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武侠修真 > JOJO:圣杯的挽歌 > 第102章 于伦敦浸泡苦痛

第102章 于伦敦浸泡苦痛(2/2)

目录

那是他离家出走之后第一次感到满足。

雷蒙想:原来是这样。原来这才是我的能力真正该用的地方。

从那以后,他开始有意识地收集“灰”。

普通的石头、木头、金属,雷蒙随手就能变,但那种从人身上变出来的、泛着微光的“灰”,比普通的“灰”更有用——用它们变出来的东西总是更精致、更耐用、更好。

更有……价值。

如果杀更多的人,收集更多的这种“灰”,他会变得多强?

那个念头像一颗种子,在雷蒙心里生根发芽。

……

在二十多岁那年,雷蒙终于找到了一个愿意收留他的人。

那个人叫伽勒,是那不勒斯一个小帮派的头目,他看中了雷蒙,让他做假钞,帮忙处理尸体,或者做一些见不得光的事。

只要能证明自己的价值,雷蒙什么都愿意做。

他在那不勒斯的地下世界里摸爬滚打,在这些年间自学学会了意大利语,学会了用刀,学会了怎么在第一时间判断一个人的强弱,学会了怎么在不被人注意的时候下手杀人……

每杀一个人,他就会收集那些人的“灰”。那些“灰”装在一个个小袋子里,贴着他胸口放着,是雷蒙最珍贵的财富。

这些是我变强的证明。这些是我活下来的理由。

这些是——

是他唯一拥有的东西。

再后来,雷蒙加入了“热情”。

那是一个比伽勒的小帮派大得多的组织,它的首领是一个神秘的男人,没有人见过他的脸,没有人知道他的名字。所有人都叫他“老板”。

雷蒙第一次被带去见老板的时候,老板没有露面。他们隔着墙说话,老板的声音从墙那边传来,平静得像一潭死水。

“你有用。”老板说,“留在这里。”

雷蒙带着“伽勒”留了下来。

他以为加入“热情”之后,一切都会不一样。他会得到更多的重视和认可,会让所有人看到他所对等的价值。

但雷蒙想错了。

在刚加入“热情”的时候,他依然是一个小喽啰。那些干部们看他的眼神和父母看自己的眼神一模一样——淡淡的,漫不经心的,好像在说“哦,你也在啊”。

只有一个例外。

阮几之。

雷蒙听过这个名字。那个中国人情报管理组的干部,从“热情”成立第一年就追随老板的老人。天生的替身使者,能力很强,深得老板信任,其他干部也都很尊重他。

雷蒙这才懂了什么叫“替身使者”。

他比雷蒙大不了多少,但站在那里就是有一种雷蒙永远学不来的从容。

雷蒙第一次见到他是在一次干部会议上。

他作为一个小喽啰,站在范围之外,远远地看着那些干部们围坐在一起讨论着什么。

阮几之坐在最接近中心的位置,黑色的短发,黑色的眼睛,轮廓分明的亚洲面孔,和周围那些意大利人格格不入。

但他就是有那种那种让人不由自主想看他的气场。

雷蒙的心里涌起一股奇怪的感觉。

那不是羡慕或者崇拜——嫉妒?不甘?还是别的什么?

他想了很久,终于想明白了。

那是一种熟悉的感觉。那种他很小很小的时候就认识的感觉。

恨。

他恨这个人。

因为他站在角落里,看着阮几之走进来接受其他人纷纷向他点头致意,他落座时那股从容不迫的气场。

那种感觉,和雷蒙小时候看泽罗被父母围着的时候一模一样。

他恨这个人。恨他比自己早来,恨他已经得到了自己渴望的一切,恨他站在那里什么都不用做就有人围着他转。

恨他是“被选中的人”,恨他挡在自己证明价值的路上,恨他让自己又一次变成了“后来的人”……

他诞生于恨意,他的一生都在践行这一点。

那天晚上雷蒙回到自己的住处对着镜子看了很久。

镜子里那张脸——整齐的铂金色头发,碧蓝的眼睛,斯文的五官——和哥哥有几分像,但又完全不同,因为泽罗的眼睛是温和的,他的眼睛里却有火。

雷蒙对着镜子里的自己说:“总有一天我会取代他,这次不会放过的。”

在伦敦种下的根须又在意大利的土地上长出了新的枝条。

那之后,他开始注意阮几之。注意他的一举一动,注意他和别人说话时的语气,注意他处理事情的方式。

雷蒙就像一个潜伏在暗处、观察着自己的猎物的猎手。

当然,他成功发现了一些事。

阮几之是个很复杂的人。

他对老板很忠诚,但那种忠诚里好像又藏着什么别的东西。

他和别的干部相处得很好,但那种好总带着一点距离感。

他很厉害,很强大,很让人敬畏……但他好像并不快乐。

雷蒙想:这个人有问题。

阮几之被老板照常派出国去,这次他离开了一年多,可回来之后整个人都变了。

以前他虽然不合群,但至少该做的事都会做。回来之后他开始推脱任务、回避老板的召见,也好像是做一些让人看不懂的事。

老板对他的态度也变了。

以前在偶尔听到的讯息里,老板总会用“阮”来称呼他,语气里带着一种雷蒙无法理解的信任。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老板不再提他的名字,就算提到他的时候也只是说“那个中国人”。

临近1988年的一个深夜,雷蒙收到了一条来自老板本人的加密信息。

“你们是同类人,杀了阮几之,证明你自己。”

雷蒙盯着那条信息看了很久,心脏的声音渐渐占据了耳膜,它跳得很快,他手心在出汗,但嘴角不受控制地向上弯起来。

终于。

终于等到这一天了。

他按照老板给的地址来到那不勒斯郊外的一栋废弃别墅。

那栋别墅藏在山丘后面,四周长满了荒草,连条像样的路都没有。雷蒙穿过那些齐腰的野草,推开那扇锈迹斑斑的铁门走进大厅。

阮几之站在大厅中央。

月光从破碎的窗户照进来,落在他黑色的头发上和黑色的眼睛里,照在他看不出任何表情的脸上。他穿着那件改良得很舒适的中国风服装,袖口挽到小臂,露出精悍的腕骨。

两个人隔着十几米的距离,对视了整整五秒。

然后雷蒙笑了。

“阮先生。”他说,声音里带着那种他练了很多年的、斯文的语调,“好久不见。”

阮几之没有说话。

雷蒙往前走了一步,靴子踩在碎玻璃上,发出嘎吱嘎吱的响声。

“您知道我来干什么吗?”他问。

阮几之终于开口了。他的声音很低,很稳,像是从很深的地方传来,带着中国人特有的语调:“知道。”

雷蒙的笑容更深了:“那就好,省得我解释了。”

“我看着您坐在那个位置上,看着老板信任您,看着其他干部也会围着您转。”他说,声音依然平静,但那股压抑了太久的东西开始在底下涌动,“我就想凭什么。凭什么他就能得到这些?凭什么我就得站在角落里看着呢。”

“后来我想明白了。”

“不是凭什么,是凭什么不?老板对你我知根知底,他甚至像是懂我一样懂你。我们都是天生的替身使者,而你能做的事,我也未必不能做。所以凭什么那个位置是你的,不是我的。”

阮几之看着他,那双黑色的眼睛里没有任何情绪波动。

“所以你想取代我。”他说。那不是问句,是陈述。

“当然。”雷蒙听见自己的声音说着,“您的位置从来都让人垂涎欲滴,而我只不过是最合适代替你、最虎视眈眈的一个罢了。”

他站在离阮几之不到五米的地方,月光把雷蒙脸上的表情照得清清楚楚。

“我从小就恨那些比我强的人。”

“我有一个哥哥,比我大六岁,比我聪明,比我优秀,比我更讨父母喜欢。我做什么都比不上他。”

“我变出银币,他们说别玩那些脏东西;我考试考好,他们说怎么没考过你哥;我离家出走,他们甚至没来找我。”

他顿了顿,笑容变得有些苦涩。

“我以为离开那儿就能重新开始。我来到意大利,加入‘热情’,看到的第一个人就是你了。”

他抬起手,指着阮几之。

“你站在那儿什么都不用做,就有人围着你转。老板信任你、干部尊重你、所有人都觉得你厉害。我呢?我站在角落里,和那些恶心的喽啰挤在一起,充当乞丐,渴望得到上位者的一抹瞥视。”

他的手指收拢握成拳头。

“你知道那是什么感觉吗……就像你拼了命跑了很远,以为自己终于到了终点,结果抬头一看,有人早就在那儿等着了。而且那个人什么都没做,只是因为生得比你早。”

阮几之看着他,那双黑色的眼睛里第一次出现了一丝复杂的东西:“所以你以为杀了我就能取代我?”

“当然。”雷蒙笑了,那个笑容很奇怪,里面有得意或是疯狂,还有说不清道不明的悲伤:“杀了你,我就证明了我比你强、不是那个‘后来的人’了。”

“杀了你,我就再也不用活在别人的阴影里了。”

月光照在他脸上,把那双碧蓝的眼睛照得像两片结冰的湖。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