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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1章 我叫嘉明啊(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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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德城外下了三天三夜的大雨。

雨会冲刷所有痕迹,包括来者或是过客的一切踪迹。

泥泞的小路被冲得乱七八糟,酒馆门口的脚印没了,猎人踩出的兽径没了,连那个总在那里喂鸽子的老人常站的位置,都干净得像从来没站过人。

雨过后,却也迎来了盛大的晴天。

雨停的时候是第四天清晨,天边倏地亮起天光,太阳像是憋了三天憋坏了,恨不得把所有的热量一口气全倒出来。

空气潮潮的,窗户推开的那一刻,湿漉漉的风扑了满脸。

“小兔早上好。”

我刚洗漱完从盥洗室出来,头发还没完全擦干,水珠顺着脖子往下淌。

丽莎坐在温莎椅上,左手边放着早餐茶,白瓷杯子冒着热气,右边的盘子上是干净的水果沙拉,草莓切了对半,树莓堆成一小撮,看着就让人心情好。

我拉开椅子坐下,先盯着天花板看了一会儿,那上面有一道细小的裂纹,我以前没注意过,又低头看看地毯。

地毯倒是老样子,暗红色的花纹不知道被踩了多久,又被洗了多少次,已经有些泛白,边缘处有一小块污渍,不知道什么时候沾上的。

总觉得睡了很沉很长的一顿觉。

做了很多很多事,但仔细一想,又好像什么都没做。

“怎么了?没休息好吗?”丽莎翻了一页书,眼睛还落在纸页上,语气轻飘飘的,“昨天晚上我是听见门口的动静了。那太晚了小兔,赫斯小姐的嘱托希望你没有忘记,明天你就要去复诊了,希望会有好消息。”

晚上?

我愣了愣,手上正要去拿水果沙拉的动作顿了一下。

昨天晚上门口的动静?

我昨天晚上很早就睡了,哪来的动静?

“动静?”我问。

丽莎抬眼一瞥,目光在我脸上停了一瞬,又继续翻页,像是随口一提便不打算深究。

我没再追问。

打着哈欠把手伸向那杯牛奶,温热的,表面浮着一层薄薄的奶皮。

我盯着那层奶皮看了两秒,一口闷了。

说实话,就算每天早睡早起,身体也疲惫得不行。

早上醒过来那会儿,我甚至花了半分钟确认自己是在床上还是在地上,恍惚的脱离感,像是意识归位得特别慢,身体先醒了,脑子还在别的地方晃悠。

总不能身体里还住着一个人吧。

呵呵。

这可能吗?

我端起牛奶又灌了一口,把这个荒唐的念头咽下去。

丽莎合上书,起身的动作慢悠悠的,椅子腿在地毯上没有一点声响。

“今天的果酱是树莓酱噢。”她说着往厨房走,语气里带着点哄小孩的意味,“希望你喜欢。”

不一会儿,她便端上来裹着煎蛋生菜片、涂满到快要溢出来的果酱吐司。

树莓酱的颜色和煎蛋流出的溏心色相映,丽莎姐喜欢煎溏心蛋,从吐司边缘溢出来,沾到盘沿上。

我盯着那抹酱汁看了一会儿。

“今天有什么计划吗?”她撑着下巴,笑意盈盈地看向我,手指在桌面上有一搭没一搭地点着。

我讷讷地先喝了一口牛奶,丽莎姐每天早上硬逼着我一杯牛奶,睡前又是一杯,搞得我像是回到了小时候。

好吧,那还不算很小的时候。

“玛格丽特小姐今天有一批从璃月来的货。”我把嘴里的牛奶咽下去,擦了擦嘴角,“前段时间一直下雨,延迟了很久。今天其中的一项任务是交接一下商货。”

丽莎点点头,并不详细询问是什么货物。

她大概也只是例行公事那样,每天一问吧。

出了门,我才走了几步,阳光劈头盖脸砸下来,刺得眼睛眯了一下。

可还没走几步路,就看见前面那个人了。

利奥波德·劳伦斯。

那个贵族少爷。

穿得板板正正,领口和袖口的纹章在阳光下反着光,徘徊在路边。

事实上他就是在等我。

这段时间,他天天蹲在我出门的必经之路上。

这人听不懂拒绝。

也不知被拒绝后该学会放弃。

于是我也一如往常,换了个方向,绕开他。脚步加快,几乎是贴着墙根溜进了旁边的小巷子。

再往前的小巷子里,大概某个诗人还在那里等着我。

——说到这个诗人。

我又特地绕了一个方向,从另外一个铺子后面穿过去,路过几户人家的后院,跨过一条浅浅的排水沟。

就这样,明明很简单的直线方向,愣是被我七拐八拐走了好一会儿。

像是在玩什么真人版的巷战游戏,只不过对手不是敌人,而是两个甩不掉的麻烦精。

“喂喂,我说这几天怎么等不到你,真狡猾啊你。我就这样看着你!”

一个声音从斜边里冒出来。

我默默往后退了两步。

眼前的少女从一根柱子后面探出头来,头上还沾着不知道从哪蹭的灰,怀里抱着一个皱巴巴的笔记本,表情介于幽怨和兴奋之间。

她穿着一件蓝色外套,白色裙子,整个人像是被风吹一吹就要散架。

她说自己要写出最伟大的作品。

三天前,那是骤雨前的宁静而美好的午后。

天空还挂着太阳,但远处的云层已经在慢慢堆积,像有人在天边铺了一层灰色的棉絮。

我在猎鹿人餐厅里躲闲,看到这个女孩缩在角落里,面前摆着一杯已经喝得见底的水,眼神直勾勾地盯着隔壁桌的烤肉。

她看起来饿了很久。

我请她吃了一顿饭。

热腾腾的烤肉、刚出炉的面包和一碗浓汤。

她吃得很急,差点噎着,我给她倒了杯水,她灌下去半杯,抬起头,眼眶红红地看着我。

“谢谢你,我一定要报答你!”

我当时笑了笑,说不用了。

然后她就默默尾随了我三天。

“不是尾随!是观察!”她不满地把我从回忆里拽出来,把笔记本举到我面前晃了晃,“你看,我都有记录的!你昨天上午去了猎鹿人餐厅,坐了大概半个时辰,然后去了玛格丽特小姐那里,下午三点多才出来。你走路的时候习惯……”

“行了行了。”我抬手打断她,额头有点发胀,“你观察这些做什么?”

如果她不是女孩子,我说不定拳头已经挥出去了。

“那天回去之后,听别人说我才知道,原来你就是传说中招摇过市的正义小姐!”

我被噎了一下。

招摇过市?我吗?

我下意识想反驳,但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原来已经到招摇过市的程度了吗。

可是……

可是我做了什么?

顶多就是走在街上偶尔被人认出来,点个头打个招呼那样。

但这个措辞是怎么回事?招摇过市?我怎么感觉像是在说一只穿着花衣服的开屏孔雀?

“你这样的传说事迹,不写首诗赞颂,真是大为遗憾啊。”她的眼睛亮得像两盏灯,整个人往前凑了一步,“我要为你写诗!你就是我崭露头角、一鸣惊人的大作!”她顿了顿,深吸一口气,“开篇即巅峰,我已经想到美好的未来了。拜托你了,我的未来需要你!”

她说完这话的时候,我注意到旁边路过的一个大爷放慢了脚步,耳朵明显竖了起来。

我面无表情地看着她。

她也看着我,眼神真诚得让人没法直接拒绝。

但我还是得拒绝。

“我今天有事。”我说,转身就往城门口走。

“我跟你一起!”她立刻跟上来,脚步轻快得完全不像一个饿了三天的人。

“不行。”

“为什么?”

“你去帮不上忙。”

“我能写诗。”

“写诗又不能搬货。”

她沉默了一会儿,但什么也难不倒她,她一本正经地说:“诗可以安抚心灵。万一你搬货搬累了,我念首诗给你听,你就不累了。”

“……我不需要心灵安抚,我需要货。”

虽然玛格丽特小姐这段时间给的任务都很轻松,几乎只需要一个上午或者一个下午就能完成。

但是因为下雨堵了好几天的物资再不去及时拿到,说不定会影响后面的业务。

迪奥娜那边还等着这批制酒材料,据说是什么璃月特有的产品,错过了季节就很难再补货。

我加快脚步往城门口走去。

蒙德城的街道在雨后显得格外干净,石板路上还残留着薄薄一层水光。

路边有人把湿透的衣物拿出来晾,花花绿绿挂了一排,水滴顺着衣角往下滴,在地上汇成一条细细的小溪。

“听说了没有……”

迎面走来两个妇女,手里挎着菜篮子,篮子里装着新鲜的卷心菜和胡萝卜。她们一边走一边低声交谈,看到我之后,突然停下了。

上下打量。

“确实有点像啊……”

“活脱脱就是啊……”

当面议论是否有些冒昧。

我困惑地把目光放到她们身上。

她们彼此对视一眼,笑了笑,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味。

然后她们就与我擦肩而过了。

我站在原地愣了一下,想叫住她们问清楚,但她们已经走远了,背影在街角拐了个弯就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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