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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隔阂与历险(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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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结束不久,太阳就裹挟着黎明悄然爬上地平线,可这场切除北地毒瘤的“手术”所留下的痕迹,依旧新鲜得刺目。

咸湿的海风还在徒劳地吹散那令人作呕的血腥气,城墙上嵌着的弩箭、飞斧、投矛深深凿进青石砖里,被巨人巨棒劈碎的碎石与碎肉散落各处,早已干涸的血渍将地面浸成了深褐色,踩上去还能感受到那股黏腻的沉重。

这些无声的痕迹,都在诉说着那场血战的惨烈。而哈拉尔人,有着自己独有的方式,来驱散血腥与悲伤。

在这座曾象征着瘟疫与死亡的苍白之马堡垒里,维京人用无数拆自敌营的木料,堆砌起了彻夜不熄的篝火。盛大的宴会与冲天的火舌,将北地的寒冷、战争的伤痛,还有那些挥之不去的阴影,烧得一干二净。

这场以惨胜收场的战争,彻底扫平了盘踞在沃兹戴雷公国出海口数十年的白马之祸。

那些曾为了一处避风港、一段安全航道就拔刀相向、彼此劫掠的北地诸侯,终于放下了对内的刀兵。

他们如曾在这里集结劫掠船队的先祖一般,将贪婪的目光齐齐投向了南方那片温暖富庶、遍地麦浪与黄金的罗马疆土,眼底满是毫不掩饰的渴望。

而这场战争里真正的英雄——那些淌过血、拼过命,被苍白之主屠戮了亲人、焚毁了家园的将士们,终于在大仇得报的此刻,卸下了身上染血的甲胄。他们抱着牛角杯盛满的醇厚蜜酒,围着篝火放声高歌。粗犷而豪放的歌声穿透夜空,是在告慰战死同胞的英魂;毫无顾忌的大笑与嘶吼,则是在宣泄积压了太久的愤怒与伤痛。

这座曾被死亡笼罩的石质堡垒,此刻彻底被北地人的喧闹填满。维京汉子们撞杯的脆响、震得木梁发颤的狂笑声、吟游诗人拨弄竖琴的清越吟唱、围着篝火起舞的女人们的欢笑声,交织成一张滚烫的人间烟火巨网,将城堡外呼啸的凛冽海风,与沙场上不散的血气,统统拦在了堡垒之外。

至高王端坐于主位,那是曾属于苍白之主的青铜王座,椅身铺着无数奇珍异兽的毛皮,刻满了晦涩的神秘符文。

但这些都不重要了。

如今这张宝座,早已被沃兹戴雷王室的荣光掩盖。至高王身上绣着金色王室纹章的王袍,还沾着未洗去的暗红血渍——当然,那是为了保护他而战死的卫队流下的血,可他却将此认作是自己杀敌时留下的荣耀。

凭着这身“战功赫赫”的血污,他脸上满是大胜后的意气风发,志得意满地接受着诸侯们的轮番敬酒。

诸侯们极尽赞颂之词,将这场战争的胜利尽数归于他的英明决断,仿佛那些浴血拼杀的战士,都只是他运筹帷幄下的小小点缀。

这群对下压迫,对上谄媚的废物真是双标至极,按照传统宴会的长桌应该从主厅一直延伸到城堡庭院。

这群家伙却以一道门扉彻底隔开了“文明与野蛮”。

甚至长桌都不与将士们用同样的长桌,将士们的桌椅都是用拆下来的堡垒城门拼凑而成的——自然,矮人那桌除外,他们随手拼起的木桌,工艺都比这些笨手笨脚的人类后辈强上百倍。

而那群人却是用的罗马货!

不过让人安心的是,这群虫豸还没丧心病狂到克扣美食,他们仍然记得按照传统,在一场旷世之战后要来一场与之配的史诗宴会!

长桌上堆满了烤得流油的野猪肉、熏得金黄焦香的海鱼,一桶桶不限量供应的蜜酒与麦酒堆在一旁,任由众人取用。

享受盛宴的英雄们拍着彼此的肩膀,唾沫横飞地吹嘘着自己在战场上的勇武;吟游诗人挤在人群中,握着羽毛笔飞快地在羊皮卷上记录,从各方人的吹皮中记下戈洛里松连斩七将的传奇、矮人军团死守阵线的悍勇、恩策划地底奇袭逆转战局的智谋,还有其他各路英雄的战果。这群热爱诗歌与赞美的人发誓,要将这些事迹编成朗朗上口的诗句,在世界上所有的酒馆里挨个唱一遍。

大厅最偏僻的角落,恩远离自己的氏族,独自与白须氏族的矮人们坐在一起。她身上依旧穿着伴她血战全程的黑色战甲,头盔的面甲牢牢遮着脸庞,只露出一双清冽如寒潭的眼,淡漠地看着满场喧嚣。她从不爱这般虚浮的庆功宴,比起众人的追捧与无意义的狂欢,她更愿意守着手里一碗温热的肉汤,听身边的矮人们讲起先祖开凿万丈矿道的辉煌过往,还有那些藏在铁锤与铁砧里、传承千年的古老锻造诀窍。

可对强者的好奇与尊敬,还是让无数道目光源源不断地投向这个角落。每当人们聊起戈洛里松的蜕变与传奇,总会自然而然地提起这位促使浪子回头、以及这次凭一己之力扭转整场血战战局的北地唯一女武神。

敬酒的人如流水般一波波涌来,哪怕被她用冷漠挡回,也依旧乐此不疲。

到最后,“谁能让“寒鸦”接下一杯酒”的比赛都传到了至高王那里。

想到什么的至高王派了贴身侍从去邀请恩,他想要恩接受王室的赏赐。

侍从推开门扉,传达着至高王的旨意,恭敬地邀她上前,接受王室的封赏。

听着侍从那矫揉造作、拼命模仿罗马宫廷腔调却东施效颦的声音,恩放在膝头的手微微收紧。她本想继续缩在角落,远离这场虚伪的喧嚣,可她心里清楚,这般一再避世,必然会招致王座上那位大人物的不满。她大可以独善其身,不在乎所谓的封赏与颜面,可黑鸦氏族的族人们,很可能会因此受到那些信奉这套上层社交体系的人的针对,以及其他氏族的排挤。

她早已敏锐地察觉到,宴席上其他氏族的族长、王室的高层们,看向黑鸦氏族渡鸦旗的眼神,藏着太多复杂的情绪——有敬佩,有嫉妒,更有毫不掩饰的忌惮。她不能因为自己不喜贵族社交的小性子,就让为战争拼尽了全力的族人,平白遭受无妄的刁难。

这场盛宴,早已从北地传统的庆功宴,演变成了上层人拉拢英雄、进行腌臜交易的分赃会。恩自打宴会开始,看到至高王与贵族们独占王座之厅、普通将士只能在庭院就餐的那一刻起,就明白了这一点。

她终究还是遵守了那该死的世俗礼仪——那群家伙可以不遵守,但她必须遵守。在满场目光的注视下,她缓缓解除腰间短剑的锁扣,抬手摘下了那顶伴她走过尸山血海的女武神头盔。

鸦羽般的长发顺着肩颈滑落,被跳跃的篝火映得泛着柔和的柔光。那张在战场上只露出过眉眼的脸庞,此刻完整地展现在众人面前——明艳得如同北地开春时破冰而出的第一缕暖阳,却又带着精灵族独有的、拒人千里的清冽。而这样冷冰冰的脸上却还镶嵌着黑得和极夜一样的眼眸,其中藏着的一点猩红如火光一样照耀着黑暗,让人觉得深邃且留恋。

没人能想到煞气冲天的英豪却长着凌厉英气的脸,眉宇间仿佛能看出亲切的感觉。

恩将危险与魅力完美地融于一身,让原本喧闹无比的主厅,瞬间陷入了死寂。

连正在吟唱的吟游诗人,都忘了指尖的琴弦,一声刺耳的弦断声,才将众人从失神中拽了回来。

这场寂静只持续了短短一瞬,随即就被更热烈的起哄声与口哨声打破。可没人敢轻易上前搭讪,谁都清楚,这个看着纤细窈窕的精灵少女,是能徒手撂倒数个勇猛维京勇士、能在矮人锻造坊里挥得动百斤重锤、能策划出地底奇袭、凭一己之力扭转整个战局的狠角色。

她是黑鸦氏族的核心战士,是戈洛里松满心仰慕的人,是白须氏族奉为上宾的盟友,绝不是能随意打趣的寻常女子。

但偏偏有人,把这份众人皆有的敬畏,当成了自己可以攀附的阶梯。

在恩从至高王手中,领下那件从死去的墨菲斯手里缴获的符文短剑,刚转身准备退回角落时,人群忽然向两侧分开。

一个身着华丽丝绸锦袍、头戴嵌宝金冠的年轻男人,迎着众人的目光缓步走来——他是沃兹戴雷公国的王子之一,至高王最疼爱的幼子,哈康。

他来得实在太是时候了。恩刚受了至高王的赏赐,王室之人此时上前,大抵不会受到太过冷硬的对待。哈康挥退身边的侍从,亲自捧着一个嵌满宝石的紫檀木匣子,盒子里的宝石摆放得整整齐齐,显然是提前很久就准备好了的。

这个身着华服的男人,十分不礼貌地径直走到一位女士的面前,没有任何距离感,摆出一副自认为儒雅深情的笑容,语气里满是刻意的温柔:“英勇的恩女士,整场战争里,最耀眼的从来都不是战场上的厮杀,而是您的身影。我为您的美貌与勇武彻底倾倒,这些宝石,只配点缀您这样举世无双的美人。若您愿意,我可以立刻向父王请旨,给您至高的封号与无尽的财富,让您不必再跟着那群泥腿子风餐露宿,在金碧辉煌的王宫里,享受永恒的安稳与尊荣。”

真是傲慢啊,每一句自顾自说下去的话语,都透着高人一等的施舍。

他的眼里,从头到尾只看得到恩那张惊艳的脸,全然无视了她这个人本身——无论是在战场上的智谋、她以命换盟约的信义,还是她逆转战局的勇武。这个愚蠢而傲慢的人,只把她当成了一个可以用财富与封号收拢的漂亮玩物。

恩几乎是瞬间就反应了过来:这场看似荒唐的求爱,根本是至高王授意的忠诚度测试。这个老东西看来是早就预料到会赢,提前布好了这一手——先用赏赐把恩推到台前,再用一场虚情假意的求爱,试探她会不会为了权势与财富,背弃黑鸦氏族,归顺王室。

一股怒意瞬间从恩的心底涌了上来。忠诚度测试?竟用在她身上?这个坐在王座上的老东西,怕是被胜利冲昏了头脑,真以为这场大胜是靠他的英明神武换来的?

看着哈康那张精致得几乎和女人无异、毫无半分战士风霜的脸,想通了至高王所图之事的恩,嘴角勾起一抹极淡的、带着刺骨寒意的笑。那匣子璀璨的宝石,她连一眼都没看,只淡淡开口,声音清冽而富有魅力:“这些宝石,是你在战场上亲手赢来的战利品么?”

哈康脸上的笑容更盛,仿佛觉得她是被打动了,连忙笑道:“恩女士可真会开玩笑,这些美丽的宝石,怎么会是从血污里搜罗出来的腌臜物!这是我特意为您准备的、最纯净的珍宝。”

“也就是说,你想向我求爱,想让我背弃氏族跟你走,却连北地人最基本的传统都不懂,连一件亲手赢来的战利品都拿不出来?”恩脸上的笑意瞬间散去,取而代之的是毫不掩饰的厌恶与讥讽,“一点诚意都没有的东西,就想让我背弃誓言与传统?你可真是疯了。”

哈康脸上的笑容瞬间僵住,他显然没料到会被如此干脆、如此不留情面地拒绝,脸上彻底挂不住了,语气也骤然沉了几分:“恩女士,我是沃兹戴雷的王子,未来至高王国的亲王,我的求爱,是多少人求之不得的荣耀,你不要不知好歹。”

“荣耀?”

恩挑了挑眉,往前站了半步,目光锐利如脱弦而出的箭矢,直直刺向他那藏着懦弱的眼睛,“北地人的荣耀,从来都出自利刃与战斧,出自战场之上的生死搏杀。”

“特别是男人的荣耀——那是拿命换回来的,才不是靠着父辈递给你的权势,借着权杖让别人对你卑躬屈膝。”

她缓缓抽出腰间的短剑,那把曾属于苍白之马氏族冠军的剑刃,在篝火下泛着冷冽的寒光。

“你若真觉得你配得上我,配得上你嘴里的荣耀,就拿起武器,与我决斗,一对一!先向我证明你是个有胆量的勇士,等你赢了我,再说求爱之事!”

“决斗”这个词一出,喧闹的主厅瞬间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

北地人崇尚勇武,决斗是刻在骨子里的传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可谁都清楚,哈康只是个未来不会继承家业的闲散亲王。作为最受宠的王子,平日养尊处优,连兵器都很少触碰,别说和恩这种从尸山血海里爬出来的冠军勇士决斗,就连普通的维京少年,他都未必打得过。

恩用最传统、最不容置疑的方式,狠狠羞辱了哈康。他的脸瞬间白了又红,红了又青,额头上冒出了密密麻麻的冷汗,手心也被汗水浸湿。哈康下意识地往后退了半步,哆哆嗦嗦地摆了摆手,嘴里支支吾吾地嘟囔着:“不过是一场求爱而已,何必动刀动枪,这般野蛮,太失风度了。”

这句话,彻底点燃了恩眼底的寒意。她又往前一步,对窘迫的少年步步紧逼,声音不大,却清晰地传遍了整个安静的主厅,每一个字都像一把冰冷的匕首,狠狠扎进哈康的自尊里:“风度?你连为自己的求爱拿起武器的勇气都没有,有什么资格谈风度?”

她微微张开双臂,任由众人的目光落在自己那虽然贫瘠却无比完美的身躯上,可语气里的怒意却几乎要迸出火来:“你眼里只看得到这一副尘世的皮囊,脑子里只有用财富与权势换美人的庸念。你这个既不懂何为荣耀与传统,也不懂何为勇武与权谋的家伙,简直是在侮辱我身为战士的尊严!”

“可是……”

“闭嘴!你个只会追逐皮囊的庸人,连直面决斗的胆量都没有的懦夫!你这样的人,永远也得不到英灵殿的认可,永远也赢不来半分真正的荣耀。”

“哦对了,说起决斗,刚才但凡你有半分胆量敢应下,我反而会对你有半分好印象。可你现在这副懦弱无能的样子,简直令人作呕!”

字字诛心,句句刺骨。哈康的脸惨白如纸,在众人看好戏的目光里,羞愤得浑身发抖,却连一句反驳的话都说不出来。最终,他连瞪恩一眼的勇气都没有,狼狈地转身逃掉了,头也不回地消失在了主厅的侧门里。

远处,主位上的至高王,特意没有让仆役关上侧门,将这一幕完完整尽收眼底。他握着银质酒杯的手微微收紧,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杯中的蜜酒晃出了细碎的涟漪。与远处的恩遥遥对视的深邃眼神里,原本的赏识,此刻掺上了冰冷的杀意与深不见底的忌惮。

他不在乎这个小儿子被当众羞辱。王室的威严,只建立在绝对的力量之上。一个长得像他母亲的、无关紧要的小屁孩的尊严,不值得他多上心。真正让他坐立难安的,是恩的智谋与勇武,是她对黑鸦氏族绝对的忠诚,是她对那些英雄几乎一呼百应的强大号召力。

如今的黑鸦氏族,实在太强大了。

黑鸦本来就有戈洛里松这样冠绝北地的青壮派英雄,有一众悍不畏死的精锐战士;老熊比约恩的仁慈,不仅让他拥有了一群纪律严明的狂战士,更让他在诸侯间的威望达到了堪称僭越的程度。如今,又有了恩,和她争取到的矮人盟友。

军备、战略、战争潜力,都在与日俱增。

那僭越的威望,以及这份足以撼动王座的力量,像一根尖锐的毒刺,狠狠扎进了他的心里。

就在此刻,他看着那个仿佛能看透他心思的、黑鸦氏族的“渡鸦”,终于下定了决心。

……

戈洛里松的叙事诗,在这场宴会之后,正式迎来了传奇的高潮阶段。

后世的人们大多不理解恩为何会拒绝那场求爱,大多将其归结于她与戈洛里松之间早已萌生的羁绊。然而只有少数人,能从吟游诗人那些隐晦的描写中读出真相:一旦女武神背叛了黑鸦,那么氏族的灭亡不会被延迟,只会被瞬间加速。

黑鸦正因为有了恩的忠诚,才让至高王更加忌惮“荣耀的比约恩”,消灭黑鸦的计划被推迟。但至高王的决定,也从“打散黑鸦、收为己用”,彻底转变成了“斩草除根、尽灭黑鸦”。

..........

庆功宴热热闹闹地开了十余日,有氏族留在堡垒里继续狂欢,也有氏族早早拔营,带着战利品与胜利的消息,返回自己的领地,把英雄的传奇唱遍北地的每一个角落。

而黑鸦氏族的队伍,在领完封赏之后,就早早踏上了返回北地故土的路。无论是比约恩还是其他弟兄,都不愿再留在这座充满虚伪与算计的堡垒之中。

所幸这场战争,给黑鸦氏族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声望与财富,氏族的聚居地得以再次扩建壮大。曾经蜷缩在北地边陲、任人欺凌的小村落,如今成了北地人人敬重、无人敢惹的强大势力。动乱的北地,终于迎来了一段难得的和平时光——没有无休止的劫掠,没有尸横遍野的战争,没有领主长屋内的尔虞我诈,只有北地风雪里,安稳又平淡的日常。

恩彻底闲了下来。

她依旧住在那座木屋里。

木屋虽简陋,却没有因她常年在外而被荒废,族内深受其恩惠的人将她的小屋收拾得干净整洁。

如今这个温暖的家迎来了它的主人,随着时间的流逝,架子上逐渐摆满了她亲手做的小玩意,还有一串串风干的肉干与草药,满是烟火气。

平日里,她要么在角斗场里陪着戈洛里松练剑,耐心纠正他招式里的破绽,教他更精妙的搏杀技巧;要么去铁匠铺帮老铁匠努特做工,赚点零花钱;要么就背着长弓,牵着骏马踏入连绵的群山。

有时族里的物资紧张了,她就往深山里逛一圈,少则三两日,多则七八天。

回来时,马背上总能驮得满满当当——数不清的优质狐皮、狼皮,能换大笔钱币的珍稀草药,还有肥硕的鹿肉、野猪肉,足够氏族里的老弱妇孺,安安稳稳地度过好一段日子。

顺带一提,恩在学习骑乘这件事上,意外地非常费力,这让所有人都大跌眼镜。

毕竟恩可是出了名的学习快,无论是老铁匠努特那边的锻造活,还是萨满婆婆那里的医疗辅助,她都学得有模有样,一点就通。

当然不是恩无法驯马,而是她无法像人类那样,用缰绳与马刺去操纵、强迫马匹。她最终彻底放弃了这种操纵式的骑乘,顺从了自己与生俱来的生命亲和天赋——她会轻轻告诉坐骑自己要去的地方,然后稳稳地坐在马背上,尽量不让自己掉下来。

在被积雪深埋的时节里,恩除了外出狩猎,偶尔也会出趟远门,带着她“相熟”的商队进山。凭借对山林的熟悉,她能避开凶残的山匪与魔物,把北地的毛皮与草药卖到南方,再换回族里急需的粮食与陶器。日复一日的奉献,她却从不居功,只是默默守护着氏族的安稳。

开春之后,她往海牙堡跑的次数也越来越多。

闪盔·白须早已把这个活泼的少女(相对于矮人这类长生种来说,恩的确是个小女孩)当成了亲生女儿一般看待,不仅把白须氏族传承千年的部分核心锻造技艺倾囊相授,还把族里宝库珍藏的陨铁拿了出来,任由她使用。

每次恩一来,就是挽着袖子走进锻造区,露出纤细却有力的手臂,站在滚烫的熔炉前,握着沉重的铁锤,一次次砸向烧得赤红的精铁。

她莫名喜欢这叮叮当当的声音,喜欢发挥奇思妙想、制造各种小玩意的过程,就好像她曾有过这样一段时光:满心渴求着成为一个可以用双手实现自己所有构想的匠人。

清脆响亮的锻打声,在工坊里日夜回响,恩和矮人们一起,用铁锤与猛火,浇筑出精灵与矮人之间最不寻常、也最温暖的情谊——就像太古时代,两个种族还并肩行走在大地上时一样。

每一次铁锤落下,都会溅起细碎的火星,也会带来震得手臂发麻的震颤。可这样充实的感觉,却让恩觉得无比痴迷。

接下来的日子,就像铁锤一次次落在铁砧上,沉重、规律,却在一次次的敲打中,锻出了无数温暖的美好。而她被遗忘的过去,也像被丢进熔炉的精铁,在这日复一日的平淡生活里,被一次次的锻打,一点点重塑回原本的样子。

矮人与精灵本就同根同源,生活方式也有着诸多相似之处。而那些相似的部分,就像是给了恩一块现成的拼图铸造模板。她按照模板一点点重新熔铸自己的记忆,每当生活的铁锤落下,她的脑海里总会闪过零星的、与如今相似的片段:一座洒满阳光的典雅树屋,一个和她年纪相仿、却让她莫名其妙感到怨恨的人,一场遮天蔽日、血色漫天的恶魔之战,还有在那个伟岸且身披雷电的存在的注视下,她为了证明自己清誉而进行的十二试炼。

那些被遗忘的记忆,连带着被封存的技巧与知识,被这些模板和铁锤,一点点锻造成了独立的拼图模块,就等恩主动伸手,将它们拼合完整。

然而恩拿着那些碎片,却迟疑不决。

她比谁都清楚,她的记忆,她的力量,只差一个足够强烈的刺激,就能彻底归来。只要她想,她就可以像给拼图拼上最后一块一样,瞬间找回过去的一切。

可是要面对那个逐渐陌生、却又更为熟悉的自己,她很害怕。

心中的纠结与犹豫,一天比一天强烈。

她....舍不得.....

哪怕她打心底里想回去,回到那个“本应该有我”的地方。可每当她看到黑鸦氏族里的欢声笑语——特别是那些因为她而露出的笑容,她就又希望,自己永远只是“恩”。

……

“喔!恩!又在发呆呢?”

恩抬起头,看见那个只会因为自己才会重新活泼起来的青年,正倚在门框上,笑着朝她挥手。

这段和平的日子里,戈洛里松几乎成了恩的影子。

他不再是之前那个轻浮跳脱、只会耍帅的毛头小子了。

恩的出现,彻底改变了他——她让戈洛里松不再满足于只做一个“实力出众的勇士”,让他在那次自大的劫掠后,孤身一人离开了黑鸦,去闯荡、去试炼。精彩纷呈的冒险,九死一生的考验,逐渐磨平了他骨子里的浮躁,让他长成了真正能独当一面的勇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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