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章 败诉(1/2)
县法院第三民事法庭。
虽然不是什么大案要案,但法庭內庄严肃穆的气氛,还是让坐在被告席旁听区的于欣欣不由自主地攥紧了手心。
王皓坐在她身边,轻轻拍了拍她的手背,递过一个安慰的眼神。
原告席上,於磊和刘彩凤坐得笔直,努力想摆出理直气壮的样子。
刘勇则穿著熨帖的西装,面前摊开一叠文件,扶了扶金丝眼镜,努力维持著专业律师的派头。
审判席上,是一位约莫五十岁、面容严肃的男法官。
他看了看时间,敲响了法槌。
“现在开庭。审理原告於磊、刘彩凤诉被告于欣欣、王皓財產纠纷一案。”
“由原告方先行陈述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
刘勇清了清嗓子,站起身来,开始了他精心准备(或者说精心偽造)的陈述。
“尊敬的审判长,我方当事人於磊,系被告于欣欣的亲生兄长,也是其父於建国先生的法定继承人之一。”
“现我方提出如下诉讼请求:第一,请求法院確认被告于欣欣在其父於建国患病期间,利用其父神志不清、意志薄弱之机,以欺诈、胁迫手段,非法获取並意图侵占属於家庭共同財產。”
“包括但不限於位於镇上的房產一栋、车牌號xxx的车辆一辆,以及家庭存款约三十万元,上述財產价值总计约一百万元人民幣……”
他声音洪亮,语速適中,夹杂著不少法律术语,听起来颇为唬人。
於磊和刘彩凤听得频频点头,腰杆挺得更直了,脸上不自觉地流露出得意的神色。
“第二,我方有证据表明,被告王皓,作为与于欣欣关係不明的外人,在此过程中起到了关键的教唆、协助作用。”
“其行为严重干涉我方当事人家庭內部事务,侵害了我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应承担连带责任……”
刘勇继续罗列著一条条“罪状”,並將他们提前准备好的“证据”。
一份手写的、日期模糊的“巨额借款欠条”复印件(声称是於父早年向於磊借款用於家庭开支)。
几张模糊的所谓“证人”证言(声称听到过于欣欣逼父亲立遗嘱的对话)。
以及一份他们自己杜撰的、歪曲事实的“事情经过说明”一一提交给法庭。
“综上所述,被告于欣欣的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占,被告王皓构成教唆侵权。”
“为维护法律尊严,保障公民合法財產权益,恳请法庭支持我方全部诉讼请求,判令被告立即返还全部非法侵占財產,並赔偿我方当事人精神损害抚慰金五万元。”
刘勇最后陈词完毕,颇为自信地坐了下来,还故意整理了一下西装袖口。
於磊立刻凑过去,小声奉承:
“弟,说得好!太专业了!”
“看他们怎么接!”
刘彩凤也满脸红光,仿佛已经胜券在握,盯著于欣欣的眼神充满了刻薄的快意。
法官翻了翻刘勇提交的材料,眉头微微皱起,但並未多言,例行公事地看向被告席:
“被告方,针对原告的陈述和诉讼请求,你们有什么答辩意见”
李斌缓缓站起身。
他今天依旧穿著那件灰色夹克,与西装革履的刘勇形成鲜明对比,但他整个人的气场,在站起来的瞬间,就陡然发生了变化。
那不是咄咄逼人的气势,而是一种沉静如渊、却蕴含著绝对掌控力的专业威严。
他先是对法官微微頷首致意,然后开口:
“审判长,我方完全否认原告方所有不实指控。”
“我方认为,本案並非复杂的財產纠纷,而是一起典型的、由不孝子女为侵占父母財產而恶意虚构事实、偽造证据、滥用诉讼权利的恶劣事件。”
开场第一句话,就直接定性,语气斩钉截铁。
刘勇脸色一变,刚想反驳,李斌已经继续说了下去。
语速不快,但逻辑链条紧密,不容打断。
“首先,关於財產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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