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 律法完善,荀攸补漏(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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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和所言极是。”秦烈沉声道,“《长安律法》是我们立足的根本,但世易时移,律法也必须与时俱进。既然出了问题,那就解决问题。”
他的目光在殿内众谋士身上扫过,最终定格在一个面容清癯、眼神深邃的中年文士身上。
“公达。”秦烈唤道。
荀攸立刻起身,走到殿中,躬身行礼:“臣在。”
“方才元常所言的三大难题:跨区域犯罪的管辖权划分不清、商业纠纷中的契约认定标准不一、羌胡部落与汉民的法律适用存在争议。孤将这三个烂摊子交给你。”秦烈盯着荀攸的眼睛,语气郑重,“孤要你对《长安律法》进行全面完善,针对这些问题,逐一制定补充条款。你需要什么人手、什么资源,尽管开口。孤只要一个结果——让天下的官吏有法可依,让天下的百姓心服口服!”
荀攸面色平静,眼中却闪烁着智慧的光芒。他知道,这是一项比指挥千军万马还要艰难的任务。律法的制定,不仅需要严密的逻辑,更需要对人情世故、风俗习惯的深刻洞察。
“臣,领命。”荀攸深深一拜。
接下来的三个月里,荀攸仿佛从长安城的官场中消失了。
他没有坐在宽敞舒适的尚书台里闭门造车,而是脱下了华贵的官服,换上了一身普通的麻布长衫,带着几名精干的书吏和护卫,踏上了漫长的调研之路。
他的第一站,便是商贸最繁华的长安西市。
正午的阳光毒辣地烤着地面,西市里却依然人声鼎沸。荀攸混在人群中,静静地观察着那些商贾的交易过程。
他发现,许多大宗交易的契约,仍然停留在极其原始的阶段。有的只是在一块木板上刻下几道痕迹,有的则是口头约定后击掌为誓。一旦发生纠纷,根本无从查证。
“这位老丈,你们做这几万钱的粮食买卖,为何不立下详细的字据?”荀攸在一个粮铺前,拉住一位刚刚完成交易的商贾问道。
商贾警惕地看了他一眼,见他面善,这才答道:“这位先生有所不知,咱们都是粗人,大字不识几个。请人代写字据,又要花费一笔钱财。再说了,以前大家都是凭良心做买卖,谁能想到现在人心不古,赖账的人越来越多了。”
荀攸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让身后的书吏将这些情况一一记录在案。
随后,荀攸又马不停蹄地赶往了并州与司隶的交界处,实地走访了那些饱受流窜盗贼之苦的郡县。
在弘农郡的县衙里,他查阅了大量的卷宗,并亲自审问了几名被捕的跨州盗贼。
“你们为何要在太原抢劫,却跑到弘农来销赃?”荀攸看着跪在堂下的贼人,冷声问道。
贼人战战兢兢地答道:“回大人的话,小人们知道各地官府互不管辖。在太原犯了事,只要逃出太原的地界,太原的官兵就不会再追。到了弘农,只要不惹事,弘农的官兵也不知道我们是贼。”
荀攸眼中闪过一丝明悟。正是由于管辖权的割裂,才给了这些罪犯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