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 律法完善,荀攸补漏(1/2)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未央宫,尚书台内。
秦烈端坐在主位上,翻阅着各地呈报上来的公文,眉头渐渐皱起。
“主公,近日各地呈报的刑狱纠纷卷宗,比往月多出了三成。”负责内政的钟繇躬身禀报,神色间带着几分忧虑。
秦烈将手中的竹简扔在案几上,发出一声清脆的声响。
“三成?怎么会突然多出这么多?”秦烈冷声问道。
钟繇叹了口气,从袖中抽出几份誊抄的卷宗,递给秦烈。
“主公请看。随着我军疆域的扩大,商贸的繁荣,以及凉州羌胡各部的归附,原先颁布的《长安律法》在实际推行中,出现了一些水土不服的新问题。”
秦烈展开卷宗,目光快速扫过。
第一份卷宗,是一桩跨区域的连环劫案。一个名为“黑风”的盗贼团伙,在并州太原郡抢劫了商队,随后流窜至司隶弘农郡销赃,最后又逃到了凉州汉阳郡躲藏。
“太原郡守认为案发地在并州,理应由太原郡管辖;弘农郡守认为贼人在司隶销赃,触犯了司隶的商法,要求提审;而汉阳郡守则表示,贼人户籍在汉阳,且已被当地驻军抓获,应当就地正法。”钟繇苦笑着解释,“三地官府为了争夺管辖权,公文往来扯皮了一个多月,贼人至今仍关在汉阳的大牢里,未能定罪。”
秦烈冷哼一声:“荒唐!为了一个管辖权,平白消耗官府的精力,更让百姓看了笑话。”
他打开第二份卷宗。
这是一桩涉案金额高达百万钱的商业纠纷。一名西域胡商与长安西市的布匹大贾达成了一笔丝绸交易。双方只是口头约定,并在竹简上草草记了一笔。交货时,布匹大贾以丝绸成色不足为由,拒绝支付尾款。胡商一怒之下将其告上长安京兆尹衙门。
“京兆尹审理此案时,发现双方各执一词。胡商坚称成色符合约定,布商则矢口否认。因为契约上既无双方正式的画押,也没有中人作保,根本无法判定谁是谁非。”钟繇继续说道。
秦烈眉头锁得更深了。随着丝绸之路的重新打通,长安的商业贸易呈井喷式增长。如果没有一套严密的商业契约法,这种纠纷只会越来越多,最终必然会破坏长安的营商环境,影响军费的筹措。
第三份卷宗,则让秦烈的眼神变得锐利起来。
这是一起发生在凉州金城郡的民族冲突。一个归附的羌胡部落青壮,在酒后与当地汉民发生了斗殴,失手将一名汉民打成重伤。
“按照《长安律法》,伤人致残者,当处以徒刑,发配边疆服苦役。但那羌胡部落的首领却带着几百名带刀勇士围了县衙。”钟繇的声音压低了几分,“羌人声称,按照他们部落的习俗,酒后斗殴伤人,只需赔偿受害者三十头羊、五头牛作为‘血价’即可。若是将那青壮发配,便是侮辱了他们部落的勇士,他们扬言要反叛。”
秦烈猛地一拍案几,眼中杀机一闪:“好大的胆子!敢围攻县衙,真当孤的刀不利吗?”
坐在下首的贾诩此时缓缓开口:“主公息怒。羌胡初附,野性未驯。若是直接以大军镇压,虽能平息一时之乱,但恐寒了凉州数十万羌胡百姓的心。日后我军组建轻骑兵,还需仰仗这些羌胡兵源。此事,当以安抚与教化为主,不可轻动干戈。”
秦烈深吸一口气,平复了心中的怒火。他知道贾诩说得对。战争不仅是战场上的厮杀,更是政治、经济、律法的全面博弈。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