看到那么大的鹿角,所有人都惊叹不已。
“乖乖,这得长多少年啊?”
“听说能卖三万块!”
“三万?我的天,够盖三间大瓦房了!”
郭春海让财务把鹿角拍照,寄给伊万。同时发电报,告诉他货已到手,请他准备好钱。
三天后,伊万回电:非常满意,马上汇款。但他又提了个要求:想看看狩猎过程的照片,莫斯科那位富豪想了解这头驼鹿的故事。
郭春海让合作社的宣传员写了篇详细的狩猎报告,配上照片,寄给伊万。报告里没提具体地点,也没提狩猎细节,只描述了驼鹿的威武和狩猎的艰难。
又过了一周,三万元汇款到了合作社账户。郭春海拿出五千元作为奖金,分给参加狩猎的队员。剩下的两万五,投入到养殖场建设中。
养殖场选址在合作社后面的一片山坡上,占地五十亩。四周用铁丝网围起来,里面建了鹿舍、貂舍、饲料房、加工车间。从省农科院请了技术员,指导养殖技术。
第一批引进了五十头梅花鹿,一百只紫貂,还有二十头野猪。都是从正规养殖场买的,有检疫证明,合法合规。
郭春海给养殖场定了规矩:科学饲养,定期防疫,严禁虐待动物。取茸、取皮、屠宰,都要人道,尽量减少动物的痛苦。
有些老猎人不理解:“养个动物还这么多讲究?以前咱们打猎,一枪撂倒,多痛快。”
“时代不同了。”郭春海解释,“以前是野生资源丰富,打不完。现在不行了,得保护,得可持续发展。养殖虽然麻烦,但长远看,对合作社,对兴安岭,都有好处。”
慢慢地,大家接受了。毕竟合作社赚了钱,大家都有分红。而且养殖场提供了新的工作岗位,很多不能进山打猎的老人、妇女,可以在养殖场工作,一个月也能挣百八十块。
驼鹿之王的狩猎,成了合作社转型的标志性事件。从那以后,合作社的狩猎队减少了野外狩猎的次数,把更多精力放在养殖和深加工上。
但郭春海知道,转型不会一蹴而就。养殖需要时间,需要技术,需要市场。在养殖产业成熟之前,适度的野外狩猎还是要进行。
关键是要有度,要有序。
他制定了新的狩猎规定:每年狩猎数量不能超过野生动物自然增长量的三分之一;不打母兽,不打幼崽;保护珍稀动物,如东北虎、豹子等。
这些规定刚开始执行时遇到不少阻力。有些猎户习惯了自由狩猎,觉得合作社管得太宽。但郭春海很坚持,还说服县林业局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合作社的做法。
时间长了,效果显现出来。兴安岭的野生动物数量开始恢复,以前很少见的狍子、野鸡,现在又多了起来。生态环境好了,连带着山货的品质也提高了。
合作社的山货,因为“绿色、野生、可持续”的标签,在市场上更受欢迎,价格也更高。
这一切,都源于那次猎杀驼鹿之王的反思。
郭春海有时候会想起那头巨鹿。它的鹿角现在应该在莫斯科某个富豪的收藏室里,作为战利品展示。而它的故事,成了合作社转型的起点。
这也许是最好的结局:它死了,但它的死促进了改变,让更多的野生动物得以生存。
猎人打猎,天经地义。但猎人的责任,不只是猎杀,更是保护,是平衡。
这就是郭春海悟出的道理。
他要带着合作社,走出一条可持续发展的新路。
这条路很难,但必须走。
因为兴安岭不只是猎场,更是家园。
他要守护这个家园,让子孙后代还能看到成群的野生动物,还能听到悠远的鹿鸣。
夜深了,郭春海站在养殖场的栅栏外,看着鹿舍里安睡的梅花鹿,心里很平静。
月光如水,洒在兴安岭上。远处传来不知名鸟儿的啼叫,清脆悦耳。
新的一天,又要开始了。
合作社的路,还很长。
但他有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