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炒春(2/2)
又在发疯。
此刻再读,却仿佛看见那人伏在案前,笔尖颤抖,最终失控地戳进纸里。
再往后,字迹越来越淡,越来越虚浮。
像一个人在慢慢耗尽力气。
最后一页,只有一行字,极轻:
「……愿在木而为桐,作膝上之鸣琴。」
“琴”字没有写完。只有一个孤零零的“珏”字偏旁。
乔慕别提笔补上那个“珏”,浓墨重彩。
阖上眼,不等墨干,就将那页纸按在胸口。
过了一会,他忽然秉烛,烧了那封信。
火焰把那封信吞噬下去,一阵淡淡的黑烟袅袅升高。
字迹消失前的最后一瞬,“烛阴”二字在火光中一闪,便再无所踪。
他凝神注视,乌木小匣里仍有许多封信。他把那些信也点着,扔到一个铜盆里。
他这时又想起有一部使他心神恍惚的小说,才看了一半,便随手拿过来,也投入火中。
他觉得那种故事毫无意义。
《梨园记》,觉微先生署。
觉微是谁,他当然知道。
闻人渺那封绝笔被他烧了,这部小说却不知何时流传出来,竟成了坊间热门的话本。
写的是一个姓“禾”的大户人家。
家主名“禾一”,早年丧妻,独居深宅,膝下有一幼子。
后来从梨园买来一个小侍,生得与那幼子极为相似。
禾一见之,竟将那孩子收在身边,教他读书写字,待他如……如什么呢?
书里写得暧昧,只说“夜则同榻,昼则同席”。
后来,那幼子长大了,与梨园来的小侍之间,渐生龃龉。
禾一夹在中间,左右为难。
故事后半,忽然一转。
那梨园小侍的身世被揭开:那梨园小侍竟是禾一亡妻早年走失的双胞之子——他是禾一的亲生骨肉,辗转流落梨园。
乔慕别读到一半便搁下了。
不是不好看,是太好看。
好看得让他想起很多不该想的事。
此刻,他把那本书也投入火中。
纸张燃烧得慢,他便坐在地上,一张一张撕开,扔入火里。
“写偷情的书,”
“倒比写夫妻恩爱的好卖。”
这是实话。
世上伟大之爱情故事,有几个是写夫妻的?
新娘一入花轿,故事便戛然而止。
读者没兴趣看柴米油盐,没兴趣看日子一天天过下去。
不是夫妻。
甚至不能光明正大地站在一起。
可偷情至少是你情我愿的欢愉。
火苗舔舐着纸页,最后一行字在火光中显现:
“禾一立于庭中,梨花开落,不知今夕何夕。左右问其何所思,曰:‘吾思两儿。’左右不敢再问。”
乔慕别盯着那行字,直到它化为灰烬。
“渐生龃龉……”
他想,谁知道禾一的那个孩子,喜不喜欢梨园的那个小侍呢?
这问题来得毫无道理,毫无来由,却在抛出的一瞬间,让整本书的隐喻变了味道。
可若那花轿里坐的,是两个不该同轿的人呢?
若那红烛照见的,是两张相似的脸呢?
若那洞房花烛的,是——
书里没写。
作者或许也不知道。
又或许知道,但不敢写。
铜盆烧得发热发黑,最后一张纸也化为灰烬。
他低头,还有一小片未烧尽的纸角,上面隐约有一个字——
指尖刚触到,它立刻碎了,化为更细的灰,飘散在空气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