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3章 酒梦(1/2)
……我在登一座高高的山,往上有一条蜿蜒的小道。块石铺就的,很不整齐。我不得不边走边不时的关注着地上,生怕会被不平整的石块绊倒。小道的两侧是野草丛生的树林。我似乎看到有无数双眼睛在树林里看着我。但是,我却看不见人形。我感到有些畏惧。我不知道,我的畏惧源于什么?是因为前方的不明确吗?像是又像不是!我自顾着朝前走。我看到树林里出现了一块空地,许多人在空地上跳舞。(此处略去177字)……
我不明白,何以在我的梦中,会出现这样的场景?下身穿着短裙跳舞的女人我见过,那是在美国的夏威夷,观赏当地土着的草裙舞。一大群女人着染了色的草裙跳着当地有名的草裙舞。草裙很短。有让男人想象的余地。
(此处略去111字)
就好像是印度女人的肚皮舞。跳肚皮舞的女人,无一例外都会显得很丰满。肚皮上有赘肉才能抖动得起来。女人腰间的赘肉,终于有了美的延伸。其实,在我看来,这一份美丽的延伸,恐怕还是源于男人对女人肚皮的抖动,臀部的大幅度摆动所产生的那一份联想。这一份联想,是足以让男人神魂颠倒的。
我不知道,这一些不同的印象怎么会缀连在我梦中的女人身上的。我不知道那像草莓一般的鲜红又意味着什么?我实在无法往细处去想。
我的写作仍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着。我重复着凌晨三点多一点醒来,五点半起床,六点多一点在中队的囚徒去工厂出工时,拄着拐杖去那个大队值班的中队集中休养。坐在那个临窗的床前,将叠好的棉被放在矮桌上当桌子,将硬面抄放在棉被上,开始我的写作;中午,躲去那个楼梯底下,边与蚊子搏斗,边奋笔疾书;待人去楼空时,我才匆匆地扒几口午饭,又换到监房的那个棉被写字台前,继续我的故事。
一直到那条路上出现收工的队列。我才匆匆收拾我的本子。将棉被复归原位。拄着拐杖回去自己的中队。晚饭后,我照例一个人躲在楼下的监房里,对传来的音乐声、电视声充耳不闻。这样的日子。日复一日。
也不知怎么一回事。我在写学校里的那些事的时候,总会不由自主地想起我在机关工作时,组织青年教师田径比赛中,那个年轻女教师不慎跌倒后,侧坐在跑道上,回首朝我远远看来的那一幕。
那一幕在当时是极模糊的,我远远地望去,根本看不清她的面目。只感觉她裸露的小腿在阳光下白得耀眼。但是,在回忆中,这一幕却显得十分地清晰。我看见她的面容清秀。秀目含泪。像是一匹让人爱怜的受了伤的小鹿。
我知道她是与邻省仳邻的那个古老的小镇的一所学校的教师。对她其他的一切,我却一无所知。我不知道她姓甚名谁?也不知道她在哪一所学校?更不知道她的家庭住址。
我看见她远远瞥来的目光是幽怨的!我不知道她的幽怨是为了什么?是因为,眼见着她跌倒了,我却没有亲自急急地赶去她的跟前?还是因为我只派了我的办公室主任和体育科长过去询问她的伤势?我知道,我的这一份感觉是荒唐的,是我的想象,像一场空穴来风。但我不知道,这一份感觉为什么会这么真切?真切得历历在目?
我甚至想象着,如果,我当时立马飞快地跑去她的跟前呢?会产生什么样的结果?我的下属们会不会惊得目瞪口呆?在搞体育的人的眼中,在比赛场上跌倒了是很正常的事!我身为局长,碰到这样的小事,如此地张扬,落在他们的眼中,是不是算是小题大作;在男人的眼中可能是怜香惜玉,在女人的眼中呢?
那么,落在她的眼中呢?会不会认为我是借此机会去讨好她?她会有什么样的反应?会不会让她产生正中下怀的感觉?然后呢?然后的想象就有些不着边际了!但是,这不着边际的想象还确实挺让人陶醉的。有一种跌进了温柔乡的感觉。
这一种跌进了温柔乡的感觉,到底是故事情节的展开带给我的;还是我的想象带给我的?到了后来,似乎已经没有了绝然的区别。校园里发生的一切,在我的印象中,永远带有浪漫的气息。这一份的浪漫,源于我青春的悸动!这是我的少年时、青年时留在我记忆中的那一份永远忘不了的悸动。
这种感觉依附在了乔子豪身上,依附在了杨瑞英身上,也依附在了冯民轩身上和乔洁如身上。这是那个年代的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的版本。到了冯家、牛家的第三代人身上,这种理想和现实之间的反差,自然会越演越烈。这是时代带来的,谁说又不是人们自己带来的呢?
在时代面前,人们是无奈的,谁也不能阻挡滚滚向前的历史车轮。但是,其实这一份的无奈还是源于人对自己人性的无奈。哪一段历史的变革,追根寻源不是人性的使然?不是蕴含着人性丑陋的那一份展现?
从严格意义上说,人性也不见得有丑陋和美好之分。何为丑陋?何为美好?还不是受了传统观念的驱使!那么,这种衡量美丑的传统观念又源于什么呢?这似乎又是一个同样让人既莫衷一是、又摸不着头脑的事情。
如果它是泾渭分明的,为什么身陷其中的人总会看不清?一直非得等到事后,甚至是许多年之后,才能有丑陋或者美好的结论?身陷其中的当事人在追求这份人性的展示中,难道不是同样将丑陋当成了美好?
难道这一份的展示,仅仅是受了时代的蛊惑?与其说是受了时代的蛊惑,倒不如说是受了自身所存在的那一份劣根性的蛊惑。这一份的劣根性只是平常没有机会展示。时代仅仅给了人展示的机会,人们的竞相展示,又构成了时代的主旋律。构成了让人不堪回首的历史。
我在这一份难堪的历史回眸中沉浮,各种人性的丑陋在我的内心交织。我如同将自己置于欲汤翻滚的大铁锅中,受着人的各种欲望的挤兑和煎熬。我不知道,孙猴子被太上老君置于炼丹炉中,受九味真火的炙烤,是不是也受着这样的挤兑和煎熬?
为什么要将太上老君的炼丹炉中,设计成九味真火?这九味难道正是人性中与生俱来的各种欲望?人的欲望是如此之多,又岂是仅仅九味!孔夫子之所以被列为圣人,看来确实不是浪得虚名。人性中的再多欲望,在他的归纳下,也只剩下了“食”和“色”。
所谓“食、色,人之大欲也”。食和色是人性中最大的欲望,所有其他的欲望,都依附在这两大欲望之下。这是肯定错不了的!人必须生存,才能完成繁衍的使命。一个“大”字,屏蔽人性中其他所有的“七情六欲”。人性中有这么多的欲望,难道有错吗?都是与生俱来的。为什么要有美丑之分?
禅学上推崇的是,混沌如初生婴儿之心。所谓的赤子之心。儒家说:“人之初,性本善!”墨家说:“人之初,性本恶”;这“善”与“恶”千百来一直争论不休。其实,这有什么好争论的!谁又能争论得出结果来?每个来,都是从“人之初”而来,但任何人都无法记忆自己的“人之初”到底是“性本善”还是“性本恶”!
所谓的“善”和“恶”都是后来的测度。自然谁也说服不了谁。只是“善”将人性的丑陋归咎于社会,而“恶”将人性的丑陋归咎于人类的自身。看问题的角度不同,形成了观点的不同,主张的不同。将最原始的问题弄得复杂化了。人便将自己置身于这复杂化的漩涡中不能自拔!
还是美国的《独立宣言》中,卷首的这四个字归纳得好!“天赋人权”!谁也不要再说了!人权是天赋的。谁有不同意见,尽可以去问苍天!既然是天赋的,自然人人生而平等。还有什么可以争的呢?
我当然不会将这些思考很直接地写进我的书中。我只能将这些思考依附在故事中的人物身上,通过人物的言行,隐隐约约地体现出来。我知道,直接地将这些思考表白出来,太显现作者的主观意图了。我只能将它展现得隐晦再隐晦,能让读者自己去思考最好。能让读者通过阅读了解这些,知道这些,才是我的目的。
我不能将结论交给读者,我也给不出这样的结论。让读者自己去感悟,去领会,才是我撰写此书的最终目的。
小说不能当作历史来写。但是,我的小说必须得依附于这一段历史。只有依附于这段历史,书中的人物才有灵有肉。他们的希望、期盼、欲望;他们的哭泣、欢笑、忧郁、悲伤才有着落点,才有产生的土壤。但是,我同样不能在他们的希望、欲望、哭泣、忧郁,或悲伤中流露出我的主观意愿。让他们的性格、秉性、家庭环境和生活的环境作为引发这些情绪的推手好了。这才是我应该做的。也是我必须得这么做的。
我在自己设定的苦痛中跋涉。我别无选择。我必须得赋予我书中的人物以自己各自的灵魂。让他们在各自的灵魂的驱使下,在那个年代里,在那个社会的舞台上扮演自己的角色。角色是我赋予他们的,表现却全靠他们自己。我不能算是导演。我只能算是场记。我只是将发生在这个社会舞台上的一切如实地记载下来。仅此而已。
我常常一边写,一边在笑话我自己:我已被开除了党籍多年,又被投进了监狱。却在为此撰写这一段难以回避的历史。已经发生了的事情无法再改变。但是记载的手法不同,呈现在后人面前的结果也会绝然不同。我不希望将我的主观意见写进这种记载中。只希望让后人在阅读中自己去感悟,去评判,去联想,去自己得出结论。
也许,得出的结论会各式各样,但这与我又有什么关系呢?我不打算去绑架读者的思想,自然也不会强迫读者孕出什么样的结果。只要有结果就行!这才是我撰写此书的最终目的。
在完成全书的五分之四篇幅时,头脑中浑沌的思维已经日渐清晰。我知道,我已越过了阿尔卑斯山。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产生越过阿尔卑斯山这种想法?我是中国人,若论最高的山应该是喜马拉雅山才是,为什么是欧洲的这一座最高的山呢?欧洲文艺复兴时期产生的大量作品,在我对文学的涉猎中,影响是巨大的。无论是福楼拜,狄更斯,雨果,还是巴尔扎克,大、小仲马。在我的心目中,欧洲文学代表着世界文学的最高成就。
那种叙事手段的老到,人物刻划的细致,和心理描写的到位,都不是中国的古典文学作品可以比的。虽然,中国的古典文学有着自己的独特的叙事手段。在许多方面,同样不是欧洲文学可以比拟的。但是,中国文学在思想上所展示的那一份腐庸同样让人不敢恭维。这大概与译者所拥有的那一份新思想有关。
翻译欧洲文学的这些作品的译者,大多是二十世纪的人。二十世纪的世界,是一个人文主义思想泛滥的世界。译者必定带有这方面的浓重色彩。才能赋于这些作品以崭新的形象和更贴近现实的内含。让人阅读时产生更多的认同感。
而中国的古典文学,在叙述的语言上,用不着翻译,它们自然保留着遥远的年代的那一份古老的气息。古老的气息,难免让人感到陈腐。这是没有办法的事!谁愿意用相同的语言,对古老的作品去复述一遍呢?能接受新思维的人,会认为这是给古老的作品赋予新的表现,不能接受新思维的人,必定会认为这是对本国古典文学的恣意强奸,这会破坏原作品的固有韵味,和产生对原作品的曲解。
中国的文字本来就含意深远。每个词组,甚至是每个字在不同的语境中,会有不同的思想蕴含。真所谓的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就算是复述一遍的人,是仁者,也是智者,但智者千虑还必有一失呢!一失事小,破坏了原作品的韵味却是事大!谁敢去冒如此的天下之大不韪?只有那位不知天高地厚的作者,才会对《红楼梦》的后四十回进行了改写。完成了中国文学在当代的令人瞩目和不敢恭维的狗尾续貂。
中队的管教问我说,休养的时间差不多了,够长了,你可以出工了吧?我说:
“能不能再给我一个月的时间?我的写作正处于关键时刻,此刻停笔,我的思路可就断了!思路断了再续,也不知今后能不能再续上!再说,就算是续上了,恐怕也没有了原来的韵味了!”
管教沉吟了片刻,说道:“既然这样,那你就抓紧吧!尽可能早日完成吧!总拖着,可能会让人有闲话呢!”
我知道,对我一直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中队的警官有压力。尤其是,我拄着双拐走路。早已改成了拄着单拐走路。在旁人看来,我走路的神态几乎已与正常人没有什么区别。其实,我改双拐为单拐,是逼迫自己早早地进入锻炼状态。我是在尽可能让左腿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多用力。以促使伤了股骨的左腿早日恢复功能。既然管教已经跟我明说了,我当然不便再拖。我将这最后一个月,作为我整部书收尾的终结目标。我内心的紧迫感更强烈了。
到了八月下旬,我的整部书稿总算撰写完成,只是八十一章之后又加了一个尾声。这个尾声是必须加的。尾声的缀接,才会让读者展开想象的余地。在尾声中,我续唱了那一首歌谣,这也算与书的开头有了呼应。在内容的表述和情节的铺排上,我尽可能使用了容易触发人的想象的叙述,我希望能产生余音绕梁的结果。
但究竟能不能产生我希望的结果,却不是我所能左右得了的。要看读者能不能与我共鸣。要看我所说的故事能不能打动人,能不能提供给人足以想象的余地!
我又花了几天时间,对全书进行了分段和分句。写时匆忙,我常常一逗到底,也来不及分段。七大本硬面抄,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字,像乔伊斯的《尤里西斯》最后的那一段没有标点符号的意识流文字。我的写作,如意识流一般地流泻而出。这样的断文断句,只有我自己去做。换了旁人,很可能会将它当作无人能读得懂的天书。
我当然不希望出现这样的结果,这么辛苦地忙活了大半年,体重也骤减了二十多斤。最后写成了一堆无人能读的天书,岂不是太煞风景了!而且,从撰写起笔,我就抱定了以批判现实主义的表现手法的。在设想写这部书时,我就认为,以中国这五十年的历史为背景的小说,采用批判现实主义的表现手法是适合的。我自然不会舍弃我的初衷。
我将这一大摞本子交给了中队的管教。请他予以审查。我知道,在监狱里写的作品,必须经审查后,才能送往监狱外,既然有这样的程序,我就得按程序走。管教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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