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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6章 军营历练,嬴驷蜕变(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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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安静下来。老耿拍拍他肩膀:“那以后军营就是你家,咱们都是你兄弟。”

篝火噼啪作响,火星升起来,在夜空里明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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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天后,丁三营接到了第一个实战任务——巡哨。

不是主力战场的巡哨,是侧翼一条偏僻山道。黑夫说那里可能有魏军斥候渗透,让他们去守着,发现敌情就发信号。

“记住,咱们的任务是警戒,不是拼命。”出发前黑夫反复强调,“看见魏狗,能打就打,打不过就跑,发信号等援军。别逞英雄,死了白死。”

二十人小队,由老耿带队。每人带三天干粮,一张弩,二十支箭,一杆长矛。黎明前出发,沿着山脊线走,中午时分到达指定位置。

那是一处隘口,两侧山壁陡峭,中间一条羊肠小道蜿蜒而过。老耿安排人手,两人一组,分守四个方向。嬴驷和狗娃分在东侧山坡,那里有片乱石堆,适合隐蔽。

他们趴在石头后面,用枯草盖住身体。深秋的山里已经很冷,石头冰凉,趴久了手脚发麻。狗娃嘴唇发紫,嬴驷把皮甲里衬的羊毛边撕下一截,让他裹在手上。

“秦庶哥,你说魏狗会来吗?”

“不知道。”

“来了咱们打得过吗?”

“不知道。”

狗娃不问了,把脸埋在臂弯里。

太阳慢慢爬高,又慢慢西斜。山林里只有风声,鸟叫声,偶尔有野兽跑过的窸窣声。嬴驷盯着山下那条小道,眼睛酸了也不敢眨。

傍晚时分,远处传来乌鸦的叫声。

不是自然的叫声,是三声长,两声短——老耿定的暗号,有情况。

嬴驷立刻警觉。他拍拍狗娃,两人慢慢探出头,望向声音传来的方向。西侧山坡,枯树林边缘,几个黑影正在移动。

五个,不,六个。穿着深色衣服,没打旗号,动作很快,像山猫一样在林间穿行。

魏军斥候。

狗娃呼吸急促起来,手去摸弩。嬴驷按住他,摇头,指指自己的眼睛,又指指山下——等他们靠近。

六个斥候显然很有经验,分散成两个三角队形,前后呼应。他们沿着山道搜索,不时停下观察,用刀拨开草丛,检查地面痕迹。

距离越来越近。

一百步,八十步,五十步……

嬴驷能看清他们的脸了。都是精悍的汉子,脸上涂着黑灰,眼睛锐利。领头的那个左耳缺了一块,正是老耿说过的“魏军精锐斥候”的特征。

三十步。

领头的突然停下,举起手。其他五人瞬间散开,举弩对准四周。

被发现了?

嬴驷心跳如擂鼓。他看向狗娃,狗娃脸色惨白,手抖得握不住弩。

不能等。他深吸一口气,猛地从石头后站起来,同时扣动扳机。

弩箭射出。

但他太紧张了,手抖得厉害,箭擦着领头斥候的肩膀飞过,钉在后面的树干上。

“秦人!”

斥候首领怒吼,六张弩同时转向嬴驷。

完了。嬴驷脑子里闪过这个念头。他本能地扑倒,箭矢从头顶掠过,钉在石头上迸出火星。

“放信号!”他冲狗娃喊。

狗娃手忙脚乱掏出号角,却怎么也吹不响——太紧张了,气都憋在胸口。

这时西侧山坡传来弩弦声。

是老耿他们开火了。三支箭射倒两个斥候,剩下的四人迅速找掩体。领头的那个眼神凶悍,盯着嬴驷藏身的石堆,做了个手势。

他们要强攻。

嬴驷知道,一旦被近身,弩就没用了。他扔掉弩,抓起长矛,对狗娃吼:“跟我冲!”

与其等死,不如拼命。

他冲出石堆,长矛平端,直刺最近的斥候。那斥候刚举弩要射,矛尖已经到了胸前。他侧身躲开,反手拔刀,刀光劈向嬴驷脖颈。

嬴驷举矛格挡。

“锵——”

刀砍在矛杆上,木屑飞溅。虎口震裂,血渗出来,但他没松手,顺势一挑,矛尖划破斥候的手臂。

“狗娃!射他!”

狗娃终于找回神智,端起弩,手还在抖,但距离太近了,不到十步。他闭眼扣动扳机。

箭射出,正中斥候大腿。

斥候惨叫倒地。嬴驷补上一矛,刺穿咽喉。

剩下三个斥候红了眼,猛扑过来。老耿带着人从西侧冲下,双方混战在一起。刀光,矛影,鲜血飞溅。嬴驷手臂被划了一刀,火辣辣地疼,但他没停,咬着牙和狗娃背靠背,抵挡攻击。

“援军来了!”有人喊。

山下传来马蹄声,是李信的巡逻骑兵。魏军斥候见势不妙,扔下两具尸体,转身就逃。

战斗结束。

嬴驷瘫坐在地,大口喘气。手臂上的伤口不深,但血把袖子染红了一片。狗娃更惨,脸上被刀背砸了一下,肿起老高,嘴角流血。

老耿走过来,看看地上的魏军尸体,又看看嬴驷。

“行啊小子,第一个发现敌情,还敢带头冲。”他咧嘴笑了,“没给咱们丁三营丢脸。”

黑夫带援军赶到时,战斗已经结束。他检查了战场,又听了老耿的汇报,点点头。

“回去每人记一功。秦庶……”他看向嬴驷,“你第一个动手,赏肉一斤,酒半斤。”

晚上营地里,嬴驷把那斤肉切成薄片,烤熟了分给全什的人。酒倒进十个陶碗,每人一口。火光映着一张张年轻的脸,有伤,有疲惫,但也有光。

大牛端着碗站起来:“敬秦庶!今天要不是他,狗娃就没了!”

“敬秦庶!”

众人举碗。

嬴驷端着碗,手还在微微发抖。不是后怕,是别的什么。他看着这些面孔,这些三个月前还素不相识的人,现在成了可以把后背交给对方的兄弟。

他仰头,把酒灌下去。

酒很烈,很辣,但这次他没觉得烧,只觉得暖。暖意从胃里扩散开,流到四肢百骸,流到心口那个一直空着的地方。

原来这就是活着的感觉。

不是锦衣玉食,不是前呼后拥,是在生死之间,和一群人并肩站着,拼命,然后活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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