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三名工匠命归天(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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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福愣了一下。一百两银子,在大明朝是一笔巨款。一个普通工匠一年的工钱也就十几两银子,一百两够一家人吃十年的。
万岁爷,按朝廷的规矩,工匠殉职,抚恤银是十两……
朕说一百两。我的声音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
受伤的十三个人,医药费全部由朝廷出。养伤期间,工钱照发。伤好之后不能继续做工的,朝廷养他们一辈子。
还有。我说,三个死者的家属,如果有孩子在读书的,学费由朝廷出。如果有老人需要赡养的,每月给二两银子的养老钱。
王福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复杂的神色,但他没有多说,只是弯腰应了一声:
我知道他在想什么。
他在想,一百两银子的抚恤,加上医药费、工钱、学费、养老钱,这笔账算下来不是一个小数目。朝廷的银子不是大风刮来的,这些钱从哪里出?
但他没有问。
因为他看到了我的眼睛。
我的眼睛里大概没有什么特别的表情——不是愤怒,不是悲伤,不是愧疚。是一种很平静的、很坚定的东西。
那三个人是因为我的决定而死的。
我给不了他们命,但我能给他们的家人一个交代。
一百两银子买不回一条命,但至少能让活着的人不至于因为失去顶梁柱而饿死。
这是我欠他们的。
回宫的路上,天已经黑了。
月亮还没有升起来,天上只有几颗星星,稀稀拉拉的,像是被人随手撒上去的。夜风吹过来,凉飕飕的,带着一丝秋天的萧瑟。
马蹄声哒哒哒哒地响,和昨天一样。
但昨天我脑子里想的是三个名字,今天我脑子里想的是另一件事。
安全。
工坊的安全制度,必须从零开始建立。
不能再有下一次了。
三个人已经够了。
不能再多了。
回到御书房,我点了灯,拿起笔,开始写。
写了一整夜。
写了一份《京西工坊安全管理条例》。
条例很长,洋洋洒洒五千多字,分成十二条。
第一条:火药存放区和实验区必须分开,中间用砖墙隔离,墙厚不得少于三尺。
第二条:每次实验的火药用量不得超过五斤,多余的火药必须锁在存放区。
第三条:研磨火药时必须使用铜制工具,严禁使用铁制工具。
第四条:实验区内严禁吸烟、点火、使用明火。
第五条:每次实验前必须检查工具和设备,确保没有破损。
第六条:实验时必须有两人以上在场,互相监督。
第七条:受伤后必须立即停工,由太医院的大夫治疗。
第八条: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第九条:新来的工匠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第十条:违反安全规定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俸,第三次开除。
第十一条: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上报,不得隐瞒。
第十二条:工坊负责人对安全负总责,出了事故,负责人连坐。
写完之后,我又看了一遍,确认没有遗漏,才放下笔。
天已经亮了。
窗外传来鸟叫声,叽叽喳喳的,热闹得很。晨光从窗户照进来,金灿灿的,照在书案上,照在那份《安全管理条例》上。
我把条例折起来,交给王福。
拿去给赵世卿。让他照着这个办。
王福接过条例,看了一眼,眼睛里闪过一丝惊讶。
万岁爷,这个……
怎么了?
这个条例,写得很详细。王福的声音里带着一丝敬畏,奴婢从来没见过这么详细的规矩。
以后会有更多的。我说,不只是工坊,所有涉及危险的地方,都要有这样的规矩。
王福点了点头,退了出去。
我靠在椅背上,闭上眼睛。
王铁柱。刘大六。孙二狗。
三个名字。
我会记住的。
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