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四章 恶心(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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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驽见长宁要入东华门,便叉手行礼。
“驽儿也快些进宫,切莫误了正事儿!”
长宁笑着与元驽道别,随着凤辇移动,那抹高大挺拔的身影也被抛在了身后。
长宁收回视线,笑容淡了下来:“元驽对苏氏倒还真有几分真心,时刻不忘为她描补。”
苏氏呢,明明在京中的贵女圈里并不出挑,一朝成了太子妃,一言一行竟没有半分可挑剔的地方。
唯一的短板,就是身子弱。
而这一点,圣上以及满京城的人早就知道。
至于子嗣?
两人成亲还不足一个月,皇家再刻薄,也要顾及些许脸面呢。
……想要借此做些文章,都不好操作呢。
长宁眼底闪过暗芒:那又如何?
少年夫妻,感情甚笃?
呵,男人都那样,皇家的男人更不会讲一个“情”字。
只要肯用心,总有办法如愿。
“元驽现在还愿护着苏氏,不好轻易挑拨,其他人呢?”
“元爱虽只是个庶女,可元驽既然愿意给她这个同父异母的妹妹求来封号,就足以证明,元爱在元驽跟前还是有几分体面的。”
婆婆、小姑子,都是女子在婆家最难以相处的人。
长宁哪怕贵为公主,下降国公府后,也与婆家的女眷们有摩擦。
她倒没有受过婆家的气,但这种微妙的关系,不是狂风骤雨,而是冬日的雨,阴冷潮湿,不疼,却让人不舒服。
长宁知道,她只是不舒服,而非被欺凌,是因为她贵为公主,婆家也拎得清,不敢犯上。
其他女人就不好说了。
尤其是皇家的新妇,她们若是被“婆家”欺负了,就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还要帮忙遮掩,粉饰太平。
“抽空倒是可以跟元爱接触一下,小丫头年纪小,又早就没了母亲,嫡亲的父兄也都不在了,正是需要有人关心的时候!”
这种缺爱的孩子,最好哄了。
就像宫里那位,呵,都是五十岁的人了,竟然还贪恋那点子“疼爱”。
长宁垂下眼睑,理了理衣袖,掩藏住眼底所有的阴暗。
……
元驽入了皇宫,先去撷芳殿。
他在这里的寝宫还保留着,太监、宫女等也都一应俱全。
回京这些天,元驽每日都进宫。
给圣上请了安,他便去刑部衙门。
中午再去乾清宫伺候圣上用膳,然后回撷芳殿小憩片刻,再回刑部。
有时候,时间太匆忙,而他手头上又有案卷没有看完,便会顺手将东西放到撷芳殿。
今日正好有个案子,其中的一些资料,就在撷芳殿。
元驽便想先把资料拿上,然后再进行请安、去衙门等一系列的流程。
“太子爷,国子监安排到刑部见习的小吏来给您请安了!”
元驽刚收拾好,正准备离开撷芳殿,就有小太监来回禀。
元驽挑眉:什么时候,一个见习小吏也能来他面前请安?
除非,这人不是普通的小吏。
“叫什么名字?是国子监祭酒亲自安排的?”
“回殿下,那小吏自称名叫钱维均!”
小太监谨慎地回答着。
他不知道钱维均是谁安排去刑部的,他只说自己知道的。
“钱维均?”
元驽愣了一下,旋即他就想到了:“哦,是钱家的表亲!”
阿延的便宜表兄。
虽是盐商之子,却颇有才能。
年十七,已经高中举人。
苏鹤延曾经跟元驽提到过,还用八卦的口吻提及他“小六首”的美名。
“小六首?有些意思!”
元驽因着苏鹤延的缘故,与钱六首关系不错。
两人虽然还没有达到“忘年交”的地步,但不管是在朝堂还是私底下,两人都有来往。
对于钱之珩的才能,元驽是非常欣赏的。
这位可不是只会做文章,他精通君子六艺。
哦不,他似乎什么都精通。
在翰林院,不管是官场行文,还是诗词歌赋,他都信手拈来。
去到大理寺,他对《大虞律》等律法,能够倒背如流。
元驽还曾经私下里与钱之珩讨论过术数,这位亦是个中高手。
元驽敢打赌,他若去了户部,也能算得一把好账。
能够“高攀”这样的全能型人才,即便有碰瓷的嫌疑,本人应该也是有些才学的。
更不用说,他还是阿延的表兄!
提到“表兄”,元驽就有种微妙的感觉。
当初他也是靠着这个身份,才跟苏鹤延成为朋友的。
过去名分未定的时候,他更是将这层亲戚关系,利用到了极致。
不过,苏鹤延的表兄有很多,而“表哥”却只有他元驽一人。
所以,元驽才不会因为钱维均是“表兄”,就把他当情敌,就针对他。
乱吃醋可不是爱人的表现,恰恰是不够爱的证明。
就像他,他相信阿延,也就不会为了不相干的人乱吃飞醋。
“让他进来吧!”
元驽爱屋及乌,阿延的表兄,也便是他的亲戚。
既然去他的地盘见习,元驽愿意照拂一二。
小太监答应一声,便颠颠儿跑出去通传。
钱维均穿着青绿色的袍服,腰间的革带将他的腰身系得愈发纤细,白皙消瘦的面容上,却有些阴郁。
恶心!
真是太恶心了!
就在刚才进宫的时候,她遇到了一个足以给她当娘的女人。
钱维均是有娘的人,所以,她从不会用年龄、外貌等去攻击一个年长的女人。
可、可……那女人太恶心了,三十多岁的人了,却用一种非常黏腻的目光打量她。
仿佛,她钱维均是能够肆意欺辱、蹂躏的禁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