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事二十四则·二十二(1/2)
【原文】:
又云:海盐朱朵山殿撰,官户部小京官时,才年二十余。自负才华,目空一世。遇术人林某推其庚造。曰:此鼎甲命也。朱曰:是第一人否?若榜探则非所愿也。林决为大魁。但终身官阶,只五六品耳。朱曰:莫非寿不永乎?林曰:寿可七十外。君记吾言,当戴白顶五回。朱意甚不然。
【译文】:
又听说:海盐人朱朵山(状元出身),在户部担任小京官时,才二十多岁。
他自恃才华出众,目中无人。
遇到一位姓林的术士,为他推算生辰八字。
术士说:这是能中鼎甲的命啊。
朱朵山问:是第一名吗?如果只是榜眼、探花,就不是我想要的。
林术士断定他会中状元。
但终身的官阶,只能到五六品罢了。
朱朵山问:难道是寿命不长吗?
林术士说:寿命能超过七十岁。你记住我的话,会五次戴上白色顶戴。
朱朵山很不以为然。
【注释】:
1、海盐:今浙江海盐县,为朱朵山原籍。
2、殿撰:科举殿试一甲第一名(状元)的专属官称,对应翰林院修撰一职。
3、户部小京官:清代户部中品级较低的京官,多为六品以下,负责具体事务办理。
4、推其庚造:推算生辰八字,“庚造”即出生年、月、日、时的天干地支组合,是古代算命的核心依据。
5、鼎甲:科举殿试一甲三名(状元、榜眼、探花)的统称,代表科举最高功名。
6、榜探:“榜眼”(第二名)和“探花”(第三名)的合称。
7、大魁:科举殿试第一名,即状元。
8、白顶:清代官员顶戴制度中,六品官员的顶珠为白色砗磲,“戴白顶”即担任六品官职。
【原文】:
后由小京官升主事,第一回也。传胪后,授职修撰,第二回也。因案革职,后捐复主事,第三回也。由给事中降授署正,第四回也。废员开列,以主事用,第五回也。较其生平,与术者所言,真丝毫不爽。后至七十余而殁。
【译文】:
后来他从小京官升任主事,这是第一次戴白顶。
殿试传胪之后,被授予翰林院修撰,这是第二次戴白顶。
因涉案被革职,后来通过捐钱恢复主事官职,这是第三次戴白顶。
从给事中降职任命为署正,这是第四次戴白顶。
作为革职官员被列入启用名单,以主事职务任用,这是第五次戴白顶。
对照他的一生,和术士说的话,真是丝毫不差。
后来他活到七十多岁才去世。
【注释】:
1、主事:清代六部等衙门的中层官员,正六品,属于“白顶”对应的品级。
2、传胪:科举殿试后,皇帝宣布进士名次的典礼,一甲三名需当场接受授官。
3、修撰:翰林院修撰,从六品,为状元专属授职,仍属“白顶”范畴。
4、捐复:清代官员革职后,可通过缴纳钱财恢复官职的制度。
5、给事中:清代谏官官职,正五品,高于六品,此处为降职前职务。
6、署正:清代某些衙门的主官,如工部制造库署正,正六品,属“白顶”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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