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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5章 134遗妆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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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套标准大概是典型的“君子论迹不论心”,看一个人做了什么,而不是看他心里在想什么。

温彻斯特屠过城吗?

没有。

他发过屠城的檄文,但那篇檄文最终只是一纸恐吓。

温彻斯特围过城,断过粮,杀过叛军,但他从没有下令屠杀过平民。

他甚至在自己的领地里推行过减免农税的政令,开办过收容孤几的救济院。

这些事情林克是在来金郡的商队丶雇佣兵们口中零零碎碎听到的,当时没当回事,现在想起来————

林克忽然生出一个荒唐的念头。

“如果温彻斯特真的攻破了金郡城,他大概不会屠城。”

“会只诛首恶,把文森特丶桑切斯伯爵和我这样的出头鸟杀掉,然后找个由头把城里的其他人放了?”

这个念头滑稽到林克自己都觉得可笑。

天亮了。

林克把温彻斯特的事暂且搁下,换了身乾净的袍子,出了北门,往金郡墓园的方向走去。

墓园的大门开着。

托比亚斯·福克斯站在墓园的主楼门前,正值壮年。

他身量高大,肩背宽厚,一袭深灰色的长袍裁剪得体,袍角绣着福克斯家族的纹章————

一只衔着钥匙的银狐。

他今年三十七岁,脸上没有老态,只有一道从眉尾斜劈至下颌的旧伤疤,伤疤的肉芽已经长平,但颜色比周围的皮肤浅了一号,在晨光中像一道凝固的闪电。

他的头发是深褐色的,剪得很短,露出饱满的额头和一双深陷的灰绿色眼睛。

腰间挂一枚拳头大的铜质徽章,徽章上刻着金郡墓园的俯瞰图,边缘铸有一圈铭文:“死者安息,生者安宁。”

此刻托比亚斯站在主楼门口,看见林克从墓园的石板路上走来。

他愣了一下。

他认出了那张脸。

整个金郡城都认得出那张脸了。

“您是————那位守护者?”托比亚斯的声音平稳,但眼里翻涌着难以掩饰的激动和崇拜。

托比亚斯不是守墓人。

他是这片墓地的所有者,是一名贵族!

福克斯家族三代经营此地,从一块乱葬岗扩建成如今占地四十亩的规整墓园。

每块墓碑的方位丶每条石径的走向丶每棵松柏的栽种位置,都经过托比亚斯祖父和父亲两代人的精心规划。

托比亚斯接手后,又增设了防腐工坊丶遗容室和家属等候厅。

他将一座单纯的坟场打造成了金郡乃至周边地区最体面的死后居所!

虽然只是男爵,但他麾下常年雇佣着二十余名工作人员。

守墓人共有六位,分三班轮值,每班两人,负责夜间巡逻和墓园的日常安保,防止盗墓者和死灵法师潜入。

遗妆师原本有三位,如今加上林克便是四位,负责遗体的清洗缝合丶化妆入验。

园丁四位,打理墓园内所有的花草树木。

松柏要修剪成塔形,冬青要修成齐整的绿篱,墓地间的草坪每周割一次,割下来的草屑用竹耙搂走,不许留下一根。

石匠两位,专门负责墓碑的刻字和修复。

老墓的碑文被风雨侵蚀了,他们要照着旧样重新描刻,新坟的碑则要从采石场选料切割到打磨刻字,一气呵成。

登记员一位,坐在墓园入口的值班室里,记录每一具遗体的来处丶姓名丶死因和下葬位置。

还有一位管事,姓霍普金森,是个五十多岁的驼背,负责统筹所有事务,从采购石灰粉到结算工钱,事无巨细,全由他经手!

护卫和仆从也有几个,但托比亚斯不常过问他们,那些人由管事直接调配。

林克点了点头:“我来应聘遗妆师,你这里缺人吗?”

托比亚斯的眉毛微微扬起。

一个刚刚在城下斩杀敌将的英雄,跑到墓园来应聘遗妆师,这种事说出去没人会信!

但他没有追问原因,只是侧身让开了门口,把林克让进了主楼的会客室。

会客室不大,一张橡木桌两把高背椅。

墙上挂着一幅褪色的家族纹章,纹章。

托比亚斯请林克坐下,自己坐在对面,双手搁在桌面上,十指交叉。

他的手背上有几道细碎的旧疤,最深的从虎口一直延伸到腕骨,那是年轻时在采石场亲自搬碑石时被毛料割的。

“您的来意,我已经理解了!”托比亚斯的声音沉稳,没有老人的颤巍,中气很足。

“我完全同意,并且愿意配合您的一切特殊行动!”

“不需要面试,不需要试用期。”

“您什么时候来都行!”

他说这话的时候眼睛没有看林克,而是看着窗外墓园的方向。

窗外是一片灰白色的墓碑,墓碑排列整齐,在晨雾中像一排沉默的士兵。

他的自光从那些墓碑上扫过,在某两座新坟的位置停了一下,然后收了回来。

他的弟弟和哥哥都是以诺兰骑士团成员的身份战死沙场的!

哥哥在半个月前的一次巡逻摩擦中战死,尸体被运回来的时候还算完整,脸没受伤,只是胸口被长枪捅穿了一个洞。

弟弟死在昨夜的突围战中,被教团的弩箭射穿了脖子,脸被马蹄踩烂了一半。

更让他无法忍受的是,那个光头恶魔纳撒尼尔在打扫战场时侮辱了他哥哥的遗体!

那个男女通吃的淫狗,把他哥哥英俊的脸当成了取乐的工具。

托比亚斯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正在吃晚饭。

他把碗摔在地上,碗碎成几瓣,汤水溅了一裤腿。

托比亚斯抽出墙上挂着的佩剑,用磨刀石把剑刃磨得能照见人影,然后坐在门槛上等着天亮。

他打定了主意,即便散尽家财,招募死士,也好跟着文森特和那个可恶的万恶光头拼了!

然后————

天亮时,消息传来。

纳撒尼尔死了啊!

被一个穿黑红袍子的年轻人杀了。

金郡守护者,林克!

整个城市里,谁不知道,那位的特徵是红发黑瞳丶容貌俊美丶身材高挑,像是刚刚成年的青年。

伟岸又强大的林克帮助懦弱无能的自己完成了复仇!

托比亚斯把佩剑插回墙上,蹲在门槛上哭了很久。

现在,那个年轻人坐在他对面,说要在墓园当遗妆师,最多于半年!

托比亚斯在心里算了一笔帐。

金郡城的遗妆师通常每天挣七至十枚铜鼠,好的能挣十二枚。

他给林克开出了每天五十枚铜鼠的薪资,也就是一枚银币!

这个价格高得离谱,高到林克都挑了挑眉。

托比亚斯知道这个价格不合理!

但他不在乎。

这并非巴结,也非讨好,甚至不全是为了报恩。

他只是觉得,一个亲手杀死了纳撒尼尔的人,一个被全城人称为守护者的人,如果在他的墓园里只拿普通遗妆师的薪水,那是对这个人的侮辱!

虽然福克斯家族有些落寞了,但他宁愿从自己的积蓄里多倒贴一些,也不愿让林克被人看轻!

林克没有推辞:“那就这么约定了。”

他点了点头,伸出手,和托比亚斯握了一下。

托比亚斯的手乾燥粗糙,虎口有厚厚的老茧。

入职手续很简单。

托比亚斯从抽屉里翻出一本封皮发硬的登记册,把林克的名字写在最后一页上,日期后面打了一个勾。

他拉开抽屉的另一个夹层,取出一串铜钥匙,共三把,分别对应墓园的侧门丶工具房和一间空置的石室。

石室就在达里安住的那间旁边,隔了不到二十步。

他把钥匙递给林克。

“那是您的办公间,霍普金森会派人帮你打扫。”

“明天开始吧?”

“最近————活儿太多了!”

林克接过钥匙,铜的质地冰凉,钥匙齿上沾着乾涸的油泥。

他把钥匙收进腰间的皮囊里,跟着托比亚斯走出了石室。

墓园很大,占地约有三十亩,墓碑从东向西排列成规则的网格,每块碑前都有一块石槽,槽里放着新鲜的野花。

“达克先生来这里之前,它也这么干净?”林克不太相信。

这地方简直整洁得异乎寻常,像是无菌手术室一样。

墓园的地面铺着碎石子,石子被踩得很实,走在上面只发出轻微的沙沙声。

空气里没有腐臭,只有青苔和湿土的气味,偶尔夹杂着一丝从远处飘来的焚香味。

托比亚斯领着林克穿过墓碑的方阵,走到墓园最深处的一排矮房子前。

“请来这边!”

矮房子是用灰砖砌的,屋顶铺着暗红色的瓦片,瓦缝里长着厚厚的苔藓。

最左边的那间是工具房,门没有锁,推开之后一股混合了石灰和福马林的气味扑面而来。

工具房里摆着两张长桌,桌上铺着油布,油布上放着一排铁质的托盘,托盘里装着各种工具。

剪刀,镊子,骨锯,弯针,羊肠线,小号的锤子和凿子。

墙角立着几个陶罐,罐口用麻布扎紧,标签上写着石灰粉,明矾,樟脑,乳香等材料。

另一个墙角堆着几匹粗麻布,麻布叠得整整齐齐,旁边放着一捆棉花,棉花的颜色发黄,是老货。

一个瘦削的中年男人正蹲在工具房的地上,面前摆着一具用麻布包裹的尸体。

他听见门响,抬起头来。

这人眼睛是浅褐色的,眼袋很重,像是好几天没睡好觉。

他看见林克时愣住了,手里的镊子掉在地上,发出一声清脆的叮当响。

“他是德尼卡尔森,在墓园工作好多年了,不是偷奸耍滑的人————”

托比亚斯指了指那个中年男人,又指了指林克。

“这位是伟大的金郡守护者,尊敬的林克先生—他将在墓园当一阵子的遗妆师,德尼,你不要藏私,不要懒惰,要尽可能地给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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